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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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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获得地方法院的认可和接受,指导性案例必须合理安排自身的文本论证策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相当的努力,形式上的策略包括通过相关正式司法文件进行造势,并对指导性案例的具体文本进行剪裁。此外,从实质策略的角度来说,指导性案例中还援引和借鉴了法律规范内外的多种权威资源来加强论证。但是,以上的论证策略中还存在着不少缺陷,表现在效力定位不明、缺乏配套规定、内容过于简略和忽视过程分析等方面。这些缺陷和不足也为完善指导性案例的论证策略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2.
司法正义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要方式,它可分为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实质正义是形式正义的源头,形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普遍化,通过司法实现正义的机制在二者的循环发展中不断得以完善。法律论证是法治社会实现司法正义的最佳方式,它展示了司法正义的产生过程,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在法律实践中,两大法系通过法律论证实现司法正义的方式各有异同,给我们提供了借鉴与启示。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作为一个实用主义制度,其任务是将实质正义普遍化为形式正义,它的核心问题在于案例的创制以及推广和适用。前者对应的是实质正义的论证,后者对应的是实质正义的普遍化。创制指导性案例需要进行谨慎的论证,推广指导性案例应从案例的来源、发布、标准和效力四个方面予以考虑,适用指导性案例则关键在于确定案例之间的相似性,同时这个过程类似于适用制定法规则的过程。  相似文献   

3.
林喜芬 《思想战线》2023,(2):151-159
我国学界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的研究已取得很多成绩,但在刑事程序法发展的向度上尚需补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涉及刑事程序问题的案例基数较有限,争议焦点也比较边缘。今后,有必要理清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与刑诉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关系,发挥其基于案件事实情境的规范漏洞填补功能,更全面地涵括刑事程序法的核心焦点问题,维护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价值。最高人民法院应畅通从其他代表性案例遴选指导性案例的机制,以提升指导性案例的基数、质效和论证水准。  相似文献   

4.
尤婷 《求索》2023,(1):187-195
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制度发展至今仍然存在体系不健全、规范不完善等困境。通过对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131、132号对比分析,可以看出这两个指导性案例性质相同、案件相似,但存在赔偿额度确定上的多层规则、虚拟成本计算不确定性、赔礼道歉适用方式多样性等问题,以至于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在审判实践中并未完全产生预期效果。究其原因,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中存在概念尚须进一步统一、司法解释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待进一步衔接、遴选和清理程序还可进一步完善等因素。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体系化能够实现规则的可预期性、构建司法适用的统一性、强化守法的通融性。因此,完善环境纠纷指导性案例体系化的规范路径在于确定其核心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推动法律规范的有效衔接、优化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创制程序等,从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案例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5.
检察指导性案例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政策落实的重要载体,有效衔接了监督立法与政策的二元体系。以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实证分析为路径,全面厘清检察指导性案例中直接或间接体现的监督政策,是实现指导性案例制度由“工具性托付”转化为“价值性托付”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基于法治功能主义形成检察指导性案例与监督政策的“循环式监督”系统,是实现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根本定位,有效突破指导性案例存在“权威稀释”“制度阙如”和“绩效减损”等法治挑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6.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40号中,法院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等表述的"工作原因""工作场所"择取与工伤保险机构不同的解释方法,综合运用多种解释方法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作出有利解释,有助于保障立法目的实现、约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保护弱势者权益的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扩展效果以及增进民众积极依法维权的意识等。但是,地方法院在参照适用保护弱势者权益倾向的指导性案例做裁判时,还需注意有利于弱势者解释的限度,具体包括:以文义解释为首选解释方法、在个案中细致甄识弱势者身份、确认保护弱势者的指导性案例与待决案件类似,以及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基础上达成司法共识等。  相似文献   

7.
指导性案例应当具有法律拘束力而非仅限于既有的事实拘束力,这既不与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相违背,也符合世界法律制度总的发展趋势。案例指导制度是法官以案释法的突出表现,其中所传递的裁判要点、适用规则、裁判理由、推理方法等带来的影响是一系列成套的。它有利于提升司法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利于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和拓展监督司法的途径,有利于形成说理性裁判文化,进而可促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8.
案例指导制度是否具有发现法规则之功能,进而是否应当建立我国特色的判例法制度,取决于对案例指导制度功能之认识.该制度之功能主要有两种学说,即统一法律适用说和创制规则说.统一法律适用说认为,案例指导制度核心功能是统一法律适用,能有效防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并确保司法公信力.该学说有夸大案例指导制度功能之嫌疑并未能触及该制度功能之本质.创制规则说认为案例指导制度有创制规则之功能,并从微观层面探讨司法裁判规则之供给,触及到该制度功能之实质,但欠缺法理论证和案例指导规则类别比较性研究.自然法观是案例指导规则被发现和确认的法理依据,弥补了创制规则说法理依据之不足.指导性案例的公、私法区分,为进一步准确理解和评价案例指导规则之独立性和价值提供了可能性路径.  相似文献   

9.
舒洪水 《人民论坛》2012,(5):52-53,117
作为司法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案例指导制度是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实现法律统一适用、确保司法的稳定性的重要保证。鉴于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不统一等问题时有发生的现实,公布指导性案例,推行案例指导制度,对于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确保法律统一适用,维护司法公信力,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大数据时代对司法审判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指导性案例29号中,被告借助于搜索引擎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利用企业简称上的混淆,误导了网民的数据流向,这一行为被法官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网络数据流向的重视体现了大数据时代的特点。但是,大数据时代强调量化分析方法,推崇司法能动主义,对目前的司法审判活动产生了一定冲击。有效的回应策略包括提升法官的信息素质、引入专家辅助系统、增强整个司法系统的数据意识,以及在个案中运用综合性法律方法等。面对变动不居的社会形势,司法者需要运用稳定的法律适用方法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11.
依据公安部通知选编的公安机关指导性案例具有分级选编、逐级下发的地域性,不公开发布的内部性,发布数量的固定性,效力的非强制性,发布周期的不确定性等特征。其注重对案例定性的指导,以取证指引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多个相似案件组成并列举不同观点分析。当前的公安机关指导性案例无法解决裁量权带来的执法问题,选编案例滞后、选编种类模糊,可能异变为一种行政任务而无实际效力,基层民警也缺少学习的精力和时间。欲摆脱此发展困境,应取消选编案例的硬性指标规定,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效力,扩展选编主体、区分下发主体,赋予指导性案例公开性,及时更新案例,汇总反馈应用情况,组织民警学习使用。  相似文献   

12.
《民法典》与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之间在内容上和形式上都具有非常相似之处,《民法典》回应裁判要点可以产生双赢效果。在《民法典》编纂环节,《民法典》已经在回应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的过程中形成了积极回应和消极回应两种回应类型,前者可以细分为增加式、删减式、优化式,后者可以细分为默认式、回避式、排除式。积极回应可以理解为填补活动,与解决法律运行和社会现实问题的实践需求、《民法典》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需求、构建多维科学的民事法律体系的体系需求有关;而消极回应则可以理解为留白,与宏观的法源效力壁垒、中观的法律本质特征、微观的要点质量参差有关。在《民法典》实施环节,得到不同回应的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可以通过规则的案例溯源、典例示范、要点评估报审入法等途径,帮助提升《民法典》的实施效果。  相似文献   

13.
"援引半衰期"是关乎指导性案例援引活动的司法规律,不仅可观测单个案例对后续司法裁判的影响程度,更蕴含着一定历史时期、一定司法管辖区域内的司法需求和司法效度的趋势与走向。援引半衰期规律可作为对指导性案例遴选与发布机制的反馈,检验指导性案例的质量与效果,评估指导性案例援引政策干预度,又可作为指导性案例的自动退出机制。可见,援引半衰期与指导性案例的发展密切相关。顶层设计者应当在"援引半衰期"规律的指引下,推动案例指导制度日臻完善。  相似文献   

14.
曾毅  熊艳 《求索》2010,(1):129-131
法律形式主义肇始于古罗马,它非学术流派或法律分支,而是一种凸显逻辑作用的法律思想。经过中世纪其斯多葛学派的影响、十八世纪欧洲法典化运动以及十九世纪分析法学的发展,使法律形式主义日臻完善。但法律形式主义过于强调逻辑,从而使之遭受到丧失自身自治性的危机,上世纪上半叶勃兴的法律现实主义对传统法律形式主义发动尖锐的批判,它的兴起让法官们不得不重新审慎考量裁决与现实世界间的联系。法律现实主义从反面对传统法律方法提出质疑与拷问,倡导法律方法必须把社会利益的衡量引入到规范的法律论证当中,用正当程序使法律论证成为法学研究的新域地。  相似文献   

15.
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的基本问题,单纯依靠立法修改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实践中对受案范围的新需求,指导性案例的出现弥补了立法滞后的缺陷。22号、69号和77号指导性案例分别确立了内部行政行为、程序性行政行为和告知性举报答复行为的可诉标准,畅通了行政相对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实证研究证明了指导性案例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方面发挥了指导效果的结论。探求三个指导性案例背后的逻辑可以发现,对公民、法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是其隐藏条件,这一隐藏标准应是未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研究的重点和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16.
中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是借鉴判例制度,在我国成文法为主的法律体系下运用案例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和适用进行指导的一种司法解释制度。其与传统司法解释区别的关键在于形式,与国外判例法区别的关键在于其指导性。我国传统司法解释的本质是司法法,涉嫌立法。司法解释权实出自司法权,司法解释规制机制可从司法权内部找寻。然而,当前指导性案例作为司法解释规制机制的条件并不充分。因此,要以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带动司法解释规制机制的健全。于当下而言,扩大指导性案例发布主体不失为完善案例指导制度、推进这一转变的良策。  相似文献   

17.
从司法实践来看,我国指导性案例的推行并未产生预期效果。从中反映出作为统一性法律规范一部分的案例规则,存在产生依据不充分、本身结构性缺陷及与司法固有规律不适应等诸多问题。从实践性法律规则推行的可接受性和实际有效性的角度分析,将我国法院案例规则确定为一种地方性案例规则,符合对规则本源性、实践生成规律、案例规则适当定位,以及法律实施所具有的促进功能等基本问题的认识。然而,案例规则的地方性亦是案例规则发展的一个典型阶段特性,而非是案例规则的最终样态,地方性案例规则经由实践检验而提炼出的法律原则和规范,可发展为示范性和指导性案例规则,并被抽象司法解释所吸收,从而体现其作为法律体系功能构建重要一环所具有的溢出效应。  相似文献   

18.
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是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执纪执法的重要制度创新。该项制度具有弥补制定法固有的局限、推动执纪执法活动的精准化与规范化、促进纪检监察规范体系的宣传普及等重要价值。作为一项崭新的纪检监察制度建设成果,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内含着对中国古代判例传统的继承和创新的历史逻辑、拓展了监察法治实现路径的现实逻辑、制度性权威与智识性权威的双重作用实现机制的理论逻辑。从制度运行现状来看,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面临着法治化程度不足以及具体运作机制不完善的困境,需要在宏观上明确其法治化路径,在微观上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效力、遴选程序、遴选标准、参照适用的具体方法进行优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相似文献   

19.
在法律与电子法务专业教学中需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案例教学法正是最佳的选择。在选择案例方面所选案例应该是原始的、未经任何改变的材料,应具有结论的不确定性。在讲授分析案例时需注意掌握案例分析的一般方法,将法律、法理与案情相结合,注重案例讨论组织的规范性,注重培养学生使用电子网络数据库查找案例的能力。  相似文献   

20.
公安机关案例指导制度浅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安机关案例指导制度对于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帮助公安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要明确案例指导制度的指导效力,提高指导性案例的选编层级,明确指导性案例的指导内容,建立确定待决案件与指导性案例的相似性识别规则,明确指导性案例的运用保障措施,建立公检法机关指导性案例通报机制,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案例指导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公安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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