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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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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祖兴 《外交评论》2010,27(5):134-149
本文以国际法院成立以来做过实质判决的全部或部分涉及领土和边界争端的十四个案例为研究对象,探讨国际司法实践中实际适用的“领土取得模式”。结果发现,在国际法院解决领土和边界争端的实践中,作为独立的据以判决领土主权归属的权利根据,法院实际适用的模式包括条约、地图、裁决、保有合法占有物原则、主权行为。加强对国际法院领土争端判例的研究,有助于深入理解领土争端解决法的发展,也有益于我们妥善处理有关的领土和边界问题。  相似文献   

2.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它处于“司法解决国家间争端的国际制度的中心”,对于维护国际秩序、促进世界和平、限制强权政治、公平国家利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国际法院是“现代国际法忠实信徒般的行者”,它通过审理一系列司法案件,促进了国际法的发展。国际法院对于国际法最突出的贡献之一是其在司法实践中对国际法这一庞大体系中的各个领域的国际法规则进行解释。  相似文献   

3.
张祖兴 《外交评论》2014,(5):122-138
在领土争端的法律解决中,国际司法机构不可避免地需要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法律事实做出评价。时际法要求,一个法律事实的法律价值必须根据该事实发生时有效的法律加以评价。准确地说,时际法是一项程序性原则,其本身并不决定判决的结果。国际司法机构有必要严格遵守这项原则,既要尊重历史,更要立足现实,着眼于创造友好国际关系的未来。受权处理领土争端的国际司法机构应根据关键日期即领土争端形成时有效的国际法对领土主权归属作出判决。涉及领土争端的国际司法实践表明,时际法得到了严格的遵守。  相似文献   

4.
《国际法院规约》不认可政府间组织是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并且众多修改建议也未能实现。给予政府间组织诉讼当事方地位,具有现实意义,如有效解决涉及国际组织的争端和扩大国际法院职能等;当然也关系到修改法院规约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相似文献   

5.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专门处理海洋法争端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 ,成立至今处理的大多是关于“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的案件 ,“蒙特·卡夫卡”号案即是此类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法庭对“蒙特·卡夫卡”号案的审理可知 ,法庭在有关“船只和船员的迅速释放”、规定“临时措施”以及有关海底争端的案件方面具有强制管辖权 ,这使法庭在处理海洋法争端方面处于独特的重要地位。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法庭不是处理海洋法争端的唯一机构。实践中 ,更多的海洋法争端被提交到了国际法院。基于此 ,我们应正确认识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6.
简评中国处理领土争端的原则及理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是世界上陆地边界最长、邻国最多、边界情况最复杂的国家之一。从中缅边界谈判至今已有50多年,尽管中国的国家实力有了很大提升,但是中国处理领土争端的总体原则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目前除了与印度和不丹以外,中国已经确定了绝大部分陆地边界走向。本文旨在总结50多年来中国处理边界问题的外交实践,梳理中国处理领土争端的原则和理念,从一个特定的角度阐明当代中国外交是务实、和平、负责的外交。  相似文献   

7.
国家间的领土主权争端反映的是国家之间在对地球空间产权私有化过程中的分配矛盾。建立在私有化分配方式基础上的领土主权争端已经成为威胁国际稳定、阻碍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应对领土主权纷争的传统手段也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争议领土公地化为解决国家间领土主权纷争提供了另一种选择,即通过订立维护领土公共性功能的国际条约、创设有效的多边协商机制以及强调多元行为体的共同参与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将争议领土公地化,从而克服由私有化分配方式制造的困局。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运用公地化策略解决国家间领土主权纷争的成功实践、其中有代表性的包括国际社会应对南极洲主权争议的"冻结主权"原则的实践,中美洲三国对丰塞卡湾的共同行使主权。这些成功实践既涉及地球特殊空间,也涉及一般化的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通过对国际社会中成功实践的考察,探索实现争端领土公地化的关键要素,有助于丰富应对领土主权争端的思路和手段。  相似文献   

8.
中国曾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允许的保留就涉及海洋划界、领土归属、军事活动等争端做出了排除将上述争端提交国际强制程序的保留。尽管菲律宾坚称其向仲裁法庭提交请求裁决的13个诉求都不属于中国声明保留的范围,但事实上都属于海洋划界和岛礁领土归属争端。菲律宾无权单方提交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仲裁法庭也不应确立对本案的管辖权。  相似文献   

9.
一般法律原则作为一项独立的国际法渊源,在国际法院裁决国家争端时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国际法院规约》并没有对一般法律原则的概念予以明晰,加之国际法院以一般法律原则作为裁判依据的实践较少,一般法律原则成了最为复杂的一类国际法渊源,在实践中的识别与适用遇到严重阻碍.只有依据《国际法院规约》的相关条款对一般法律原则的客观要件"一般法律原则"、主观要件"承认"和主体要件"文明国家"逐一进行分析,并结合国际法院的现有裁判实践,才能正确识别一般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10.
任何国际组织与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产生了争端,可通过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制度加以解决。可提出咨询意见请求案的机关有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及取得联合国大会授权的15个专门机关。咨询提案程序应遵循《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大会议事规程》及《联合国与专门机关关系协定》等规定。虽然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对于提出请求者无严格的法律约束力,但其权威性的广泛影响,可以使其发挥极大效力。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法院之约束力,应在各国际组织基本法中增修接受并履行咨询意见之承诺条款。  相似文献   

11.
犯罪要素应遵循裁判过程予以序化,形成由客观到主观的阶层递进模式,中国刑法犯罪构成体系可在借鉴大陆法系递进式犯罪论基础上,对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予以分解重构,使传统平行结构体系融入递进因素,以犯罪构成体系的变革推动刑法理论发展与司法改革实践。  相似文献   

12.
当代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大学生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日益突显,本文认为,生命意识缺失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危机,也是一种异常的心理现象。生命意识缺失现象是多种因素交互作用而导致的结果。文章着重从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的角度来寻找对策,以促进大学生生命意识健康发展,减少生命意识缺失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等的分析与论证 ,对我国现有的担保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完善制度起到一些作用。  相似文献   

14.
党风建设制度化,是党风建设的必然趋势和必要条件。只有制度化,才能保证党风建设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进行。制度化关键在“化”,即在制度化条件下,制度是最高权威,一般来说它不因任何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任何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风建设制度化应在建立健全党风建设的规范体系、制度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努力,并且要与加强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5.
教育权可诉性的理论透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几起学生状告学校的行政诉讼案一度成为传媒的热点 ,也向法学界提出了新的问题 :学生不服学校处分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校方处分学生的行政行为能否成为诉讼标的 ?本文作者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见解。  相似文献   

16.
通过利用《中国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期刊统计分析与评价》相关数据,采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对2000-2012年《天水行政学院学报》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描述刊物整体水平和学术影响力,寻找差距和不足,以期对刊物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17.
通常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不特定的、包括地下部分在内的组合体、抽象的矿产资源、地壳中的不动产等.由此而将采矿权归属矿业权、特许物权、准物权等形成虚无的物权体系.通过逐一甄别认为,采矿权的客体是单一而特定的矿产,采矿权人对矿产支配的权利状态具有自物权属性.  相似文献   

18.
“量刑基准制度”是指法官在对刑事被告人定罪量刑时可供参照的具体客观的基准。作为韩国法务部“变化战略计划”重要课题内容,韩国近年来开始着手推进刑事“量刑基准”改革方案。本文将通过对韩国“量刑基准制度”引进背景、量刑委员会及“量刑基准”促进动向及方案内容、韩国法院及法务部量刑调查主导权之争及韩国“量刑基准”制定的基本经验等进行考察,以期对我国刑事量刑制度研究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19.
在判断行使财产权行为是否构成夺取罪方面存在司法上的困惑和理论上的缺失.传统观点认为,行使财产权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所有权的客体,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是一种自助行为,不构成夺取类犯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夺取罪构成要件需要进行重构.夺取罪犯罪客体采用以平稳占有说为基础的财产秩序.行使财产权利行为的非法占有目的虽然具有债权的法律依据,但其夺取行为和手段不符合法律规定.自助行为的成立需在主体、标的、主观目的、紧迫性和手段强度上符合要求.因此,行使财产权行为应构成夺取罪,除非其符合自助行为阻却违法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刑法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文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和“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的内涵进行了剖析,提出应当让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范围明确化,并建议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宣告刑作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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