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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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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犯罪团伙化、低龄化的特点越来越明显。如何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课题。在积极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前提下,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缓诉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未成年人犯罪缓诉制度的内容所谓缓诉,即暂缓起诉,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给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定的考验期,由他们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来决定对他们是否起诉。在缓诉考验期内,由检察机关牵头,以家庭、学校、社区共同负责,形成帮教合力,来促使失足未成年人的转化。  相似文献   

2.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由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仍属一项新生制度,需要经过实践经验后再逐步推进.因此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对未成年人案件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法律确定的一项基本政策.我国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有着各种不同但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也由此决定了对失足的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必须注重与这些法律制度的统一和协调.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在我国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案件。国内知识产权领域对这类案件尚未投入足够的重视和关注,相关的论述非常的少。在当前法律与社会环境下,应当确认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的可诉性,在受理条件、案件管辖等方面采取与行政诉讼并行的方式更好地平衡利益双方的权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不侵权之诉的杠杆作用,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在实行少年审判机构改革的同时,配套制度也应有新的发展,笔者认为目前可试行以下几项制度:一、设立案件受理制度。未成年人由于受到年龄的限制,难以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少年法院的立案庭可以一改普通法院坐等案件上门,不告不理的习惯,不但要受理告诉案件,而且还应与工、青、妇及其他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加强联系,在少年保护与犯罪预防上主动出击。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无论任何组织、个人提起诉讼,都应受理,并在诉讼费的收取上,根据少年案件的特殊性,灵活采取缓、减、免等方式。二、设立不定期刑制度。不定期刑判决是法官在…  相似文献   

5.
李湘 《法制与社会》2014,(16):56+58
通过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有效减少犯罪对未成年人本身、未成年人的家庭及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我国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规定主要见于刑诉法中的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常会遇到酌定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存在重合的案件,对于具体个案应适用何种不起诉,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利益,当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在适用条件上存在重合时,应直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6.
试析缓诉制度及其可借鉴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缓诉是外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制度,对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但学者的理性思维不应因此而受到束缚。缓诉制度不仅是个理性思辩问题,更直接关涉司法实践。因此,笔者拟以本文对缓诉制度进行探讨,意在抛砖引玉。一、缓诉及其性质缓诉,即缓予起诉,是指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对于具备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规定的保留起诉期间内,附条件地暂不起诉的一种起诉裁量制度。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中几乎都有所涉及。例如,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153条的规定,经负责开始审理程序的法院和被指控人同意…  相似文献   

7.
陈永贞 《人民检察》2023,(17):69-70
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是解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现难”的有效途径,也是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法律保障。目前该制度在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可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的问题,推动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科技化、智能化运行,从而提升未成年人被救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现数字正义,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新《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规定的特殊制度,该制度不同于原有的法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等制度,是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特别规定的刑事制度。本文中,笔者将以附条件不起诉理论为基础,探讨、归纳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原则,为进一步研究该制度奠定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9.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缓诉、缓起诉、起诉犹豫、暂缓起诉或暂时不予起诉等等,基本上都属于裁量不起诉范畴,只是这种不起诉尚未最终确定,需对犯罪嫌疑人经过一段时期考验后,再确定不起诉;如在考验期内犯罪嫌疑人不遵守有关规定,则提起公诉。有些国家如日本、德国等均在裁量不起诉中采用缓诉制度。我国早在刑诉法第一次修改之前,就曾在司法实践中试验性地搞过一些缓诉,学界也有建议在立法上建立缓诉制度。但刑诉法修改时,并未采纳。其后,立法上虽无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不放弃探索和试行种种名为缓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做法,主要是针对青少年罪犯适用,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一定期间考察后,再最终决定是否起诉,以体现对青少年罪犯的宽缓处理和教育挽救。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使得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的增强。近年来,国家不断的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我国的刑法制度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完善,其中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程序也备受人们关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最早在德国与日本兴起,我国也经过了多年的摸索与尝试。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文明社会应有的法律政策,有效的保护了未成年的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然而目前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我国法制社会建设具有一定的影响。本文先介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分析这一制度的价值体现,并分析我国目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建议,供有关人员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11.
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新《刑诉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成为此次《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但是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正式纳入法律行列,扩大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由此可能引发起诉裁量权滥用的风险,有必要引入外部的力量监督进行,才能保证检察权不被滥用。本文试从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立法背景、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构想、实践操作等方面,探索将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整个办理过程,从而能更好地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自我完善。  相似文献   

12.
对未成年人予以保护是一项社会责任,对犯罪未成年人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犯罪记录的存在为未成年人带来了不利的评判效应,本文在我国全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采用实证、比较、价值分析的研究方法,以我国法院实施前科消灭试行方案的个例为研究基础,对外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借鉴和参考,建议采用单独立法的模式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力图在构建该制度的主体框架的基础上,为该制度的最终建立提供参考,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认为我国现有的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检察制度还远远谈不上丰富和完善,寓教于审的方式还存在思考的局限性和解决问题方法的单一性。为了更加合理地进行青少年司法保护工作,本文认为检察机关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借司法改革之东风,做一些新的尝试。比如,建立捕、诉、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将社会调查定为起诉前的必经程序;制定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稳步推行量刑建议制等。  相似文献   

14.
现行再审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已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的共识。如何做到维护正确生效裁判与纠正错误生效裁判的统一,是近年来诉讼法修改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再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2005年10月,最高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第9条明确指出,要“探索建立再审之诉制度,明确申请再审的条件和期限、案件管辖、再审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保证当事人能够平等行使诉讼权利。”可以预见,建立再审之诉制度将是我国诉讼法修改现行再  相似文献   

15.
Sir  Peter  Gross  黄永申 《仲裁与法律》2006,(2):84-103
禁诉令是英国为保护协议管辖(包括诉讼管辖和仲裁管辖)而实施的一项专门法律制度。该制度对我国的海事诉讼也开始产生影响。最近,我国的海事法院已经遇到一起英国法院向我国案件当事人签发禁诉令的案件。随着我国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增多和影响的扩大,肯定还会遇到更多的此类案件。为应对这种情况,我国应对该制度的基本内容、实施情况以及其他国家对此的态度等有所了解。为此译者翻译了英国法官皮特·格劳斯(Sir Peter Gross)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希望能对读者有所裨益。本文主要介绍了英国禁诉令制度的起源、英国司法界的观点、外国法院(主要是欧盟法院)的态度,作者同时也阐述了本人的观点。  相似文献   

16.
(一)按照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除有关国家机密或个人阴私的案件、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外(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条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其余案件都应当公开进行审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特作如下规定:一、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审判制度,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公开审判。二、人民法院对于第一审案件,除下列案件外,应当依法一律公开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三)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四)经当事人申请,…  相似文献   

18.
目前新修改的刑诉法虽然在未成年刑事诉讼程序中规定了社会调查制度,但是规定过于泛化,各地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同的做法。由于立法缺乏操作性,导致了目前未成年案件中的社会调查有流于形式的趋势,必须从根本的立法角度和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最终的法律属性角度,去解决和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制度。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规定立法较晚,法律规定也比较粗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未成年人监护立法中一些应该予以规定的内容没有规定,一些该变更的内容没有变更。本文重点探讨了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在立法方面存在的缺陷不足以及相应完善建议。文章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概述。第二部分写到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规定及不足,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虽然规定了监护人的确定、监护监督以及监护的终止等内容,但是这些规定过于原则、抽象,在实践中不易把握。第三部分对我国未来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提出了建议,希望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更加体系化,从而更适合社会之发展。  相似文献   

20.
言论广场     
《中国司法》2006,(2):5-5
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在充分体现依法从宽的一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应当起诉的也要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建议。各级检察机关要继续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公诉方式改革,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要探索实行分案处理的制度和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公诉方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如是说,《检察日报》2006年1月6日)律师权利是公民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和人权保障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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