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4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电视购物法律纠纷的责任主体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鲁霜慧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1,27(3):67-69
我国目前规制电视购物的相关法律对电视购物纠纷责任主体的规定不明确、不完善,导致处理者在确认电视购物纠纷的法律责任主体时经常陷入法律困境。为此,有必要明确电视购物企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审查机关和广告监管机关的责任并适当规范广告荐证者责任,以促进电视购物这种商业模式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电视购物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我国自1992年开始引进电视购物。电视购物虽然发展迅速,但是问题也是存在的,索福瑞《中国电视购物发展报告2008-2009》中写道:中国观众对中国电视购物整体信心不足,只有17.65%的消费者有明显的信任;另外,观众忠诚度不高,一看到电视购物就换台的比例达到了94.32%。在政府、电视购物企业、消费者、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形成国家立法、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全面推动电视购物行业长期稳定地发展下去。 相似文献
3.
在市场化大潮如火如茶的今天,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的陷阱近几年呈上升趋势,业内人士透露,网上不少商品是冒牌货或次等品。随着网购的普及,购物中出现的纠纷也迅速增加,虚拟的网络交流让一些无凭无据的消费者投诉无门,维权难度增加,消费陷阱重重,骗你没商量,怨声载道没完没了却无济于事。两会期间,人大代表纷纷建议,为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并完善相关监管机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