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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功能的最终实现有赖于环境公益诉讼胜诉判决的有效执行。现行破产法将普通破产债权一律置于末位平等受偿的规则在结果上有违实质平等,且阻碍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功能的实现。在普通破产债权内部,应根据债权的性质和发生原因,确立起法定债权优先于意定债权受偿的顺位规则,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属于法定债权,具有优先于意定之债受偿的地位。在法定债权内部,作为对环境自身利益损害赔偿的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具有优先于其它法定之债受偿的地位。《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31条误将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当作公法责任所确立的私法优先原则有待商榷。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本质上属于私法责任,与同为私法责任的私益损害赔偿冲突时,应该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2.
债权人的代位权为债的一般担保方式之一。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债的相对性原则 ,突破了传统代位权制度的“入库规则” ,对保障交易安全及债权人权利实现有重要意义。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诉讼方式进行。代位权的客体应是合法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  相似文献   

3.
"买卖型担保"的法律性质,系规则适用与权利实现之基础。买卖合同及原合同实现,并无责任财产增加及优先受偿权,不应认定为担保契约。代物清偿因其要物性传统而与"买卖型担保"性质相悖,要物性之改造亦无必要。处分行为说对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与之后的"买卖合同"性质认定并不一致,其法律关系亦未较契约说更优。此种情形下,买卖合同本身应为当事人意欲之目标。当事人得依自治原则,就包含买卖合同在内的债法制度悉心安排,达致与担保契约相同的功效。"当事人利益平衡"之理由,忽视了债法领域中约定应优于法定的基本规则,债权人亦不因此而享有选择权。"履行买卖合同"约定应类似于违约金等约定条款,较法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优先适用。原合同既为买卖合同原因与条件,二契约之结合,构成单向合同联立。  相似文献   

4.
我国《合同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它突破了债权相对性原则,是对债权人的积极保护,弥补了债法固有救济方式的不足。但代位权制度对债的相对性原则仅仅是突破而绝非否定,这就涉及到突破的限度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问题。本文从代位权制度的形成及其根源出发,在分析债的相对性原则与代位权制度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国外立法中的有关规定,对我国关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范围的规定作了评析。  相似文献   

5.
防止冤假错案是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言辞证据采取较为严苛,而对非法实物证据采取较为宽松态度的现实基础。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针对非法实物证据,否定其证据效力以遏制非法取证行为。我国可以借鉴确立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自白任意性规则。在实践上,"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条款包含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公正,"应当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条款应区分适用于非法证据排除。  相似文献   

6.
后法优先规则是美国法院通过判例法长期确立的一项解决联邦制定法和条约之间的冲突的规则.就其功能而言,后法优先规则是将条约挡在美国国内法律秩序之外的"最后的屏障".从相关案例的结果来看,呈现出"联邦制定法优先于条约"的现象.尽管后法优先规则受到学术界较多批评,但不可能被废弃.相反,它还会得到更多的运用.  相似文献   

7.
WTO曾通过三条路径开展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工作,但只取得了有限成果,并没有形成具体的规则体系。其他国际组织在软法方面发展了电子商务规则。FTAs是制定和发展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主要形式。当前的电子商务国际规则已经基本形成多层次的规则框架和内容,适应了全球价值链经济的需求,并通过自身规则的约束实现了国际标准的国内法化。在共建"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之时,我国应充分认识电子商务自由化意义,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制定,坚持国内监管自主和合理限制,发挥话语权、维护本国利益。  相似文献   

8.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有力武器,但司法适用中在性质、主体、范围、行使期限、行使对象等方面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探讨。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是法定优先权,而不是留置权和法定抵押权。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不应当成为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分包合同、转包合同实际施工人应当享有优先受偿权。窝工损失和垫资款应当纳入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的性质应当是除斥期间。当实际竣工日期和约定竣工日期不一致时,应当以实际竣工日期作为行使期限的起算点。在中连停建和更挟承包商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对未竣工建筑行使优先受偿权。不能一概认为政府机关工程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拆迁安置房应当排除在优先受偿权之外。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我国房价上涨迅猛的一个非常重要助推因素就是房地市场规则的"软化",从而导致市场参与者对未来预期的不稳定,进而对市场本身产生了重大冲击。这一轮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对市场规则"软化"的克服。反过来讲,本次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最大风险,也在市场规则"软化"的恢复。因此,调控重点就是要把政策目标校正的市场规则坚决硬化下来。  相似文献   

10.
道家之"道"与哈耶克的"规则"都是推进社会演进的自然力量,由此出发,道家创造了"无为而治"的治理之道,以"无为"达到"无不为"的治理之目的"。无为而治"最终未能摆脱历史的枷锁,虽主张"无为而治",却还是走向了"圣人之治"。哈耶克所提倡的也是一种自然的治理之道,他认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不能对社会的秩序作全面的设计,所以主张依照"自发秩序"之规则来制定法律,实行"规则之治"即法治,这样才能保障人获得自由。  相似文献   

11.
“零口供规则”的初稿中最核心的内容被认为是“沉默权的提出”。几经修改后的《规则》与初稿最大的区别在于不把口供视为零,而是把对口供的依赖降到最低点。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不再允许其保持沉默,原来的绝对“零口供”演变成了现在的相对“零口供”。“零口供规则”的意义体现在它时我国司法制度提出了预警,使人们再次正视司法实践中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以及阻却这一弊端的迫切性。  相似文献   

12.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在我国《合同法》中确立以来,虽然解决了一些社会问题,但其固有的缺陷也日益显现。文章以一则案例为切入点,通过价值分析的方法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存与废进行分析,认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应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废止。  相似文献   

13.
隋卫东 《工会论坛》2009,15(5):132-133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制度自确立以来,当事人在实践中实现该权利时,存在许多的问题,其中如何确定优先受偿权的适用范围即确定优先受偿权的主体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得以实现的前提。笔者认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不仅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也应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承包人;不仅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应包括建筑装修合同;但建设工程的分包人不应作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  相似文献   

14.
在禁止流押、流质的背景下,学者对买卖型担保的解释路径进行了诸多尝试,但并未形成共识,对各种路径进行梳理及分析实属必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买卖型担保合同仅具有债权效力,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通过买卖合同实现债权担保。债权人所获得的所有权是担保性所有权,因此在所有权变更登记后,得就该担保标的优先受偿。基于买卖合同而履行的房屋备案登记行为或预告登记行为等合同公示方式,虽未使买卖型担保具有物权效力,却已使合同具有了对世性,在功能上为主债务届清偿期后债权人就房屋优先受偿提供了保障。  相似文献   

15.
"零口供规则"的初稿中最核心的内容被认为是"沉默权的提出".几经修改后的<规则>与初稿最大的区别在于不把口供视为零,而是把对口供的依赖降到最低点.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审讯时不再允许其保持沉默,原来的绝对"零口供"演变成了现在的相对"零口供"."零口供规则"的意义体现在它对我国司法制度提出了预警,使人们再次正视司法实践中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以及阻却这一弊端的迫切性.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法作为"被告人权利大宪章"一直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两大目标之间不断的寻求平衡,试图找到最佳结合点。现代刑事诉讼追诉方和被追诉方的控辩平等是实现两大目标平衡点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只有双方"信息对称"才能真正实现平等对抗,这就要求追诉方履行告知义务,被追诉方行使知情权。侦查程序被认为是最易侵害人权的阶段,因此各国都在此阶段规定了详尽的告知程序,如美国的"米兰达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也同样规定了相关程序,但是我国告知程序中的不足和问题明显值得剖析和探讨,对此提出相关建议,进而完善我国侦查阶段告知程序。  相似文献   

17.
人保与物保并存时的责任承担规则,在我国现行法的框架内不甚清晰,学界争议的问题主要集中于责任承担顺序和内部责任分担两个方面。目前通说的三种不同处理模式,是学者们受传统大陆法系民法物债二分、相互区隔的立法体例及学科思维的影响之下断章取义的结果。只有通过体系化的思考方式,建立起规范之间内在的脉络关联,并运用法解释学的方法,方能厘清现有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从而梳理出清晰、完整的责任承担规则。  相似文献   

18.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对承包人获得工程价款的优先保护,由法律直接规定而来。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私法原则,承包人具有处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自由。然因建设工程价款涉及建筑工人之生存利益,为维护社会正义、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应对传统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加以限制。从域外法来看,美国、瑞士等国对承包商预先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之效力持否定态度,更侧重保护承包商的利益。基于我国建设工程价款拖欠严重的现实,预先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应以无效为原则,但发包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提供有效担保的除外。  相似文献   

19.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运用最普遍、最复杂的证据种类之一,对其认证需要证据规则的指导。我国刑事立法中应建立刑事证人证言的认证规则:优先证言规则、补强证言规则。  相似文献   

20.
解开“债的标的”之历史纠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西方学说史上,并没有"债的客体"与"债的标的"的区分,只有关于什么是"object of obligation"的诸多学说.为了逻辑对应以及名实相符,我国民国时期学者区分了二者,将"债的客体"(债务人)与物权客体(物)对应,而将"债的标的"(给付)在债的内容或目的意义上使用.然而,理论上关注的重点却并不是立法所关心的,在立法史上,分歧仅局限在"债的标的"是物还是给付.总之,理论上的分歧不应带到立法中去,而从当前民法典立法趋势来看,债的标的、客体、内容和标的物等有争议的概念完全可不出现在我国未来民法典之中,同时只需突显"履行"的概念,保留"给付"的概念即可解决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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