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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前不久,某县人大换届时选举的8名副县长,经过人大常委会的个别任免,到届满时只剩下1名,最多的在一年内任免了13名副县长。[评析]《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决定人民政府副职的个别任免。法律的这一规定,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调整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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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 ,可以决定副省长、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闭会期间”的答复是清楚的 ,即两次会议之间 ;而“个别任免”答复却不够明白 ,使人产生困惑。1988年 7月 18日给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答复是 :“每次常委会会议都可以决定本级政府副职的个别任免” ;1990年 1月 15日给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的答复是 :“建议一次常委会会议任免的政府副职以一名为宜”。对给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答复 ,1991年 10月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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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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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对象、人数和程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诸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且不能突破法定名额;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只能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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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笔者认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个别任免"应该是人代会选举对象的政府副职,理应报本级人代会备案。地方组织法授予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政府副职个别任免的职权,保证了人事任免的灵活性和职责履行的可操作性,但对任免程序的原则有所忽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大多注意到地方组织法第二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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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的人员由谁提请任免的问题,《地方组织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人员应该由"主任"提请任免最为恰当。地方组织法虽然明确了主任会议在闭会期间可以提请任免各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和部分委员、提名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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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关于人大常委会个别任免"选举干部"是否需要向本级人代会报备的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个别任免"选举干部"无须报本级人代会备案。首先,法律、法规无备案规定,无须备案。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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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个别任免权时 ,出现了一次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免 2~ 3名政府副职领导人 ;也出现了本届各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命的副职领导人数超过了本届各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副职领导人数的总和。对此 ,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笔者认为 ,这种个别任免远远超过了个别任免的范畴 ,变相地侵犯了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剥夺了人大代表的选举权 ,应当慎行。我国《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的个别任免。所谓“个别” ,《辞海》云 :(1)特别的、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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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免去副县长职务后是否要报本级人代会备案,要看该副县长的任职情况。如果免去的副县长是由人代会选举产生的,则必须报本级人代会备案。如果是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则免去职务可以不用报本级人代会备案,依据是:虽然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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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定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投票表决挂任县政府副县长王敏前,主持会议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峰首先宣读王敏同志会前法律知识考试得分97分,可以进入讨论表决程序。定陶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定陶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明确规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委室负责工作人员的任免。所有被任命人员必须通过任前严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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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监督“一府两院”执法,地方各级人大每年都要组织若干次执法检查。但是,对人大自身执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为贯彻这些法律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检查,却十分少见。是没有必要检查吗?答案是否定的。时下,有些地方的人大在行使职权上是“失职”、“越权”现象兼而有之。执法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有个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把质询案作为建议办理;某个县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任命了两名副县长,一年任命了多名副县长,法律允许的“决定个别任免”变成“决定一批任免”;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政府职务却不辞去人大职务;有些县、乡连法定的代表经费“底线”也保障不了,代表开展活动缺乏资金支撑,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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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质询案不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代表法规定:"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从此规定可看出,代表在人代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本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法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对代表在会议期间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作了明确规定,对比之下我们不难发现,代表在人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