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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对于保障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怎样处理好这二者的关系,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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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村民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监督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但对罢免的理由、罢免的程序等,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也很少有做出详细规定的。由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无适当的条款规范,不仅基层难以操作,而且引发一些问题:有的村民因不正当的理由或无足轻重的原因,动不动就对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给当事人和工作带来不少麻烦;有少数村民为达到个人目的,往往毫无根据地编造理由,拉拢、欺骗部分群众对某位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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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罢免村委会成员过程中.乡、镇人民政府该扮演什么角色.即应做哪些工作?笔者认为.有如下几项:一是要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民联名的罢免要求后,应本着既对村民负责,也对干部负责的原则.及时派员深入调查。首先要排除家族、宗族势力的干扰.逐一摸清村民联名是否真实可靠.能否达到法定标准。其次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对罢免理由进行调查核实.罢免理由不成立时,要做好群众的工作;罢免理由成立时.要指导村委会及时召开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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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嘉祥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5个乡镇陆续进入颁发当选证书及后续配套建设阶段。颁发当选证书固然简单明了,却是换届选举中意义重大的环节。 首先,《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颁发当选证书是法律规定,也是换届选举的程序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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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经过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终于颁布实施了。人们注意到,这部被誉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里程碑”的重要法律,以专门的条款规定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地位,认为这一规定十分必要。其间也听到另一种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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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既是农民的代表又是乡镇政府的助理.对于村委会是否应以特定的方式独立于乡镇政府这一问题,研究者、农民、村干部及政府部门各持不同观点.应当看到,在当前条件下,村委会独立可能受到的限制大于或有价值.村委会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应该是保持角色兼容状态的同时致力于实现有效兼容,完全意义上的自治可视为作长期渐进式改革的最终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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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关系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 :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一规定 ,不仅明确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指导关系 ,也明确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指导内容和范围。法律之所以会作出这一规定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现行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村民委员会组织定性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谓农村基层群众自治 ,就是广大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就是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既然宪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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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显 《湖湘论坛》2009,22(1):80-82
建构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是从组织人事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针对我国现有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考评指标中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价值取向,可以从理论上建构一套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并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筛选,最终提炼出一套精练、有效、符合乡镇特征的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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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至今对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仍未作出统一规定,从而导致各地方作出不同规定。本文试图从规范法学和法社会学的两个角度进行思考,提出完善这一制度的建议,既要推进乡村民主化进程,又要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新农村建没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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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在探索加强村委会建设中采取由个人组阁村委会班子的做法,或由支部书记指定村委会的主任和其他成员。我们认为这种做法非但不能推广,而应迅速予以纠正,这是因为:1、“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都明确规定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组织法》还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据此,村委会成员只能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决定。显然,由个人组阁是违法的。2、不符合党在农村的现行政策。中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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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凯在《南风窗》上撰文指出,现在的乡村冲突,主要起源于基层组织的不适应。其中乡镇普遍面临的财政困境最不容小觑,全国80%左右的乡镇难以足额按时发放工资。乡镇领导者感叹:“最大压力是怎样保证把工资发出去”。这种生存困扰的直接后果是基层组织将工作目标转向自身,组织行为严重扭曲。他们不由自主地对那些能增加自身收入的事情平添了兴趣,而对于公共目标淡漠起来,出现了目标替代现象。并逐渐显示出基层组织对于乡村社会的掠夺性。长此以往,有发展成为西方治理研究中称的“掠夺型地方政府”的隐患。乡镇政府的财政困扰@付建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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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是新形势对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乡镇政府要适应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必须正确认识形势,认真做好农民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教育引导工作。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已从追求经济总量的增加向追求经济效益的提高转变。乡镇政府作为农村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管理者,必须正确认识当前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彻底改变过去那种行政命令式管理的作法,在当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中,认真做好对农民的教育引导工作。一要改变过去那种集中讲大道理的教育方法,深入到农村基层中去,到农户中去,到田头地尾,把教育引导工作做深做细做透,真正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贯彻到农民中去。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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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乡镇自身、村民自治与村委会关系两方面探讨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冲突的主要表现及其成因 ,并就此提出了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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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村官“上任仅3个月,突然被免职,这是怎么回事?村民们弄不明白了。后来,还是法律和正义给了他们一个说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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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村委会、居委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本次修改是与2017年10月2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关于基层组织的任期规定是一致的。至此,基层党的组织和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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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乡镇政府与村民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在实际运行中,这两种力量构成了一种此削彼长的博奕关系.本文主要反映在民主选举日益走向法制化的新阶段,乡镇政府在上级政府和村民的压力下角色归位后面临的困境,说明了转变乡镇政府地位和角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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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改革 2 0多年来 ,我国农村行政环境已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 ,对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客观要求 ;经过几次改革调整 ,目前乡镇政府职能体系仍存在许多问题 ,迫切需要加快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搞好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应根据适应原则、整体原则、配套原则进行 ,围绕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模式与内容展开 ,通过制定并落实相应的转变措施促使乡镇政府职能切实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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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组织法》释义中同时指出,对村委会任期做出如此规定是基于一个初衷和一个法律前提,初衷是任期太短不利于村委会开展工作,太长不利于村民监督;法律前提是原《宪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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