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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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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刑事回避制度的改进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改进我国刑事回避制度时,整体回避问题宜通过管辖变更制度的完善来解决;申请回避实施程序中的举证责任问题可通过借鉴无因回避制度来解决;违反回避制度的程序性规制问题要坚持区别对待的立场。  相似文献   

2.
陈世刚 《工会论坛》2006,12(1):99-100
法治社会呼唤司法公正,回避制度对保障司法公正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消除当事人疑虑,《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均作了若干规定。但从立法及司法实践来看,回避制度依然有待完善。本文从回避的方式、理由、主体及法律责任等四方面进行了探讨,以求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我国当前检察委员会委员回避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改革并完善检委会委员回避制度对于保障实体公正以及程序公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4.
本文首先阐述了回避制度的含义及确立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重要意义,而后主要从其回避的方式、回避的亲属范围、回避的适用对象三个方面就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显分析,以期完善民事诉讼回避制度,促进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的程序设置。建立社区矫正行刑中的回避制度,使得在社区中服刑的矫正对象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刑罚惩罚,受到公正、公平的处遇,这也是程序公正的必然内容。针对矫正对象与社区行刑执法人员以及矫正社会工作者之间的特殊关系而实行回避,是保护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社区矫正行刑制度完善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的程序设置。建立刑罚执行中的回避制度,使得受到刑罚的服刑犯人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刑罚惩罚,得到公正的执行,这也是程序公正的必然内容。针对刑罚执行对象与刑罚执行人员之间的特殊关系而实行回避,是对服刑犯人进行彻底改造的重要保证,是对刑罚执行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颁行《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正式确立了检察制度。为了保证检察厅能公正执法,清政府于宣统二年(1910年)颁行《法官分发章程》,制定了检察官任职地域回避制度,不再坚持本省本管籍回避之旧制。尽管《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未能以法律的形式正式颁行,但其规定了较为完备的诉讼履职过程中的检察官回避制度,比较科学地设置了检察官回避的法定事由。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改革和刑事诉讼法典再修改的历史语境中,我国的刑事诉讼回避制度值得关注和探析。整体回避问题须通过管辖变更制度的完善来解决;申请回避实施程序中的举证责任问题须通过借鉴无因回避制度的有关内容来解决;违反回避制度的程序性规制问题的解决须坚持区别对待的做法。  相似文献   

9.
我国法官回避制度还不完整和规范,对关系一词应具体规定,扩大回避亲属范围,公示法官个人情况。当事人申请回避缺乏可操作性,对回避申请的保障和救济措施不完善,审委会和二审回避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在法官非诉讼回避制度中,院长籍贯回避未严格执行,法官任职回避也应出台具体操作办法。运用巡回审判和网络审判方式以确保法官中立,进而探索以新型审判方式为基础的,法官非诉讼回避和法官诉讼回避为补充的,保障法官中立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10.
公务回避是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行政公正实现的重要制度之一。我国的公务回避制度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中 ,缺乏统一的约束力 ,实际操作也比较困难。因此 ,借鉴公务回避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介绍了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回避制度 ,总结分析了公务回避制度的总体架构以及公务回避的条件、程序和效力 ,以期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两岸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在罪与刑、证据制度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或冲突),导致两岸对跨境犯罪的合作打击工作不力,不利于保障海峡两岸人民权益和维护两岸交流秩序。我国大陆地区应当在适合国情的基础上,有效借鉴台湾地区的有益经验,有效解决两岸刑事法律制度冲突。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逐步制定《区际冲突法》,加强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协助工作。  相似文献   

12.
实现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永恒话题。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法官回避制度在刑事诉讼中意义重大 ,但存在不少问题。笔者从完善刑事诉讼法官回避制度的角度 ,提出了一系列的立法建议 ,以期达到为实现司法公正的终极目标做出微薄贡献。  相似文献   

13.
中德侦查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德两国的侦查制度各有特点中国侦查机关的单一系统有利于侦查部门的协作配合,侦查效率高,德国侦查机关的两个系统侦查权限不明,侦查效率低;德国侦查程序中的被害人有权强迫检察官起诉,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权利,中国侦查程序规定被害人有权申诉,给予被害人的权利比德国小;德国侦查强制措施限制的范围广,注重的是使公民权利在国家权力的强制性措施和非强制性措施面前都能得到有效保护,中国的强制措施只限于对公民人身权利的限制,注重的是运用措施收集证据;德国的非法证据限制排除原则,有利于保护国家利益,中国对非法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未作规定,容易导致司法部门各行其是;德国的强制证人作证制度,有利于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中国不能强制证人作证,既浪费人力、物力,又不利于侦查.比较中德侦查制度的异同,吸收、借鉴德国的有益经验,有利于完善我国的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14.
讯问作为一场发生在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国家机关与处于被追诉地位的个体公民之间面对面的对抗与较量,其科学性是衡量一国(地区)刑事诉讼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讯问制度是各国(地区)刑事诉讼法必不可少的内容。但是,由于价值观念、诉讼模式、法律文化、历史传统等差异,各国(地区)讯问制度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对此进行比较研究,对于完善我国讯问制度,实现诉讼人权保障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5.
现代刑事法律从预防犯罪和有利于社会的多种因素考虑,规定对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可采取变通的方法减轻执行、变通执行,这种执行刑罚的特殊情形规定属于行刑制度的重要范畴。海峡两岸的监狱行刑制度存在着许多差异,各有优点和缺点,对海峡两岸减刑假释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目的是希望引起两岸学者和立法机关的重视,从而达到相互借鉴和取长补短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法》以控制犯罪为主导,在刑事搜查概念、启动、执行、对象、种类、救济等方面规定过于粗疏。美国立法与司法判例在上述几个方面则呈精细化特点。从利于司法操作与保障人权角度看,有吸收借鉴的必要,以利于平衡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也论对犯罪客体的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客体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从法理上看,犯罪客体就是犯罪对象;从立法上看,犯罪客体并不具有立法本意;从哲学上看,社会关系的直接载体就是人或物;从社会学角度看,社会关系受制于具体的人或物。  相似文献   

18.
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主导力量,刑事审判主体在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中形态各异。除法官作为重要的刑事审判主体以外,民众参与司法程序成为中外审判主体制度的发展趋势。针对当前刑事诉讼存在的司法不公现象,在借鉴国外审判主体制度的基础上,致力于增强司法的民主性,是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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