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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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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权利的水平效力,源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在传统立宪主义的基础上对基本权利垂直效力的一种新发展。客观价值秩序理论为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在具体司法实践的运用中,强间接适用是德国基本权利水平效力适用的主要方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基本权利水平效力的间接适用,对于促进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推动我国的人权保障与宪政建设有着深刻的理论价值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初二思想政治课以国家、公民与法律的关系为主线,上下册的落脚点是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那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如何呢?一、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通常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其中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称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一般地说,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可以做什么或者不可以做什么的,通常表现为公民的权利。如初二思想政治课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分为: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婚姻自由权;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等九项…  相似文献   

3.
公民基本权利的效力主要由公法效力(直接效力)及私法效力(间接效力)两个层面所构成,而这两个不同层面的效力分别为宪法司法化和宪法私法化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公民基本权利效力结构二元性是指公民基本权利同时具有公法效力和私法效力。其基本秩序是以公法效力为主、私法效力为辅。中国宪政的选择应以近代立宪课题为重心,以宪法司法化而不是宪法私法化为宪政实践的真正方向。  相似文献   

4.
贺鉴 《求索》2010,(3):151-152,132
作为非洲的两个大国,阿尔及利亚与南非的宪法发展特别是宪法人权保护越来越令世界各国关注。两国独立后,基本上同时开始建立宪政法律制度,而且其现行宪法也都是1996年颁布的。两国现行宪法在基本权利立宪模式和宪法设计结构、基本权利的主要内容、基本权利的限制和特殊规定等方面既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各自的特色。  相似文献   

5.
法治博览     
《人民政坛》2013,(4):46-47
宪法实施到底实施什么范进学在《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1期载文《宪法实施:到底实施什么》认为,"法律实施即意味着宪法实施"的观点是错误的;法律实施不等于宪法实施,法律实施也不是宪法规范实施之全部。宪法权利不是国家或政府赋予的,也不是宪法自身创设的,其义务主体是国家或政府。法律权利实现的义务主体一般是自然人或法人。法律实施与宪法实施采取不同的进路,仅仅通过法律实施无法涵盖宪法权利规范实施。"国家机构规范实施即是宪法实施"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它否定了宪法关于基本权利规范实施的必要性。基本权利规范的实施才是宪法实施的本质与目的。  相似文献   

6.
法是由法律规范组成的,是法律规范的总和。宪法是由宪法规范组成的,是宪法规范的总和。普通部门法,例如刑法,是由刑法规范组成的,是刑法规范的总和。民法则由民法规范所组成,是民法规范的总和。由于宪法是法的一种,因而宪法规范与普通部门法的规范具有相同点:都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都规定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都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等。这些相同点是所有法律规范所固有的基本特点。但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范又有许多自己的特点(与普通法律规范的不同点)。其主要特点是:一、宪法规范具有广泛性由于宪…  相似文献   

7.
《人民政坛》2009,(1):36-37
韩大元在《法学》2008年第10期载文《全国人大常委会新法能否优于全国人大旧法》,探讨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的关系等宪法问题。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宪政基础、宪法地位、宪法职权、立法程序都不同,两者不是同一立法机关。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的职权在效力层次、范围上都高于、大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因此,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新法与全国人大旧法之间的冲突,不能简单适用解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冲突的“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有较完备的规定。总体而言,涉外遗嘱继承关系中不同情形下的冲突规范适用有四种模型,将其与我国司法实践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实践中仍存在误用的情形,反映出人们对国际私法理论的误解。只有厘清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适用冲突规范,以解决相关的涉外民事争议。  相似文献   

9.
新闻自由和人格权是每一个民主国家的宪法都予以保障的基本权利。新闻自由虽然保障了新闻从业人员本身人格权发展的空间,却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侵害人格权的渊源。新闻自由与被报导者人格权冲突的解决,不仅是私法上权利的冲突问题,同时也是宪法上基本权利冲突的问题。目前我国新闻侵权案的判决结果并未完全反映"两种权利同等重要"的基本理念,新闻媒体败诉几率较高,这里存在着法律上的缺失、新闻官司双方诉讼成本不对等等原因。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为解决这二者的冲突,应加强新闻立法,并且在司法上对新闻自由给予优先保护。  相似文献   

10.
谈司法公正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从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从法律层次上消除了等级特权制度,树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为司法公正奠定了法律基础。首先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原则,无一不将平等原则蕴涵其中,为平等司法提供了宪法保障。其次《民法通则》中把平等、公平、诚信、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明确规定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亦体现了司法公正。再次,《民诉》、《刑诉》、《行政诉讼法》等主要诉讼法更将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办案;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每个当事人;在适用…  相似文献   

11.
《人民政坛》2014,(7):44-44
林来梵在《环球法律评论》2014年第1期载文《法治的个别化模式》认为,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规范层面上确立了法治主义的宪法原则。然而,如何理解“依法治国”、“法治”等概念,在当今中国学界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则存在严峻分歧。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赋予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一府两院”的监督权,而司法监督则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制定通过了《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司法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以规范个案监督工作。2000年6月.官渡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设立监审团的决定》,  相似文献   

13.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和大陆的法律冲突由原来的国际法律冲突改变成为区际法律冲突。造成冲突直接原因是立法管辖权的规范的确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手段是区际司法协助。其步骤:权宜之计是类推适用国际司法及制定各自的区际冲突法.根本解决是实现两地实体法的趋同化,包括中国立法的国际趋同化和香港法津本土化。  相似文献   

14.
聂申国 《人大建设》2005,(12):40-41
《刑法》明确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由于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位与司法实践并不完全吻合.从而导致了理论上的纷争。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底出台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操作标;隹,但仍未能平息理论上的争执。争执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相似文献   

15.
瞿同祖先生《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是其对社会史和法律史综合研究的成果。分析了中国法律的主要特征和基本精神,并阐明法律的目的在于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该书从三组不同层面上的观念冲突展开论述,即伦常与是非的冲突、家族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冲突、差别性规范与同一性规范的冲突,以呈现中国法律在社会价值要求下所做出选择的过程。结合瞿同祖先生的法律社会学观念,对现今社会与法律的冲突成因加以探讨,以期获得中国法治建设方面的启迪。  相似文献   

16.
权利冲突的解决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权利冲突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和突出的法律现象,广泛地存在于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和日常生活中。权利冲突是指权利主体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与相对一方的权利相互矛盾或抵触的法律现象,解决权利冲突的原则包括权利不得滥用、基本权利优于非基本权利、利益衡量和平衡原则。  相似文献   

17.
论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正确认识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是当前法学理论和实践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宪法基本权利应当具有直接效力,这种效力源于宪法本身的最高效力和法律权利的基本属性,它具有广泛性、具体性、现实性和可诉性的特征。宪法基本权利的效力有3种基本表现形式:基本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效力;基本权利对私人之间活动的效力;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的效力。宪法基本权利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基本权利的普通法律具体化、基本权利的直接适用和对基本权利的司法解释3种途径来完成。  相似文献   

18.
司法实务中,各地法院在处理触电引起的侵权纠纷时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在于我国有多部法律规范调整此类侵权关系,如《民法通则》第123条、《电力法》第60条、《侵权责任法》第73条等,且这些规范之间存在冲突。《侵权责任法》应当成为解决此类纠纷的规范依据,同时应辅以《电力法》等其他规范进行协调综合。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审查的直接理论根据源自主张宪法高于一切法律和政府法令的宪政主义 ,司法审查学说不仅要求法院以宪法为准审查一切法律 ,而且亦将政府行政部门纳入审查的范围 ,法院有权以政府行为不符合宪法而宣布其无效。司法审查制度在法治现代化的国家已经成为制约各级行政和立法部门行为合宪性的重要制度。战后世界的一大变化是这种司法审查制度向四方扩散推广 ,不仅战败的日本、意大利和德国(西部 ) ,而且一系列新兴国家和地区均改采此一制度。中国在推翻帝制建立民国之时 ,孙中山先生便提出由司法院和监察院行使司法审查和监督权 ,并在立宪过程…  相似文献   

20.
陈亮  程金华 《探索与争鸣》2023,(8):59-72+178
“江歌案”的民事判决揭示了“道德导入司法”的可能性,但其采用的导入方法仍待检视。从实然角度而言,既有的司法实践主要通过“转译”方法实现道德导入,即当法官意识到个案的法律判断与道德判断存在冲突时,其会遵从道德判断的指向而修正法律判断之发现,并对修正后的法律判断加以证立,使得道德判断可被社会公众间接地接受。但是,“道德转译”具有明显的内隐性特征,可能出现法官专断的风险,有必要进行外显化改造,为转译下的司法裁判提供公开阐释的场所。从应然角度而言,理想的司法裁判需依据“议论”方法进行道德导入:一是道德判断应在社会场景下完成“生成性议论”;二是道德判断要在法庭场域内展开“司法化议论”。在此意义上,基于法律议论的程序规范便是“道德导入司法”的制度化装置,其可补强道德判断在司法场域下的“合理可接受性”,进而为个案裁判的规范效果与社会效果提供调适契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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