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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地方立法权限是指地方立法主体能够进行立法的事项范围及其权限。1982年宪法赋予了地方立法权,但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地方立法的权限还有多大?前景如何?如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本文拟以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例,对地方立法权限以及如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法律授权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性立法权,在我国已经历三十年实践,但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范围一直不够清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着重提到了这个影响地方立法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我国,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宪法性法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共同构成地方立法权的法律渊源。这些规定大致分为两类:一是限定地方立法的,如《立法法》第八条列举了十项立法保留事权,如《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将特定种类的行政权力作为法律保留,并对地方立法规定特定行政权的幅度作了限制。二是对地方立法授权的,如《立法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性事务"属于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  相似文献   

3.
郭俊 《人大研究》2008,(10):32-34
《立法法》的通过,指导和约束着各级立法活动。这部法律首次对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限进行了划分,虽不十分明确但也大致划定了地方立法的空间。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基本行政法律的通过,地方性法规规定行政类法律责任的权限正在逐步精确化;通过《立法法》的规定,刑事责任专属于中央立法权也基本上不再存有争议。但是,对于法律责任基本类型之一的民事责任,地方性法规对其进行规定的权限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明晰。  相似文献   

4.
行政许可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同时也是一部规范地方立法活动的重要法律。  相似文献   

5.
一、地方立法设定行政处罚的依据和原则创设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是地方立法中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过去,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定,导致行政处罚的设定随意性较大,实践中出现了诸如"软"、"滥"、"乱"的问题,引起群众和社会的不满。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此作了统一的规范。《行政处罚法》第2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这一规定表明,今后不管是制定法律、行政法规,还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但凡设定行政处罚,都必须遵循、符合《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和精  相似文献   

6.
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随着《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相继出台,地方立法究竟可以立什么,都有哪些事项不可以涉及,已经越来越具体了。作为从事地方立法的工作者,要像学数学必须记公式一样,牢记在心,否则,就容易在立法中闯“红灯”。  相似文献   

7.
根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从1991年起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始着手进行起草行政处罚法的调查研究工作,多次邀请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以及专家召开座谈会,对行政处罚法进行研究。大家普遍认为,制定行政处罚法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大事,它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障行政机关有效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增强大家对行政处罚法的进一步了解,现将有关资料介绍如下:一、起草行政处罚法涉及的  相似文献   

8.
崔立文 《人大研究》2006,(11):21-22
地方立法空间是指地方性法规可以作出规定的事项和内容。随着立法法对地方性法规制定范围作出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对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作出限制,法律、行政法规逐渐完备,法律、行政法规条文趋于细化,地方立法的空间已被压缩。本文拟对此做一点分析。一、立法明确了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从整体上缩小了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范围在相当长时间,我国对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没有作出明确划分,特别是没有规定哪些事项属于法律专属立法权,只能制定法律,地方立法不能涉及。因此,有不少应由国家制定法律的事项,有的地…  相似文献   

9.
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谱写了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新篇章,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行政处罚法的出台,也必将对地方人大工作产生影响。一、行政处罚法强化了地方人大的法律地位地方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所赋予的,但实践中的贯彻落实却不尽如人意,存在着有意或无意降低地方人大地位的现象,或与行政机关等同,或降于行政机关之下。行政处罚法的出台,特别是其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的一系列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地方人大的法律地位,对一些偏颇的认识也是一个有力的纠正。那么,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是  相似文献   

10.
孙波 《长白学刊》2008,(5):65-70
《行政强制法(草案)》在地方立法的行政强制设定权问题上,有较大的进步。相比较于《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草案)》规定了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兼顾原则,使得公民权利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在设定权分配上,没有赋予地方政府规章行政强制设定权,改变了既设定损益行为、又亲自执行损益行为的状况;在行使条件上,规定了更为详细的设定权行使条件,使得地方立法机关的行政强制设定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11.
何水 《人大论坛》2009,(5):22-23
如何做好新时期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笔者认为应着重思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地方立法项目的来源和选择 从以往地方立法实践来看,立法项目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部门申报,这使得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择立法项目的视野过于狭窄,进而导致编制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开门立法,拓宽立法项目的来源渠道,确保编制的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能够充分反映民声、体现民意,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地方立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9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第11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的"行政拘留"应是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现在,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征集地方立法项目的渠道主要是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等。相对来说,地方立法项目的来源渠道比较狭窄,而且立法项目多是以公众利益单位形式出现,缺少直接来源于民间团体和公民个人渠道的地方立法项目和地方性法规草案。那么,怎样弥补地方立法在这方面的缺憾呢?笔者认为,进一步扩大地方立法的项目来源渠道,有偿向社会、公民和民间团体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选择。  相似文献   

14.
《行政处罚法》对建设法制工作的影响与对策安徽省建设厅厅长谢志平《行政处罚法》的出台,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行政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它的立法思想是从人民政府基本宗旨的高度出发,用法律的形式保障、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  相似文献   

15.
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经济立法的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经济立法的原则袁文光加强和完善经济立法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内立法的重点。经济立法如何进行,尚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立法的原则,原则明确了,才能统领立法工作的开展。鉴于地方...  相似文献   

16.
《人民政坛》2011,(3):33-33
林琳在《人大研究》2011年第1期撰文《对实施性地方立法重复上位法现状的原因分析和改善设想》认为,实施性立法在地方立法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实施性地方立法中大量重复上位法的情形在各地普遍存在.对地方立法造成了不小的危害?一是增加立法成本,浪费立法资源:二是助长立法者的惰性,使地方立法沦为形式主义的文本,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而降低其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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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恢复和重建法制以来,地方立法已经走过25年的历程。作为国家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空前广泛的发展。从其发展进程和特点来看,大致经过了三个时期,即起步探索期、快速发展期和规范提高期。笔者认为,自2005年年初开始,具体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为标志,地方立法开始步入了第四个发展时期——科学发展期。随之要求,地方立法必须把握新的发展方向,提出新的改革举措,以实现新的立法目标。  相似文献   

18.
李建新 《新疆人大》2013,(10):37-37
地方立法其显著特征是“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笔者认为,这三个特征的核心是“可操作”,可以说它是地方立法的灵魂,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地方立法的经验也好,存在的问题也好,都直接与“可操作”紧密相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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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方立法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 第一节 地方立法内在质量标准的建立 地方立法的内在标准,即地方性法规的质量标准,是衡量和评价地方性法规质量优劣程度的基本准则。笔者认为,建立地方性法规的质量标准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人民政坛》2011,(2):40-41
汪庆红在《北方法学》2010年第6期撰文《地方立法监督实证研究:体制与程序》认为,地方立法监督是完善地方立法制度,维护和实现地方立法所要实现的民主、科学、法治等多重价值目标的重要制度设置.其制度建设的重心主要在于监督体制的建构与监督程序的设计。就地方立法监督程序而言,不仅在以立法权控制作为主导价值定位上与立法监督表现出高度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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