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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报》2007,(7):36-39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区各级政府通过举债的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的投入,改善了自治区的发展环境,较好地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但是,由于投资决策不够科学、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以及部分地方重视不够等多种原因,我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偏大、债务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项目偿债能力较差、财政风险日益加大等问题。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现将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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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报》2006,(2):54-55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公文办理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个别地区、部门和单位在公文办理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公文的办理效率和政府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办理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报送公文的有关要求(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门,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厅的公文,统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专人签收、登记,按程序办理。不得将来文直接报送领导同志个人,也不得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其他政务处室和领导秘书。今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其他政务处室和领导秘书不再收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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