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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正】京教财[2012]18号各区县教委、财政局,燕山教育分局、财政分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市级教育预算项目同步评价审计管理办法(试行)》,自2012年8月6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相似文献   

2.
【正】京教财[2012]8号各区县教委、财政局,燕山教育分局、财政分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制定了《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5月5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京教财[2012]36号各区县教委、财政局,燕山教育分局、财政分局,各有关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基础教育阶段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京教财[2012]32号各区县教委、财政局,燕山教育分局、财政分局:市教委、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自2013年1月30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渝财教[2012]264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科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6.
【正】京建法[2011]26号各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新农办、财政局、规划分局:为完成我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工作任务,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2012年)》,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边境贸易的发展,规范与边境贸易相关的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相似文献   

8.
《山西政报》2012,(8):19-22
晋政办发[2012]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京科发[2012]166号各区县科委、商务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规定,进一步做好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  相似文献   

10.
《天津政报》2012,(24):35-37
<正>津政办发[2012]14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天津银监局拟定的《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1.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2003年8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新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确保贯彻执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  相似文献   

12.
《山西政报》2011,(9):36-40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开发区土地分局、厅属各事业单位: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围绕建立"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保证我省国土资源系  相似文献   

13.
财教[2012]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协: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17号)精神,充分调动全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科协、财政部决定在实施"科普  相似文献   

14.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各房地产交易所、市国土资源房屋监察大队:为明确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职责、监管内容、措施和相关程序,指导我市各级房地产交易监督管理部  相似文献   

15.
【正】京建法[2012]6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区县规划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  相似文献   

16.
【正】京教财[2012]21号各区县教委、财政局,各相关职业院校:市教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教委2012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1月15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甬政发[2012]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2012年规章制定和调研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承担2012年规章项目起草、调研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起草、调研、论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妥善协调解决起草、调研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自治县、市)房管局(处、所)、市交易所、高新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北部新区分局:为深入贯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8号令),规范重庆市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先要组织所属人员认真深入学习《办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房地产交易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学习《办法》和本通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其  相似文献   

19.
《广州政报》2012,(2):18-22
广州市城市管理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文件穗城管委[2011]397号各区、县级市城管局、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增城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各城管执法分局:现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外汇指定银行: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更好地满足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的真实用汇需求,方便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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