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唐代大文学家韩愈的仕途开始时很不顺畅,他20岁左右开始参加科举考试,一连三次,均名落孙山,直到第四次才算考中,这时他已25岁了。根据当时科举制度,考中进士,还不能授官,还需经过吏部的考试,合格者才可正式授官,于是韩愈又考,不料又是一连三次的失败。  相似文献   

2.
一 时间回到2001年4月24日下午,南京城西江苏省纪委某办案地点,驶进来4辆警车,押下来4个戴手铐的人. 这4人除了刘以江是江苏省镇江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外,其余均为骗子.一个叫侯万清(化名陈思宇),是个辽宁的无业游民;一个叫孙德文(化名陈刚),是个吉林的无业游民;一个叫刘惠民.  相似文献   

3.
跑官     
高和 《政府法制》2007,(4):38-42
畅销书作家高和创作的《越轨诉讼》、《接待处处长》、《妻祸》等长篇小说出版后在新浪网连载,先后获得该网读书排行榜第一的佳绩,赢得广泛赞誉。他的新书《局长》出版后更是被誉为继《接待处处长》之后又一部诙谐幽默风格的官场题材力作,是一部官场灵魂的监测报告,一场无规则权位角逐的全景展示。《局长》一书在幽默地描写官场中人明争暗斗的同时,还以真实生动的细节讲述了公安干警辛苦破案的悬疑过程,读来定会让读者大开眼界,欲罢不能。下文节选自《局长》一书的部分章节,从中或能管窥到该书的全貌。(题目系编者所加)  相似文献   

4.
“基本权利”析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正> 一、基本权利立法的发展在论到基本权利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的时候,多数宪法学者认为1215年的英国《自由大宪章》是人权立法的源头,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完全正确。大宪章是以伦敦市的圣职人员、贵族和商人为首的地方势力与在对外战争中失利受到教皇处分的国王约翰签署的中  相似文献   

5.
析“被”     
“被”旬式对社会现象的另类表达 2009年7月12日,媒体出现了一篇名为《应届毕业生怒问:谁替我签的就业协议书?注水的就业率!》的文章迅速蹿红。作者说道:“我就业啦,太兴奋了,而且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就业的!”就这样,“被就业”一词诞生了。事实是,在这名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与一个不知名的公司签订了这名学生的就业协议。  相似文献   

6.
宋江上梁山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去郓城县接老父。进了宋家庄,被官军追捕,作者让他逃到还道村,躲进玄庙神龛里做了一个梦。此梦借“九天玄女”之口,为他指明了今后的道路,这就是“汝可替天行道”。后来宋江经过一番“艰苦奋斗”,终于篡夺了梁山义军的领导权。在他执政的第一天,便公开抛出了“替天行道”的政治纲领,正式扯起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替天行道”的阶级内容是什么呢?只要看一看当时的历史背景和宋江一系列言行,这  相似文献   

7.
关于"跑官"     
时下新词很多,隔不久便冒出一个"系列"。 "跑官"一词属于一个小的"系列"。相应的就有了"亮话儿"与"潜颂"二词。又"跑官"一词,指的是一种现象。 "跑官"也就是四处托朋友,找关系,探后门儿,傍权势,为自己当官走捷径的勾当。不知它是老百姓对此现象的形容,还是某些人自身的经验总结?总之已成了人们都懂的一个词。  相似文献   

8.
李珺 《政府法制》2009,(7):58-58
中共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强调:“要深挖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事后追究向事前事后追究并重转变。事前追究是对人民生命负责,是对干部队伍负责,也是对责任者本人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视同发生事故严肃处理。这在山西要成为一个制度。”  相似文献   

9.
人是感情动物。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能够交往、交际,就是因为人情使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提倡,人与人之间多几分情,多几分爱。没有情就没有社会,就没有世界。然而情的作用不是无限制的,在原则问题上,“情”应该退避三舍,而“理”应该首当其冲。不可让情遮住眼睛、遮住理智。总之,情可助人,亦可误人。比如某人违了法或犯了罪,让情介入其间,就会出现偏差。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情大还是法大?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所以才有法律是无情的说法。在我国封建社会,舍弃亲情秉公执法之事屡有记载。…  相似文献   

10.
保护主义,细分起来有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行业保护主义等等.其本质是以维护地方和小团体利益为出发点,损害国家利益.这种保护主义与腐败相联时,往往又成为了保护腐败行为.它阻碍案件查处,放纵腐败分子,不但干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也严重影响正常的政治生活,严重阻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损害党的威信,危害党的事业.  相似文献   

11.
<正> 法制心理学认为,除一些病理状态外,人之行为总是被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制约、支配、指导和驱动着。这就是本文试图对拒绝作证进行心理评析的基础。拒绝作证心理既不同于作证之心理,也不同于作伪证之心理.拒绝作证心理活动的归结点,只是要把法律需要再现的事实永远埋藏在自己心中。拒绝作证具有作证之心理基础,却不具备作证之心理起因,对它来说:法律活动与己无关,事不关己可以高高挂起;也似乎法律的力量软弱苍白:金钱的诱惑、暴力的胁迫也似乎不能冲垮理智的防线,突破法律的禁忌“作伪证”;也许正是由于正义和非正义两种力量在内心冲突势均力敌,谁也战胜不了谁,  相似文献   

12.
“四难”析     
有的同志对目前某些机关的工作缺点归纳为四句话。叫做:“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这“四难”形象地点出了那些机关官僚主义的衙门作风。“四难”集中于一难:办事难。前“三难”都是后“一难”的具体表现。比如,有一个灯泡厂为了引进某项技术设备,从立项审批到引进试产,历时三年,过七十七道关,盖一百六十六个公章,跑有关部门五百多人次,造成经济损失四百八十万元。这类事例决非绝无仅有,令人深省。  相似文献   

13.
“无为”在中国至少有三重含义:首先是作为政治策略或政治观的“无为”,即“无为而治”;其次是作为伦理观的“无为”,即“不欲不贪”的道德主张等等;最后是作为宗教观念的“无为”,即道、佛两教所提倡的宗教修养之道。本文拟从政治观的角度剖析一下历史上的“无为”主张及学说。  相似文献   

14.
“参与分配制度”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加锋 《河北法学》2000,(3):106,114
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仲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最先创立的。其内容是,在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时,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其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对其财产的分配。这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长期以来,理论界及司法界对这一制度的重视非常不够,有些人甚至不知道有这一个制度。因此,很有研究的必要。一、参与分配制度的适用范…  相似文献   

15.
长期来,奉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和地区,其法律、法规大都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在其章程中订明其经营范围,而且有关企业只能在此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其立法意旨在便于政府实施宏观控制,防止盲目投机行为,贯彻以法治商原则,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我国现行法制而言,也设有相同或类似的规定。除我国《民法通则》概括地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以及“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  相似文献   

16.
不知是谁、不知从何时起,给我国法学取了一个雅号,叫做“传统法学”,起初,我并不介意,一晃而过,后来说的人多了,就引起了思考,并请教了一些法学界同仁,还是不解其意。看来,对“传统法学”很有一番分析的必要。一些学者常把与他们观点相左的法学理论称为“传统法学”,无独有偶,“权利本位”法律观的倡导者也是这样:什么“引入权利论是克服传统法学三大缺陷的有效办法”啦,什么“传统法学的权利观是极端的国家本位  相似文献   

17.
“折扣”小析周平“折扣”,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是商业经营的专属概念。简言之,其内涵为:“商品按原订价格扣除百分之几出售。”(见1980年版《辞海》第671页)这种经营手段已被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认可,且为国际惯例所认同。由“折扣”的概念可以看出,“折...  相似文献   

18.
“事实婚姻”这个称谓,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甚至还在某些文章、著作乃至教材中,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理解”和“肯定”.这种现象出现在新婚姻法已颁布施行多年,且法制建设逐步走向完备的今天,不能不说是令人费解的.笔者试图从人们的习惯理解和有关论著出发,把“事实婚姻”归结为“单纯依据事实而成立的婚姻”,或曰“非法律婚姻”.如果这个理解没有偏离真实的话,那将不得不明确地指出,所谓“事实婚姻”是根本不能存在的,它不是婚姻而只能是非法同居.这是因为:首先,没有一个统治阶级能容忍漠视法律的现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在我国刑法的其它条款中也还有“论处”或“处罚”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在查处经济犯罪案件时,对于“挂名工资,”一般是当作非法所得予以没收或作为罚款处理。这样处理。我认为似嫌简单,有点、“一刀切”的味道,而缺乏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挂名工资这个词不见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法学辞典也查不到,只能顾名思义,即名义上拿钱的人,不是实际上拿到钱的人。凡事都有名实两面。有的名实相符,有的名不符实。“挂名工资”也是一种名实不符的现象。但是决定事物性质的在实不在名。那么,确定“挂名工资”是不是非法收入,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