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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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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庄庆龙 《法制与社会》2013,(36):123-124,132
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模式下,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统归法院麾下。由于两种权力性质与适用方式的不同,现实中往往是做出裁判易,转化为执行成果难。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从立法与司法体制层面而言,我国长期对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关系没有做出明确界定,执行权的配置与执行机构的设置不科学严重影响了裁判文书的执行,引发了民众的强烈不满,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改革执行程序与机构十分的必要。本文将从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关系及法院实例等方面探析由专门的独立于法院的执行机关行使执行权这一执行体制改革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2.
黄明耀  卢伟 《法律适用》2011,(2):116-118
近年来,我院与全国法院一样,积极探索执行运行机制改革,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去年以来,针对执行领域暴露出系列腐败窝案、串案的严峻形势,我们在重庆高院的指导下,对当前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弊端进行了系统反思,按照对执行权"分权制衡"的总体要求,对传统的执行权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执行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是一个长期困扰法院严肃执法的难题,许多法院都在努力探索克服的途径。但执行方式改革的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法院的执行机制显得陈;日落后,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执行与审判不同,其价值取向是高效率。而要实现执行高效率,必须改革现行的执行机制。笔者认为,改革现行执行机制的关键措施就是执行权分立。执行权分立,是将传统的执行权分成三权,即细化为执行命令权、执行实施权、异议审查权,使三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执行命令权。是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主执法官依…  相似文献   

4.
执行权规范运行须坚持执行公开,不断完善公开执行案件信息的各项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让执行在阳光下进行,不断优化执行工作环境。执行权规范运行须改革传统执行权运行模式,通过对执行案件进行分段执行、集约执行,配合繁简分流,强化节点控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试行新型的执行权运行模式,需要严格的监管制度保障其良性运行,通过完善执行工作制度,加强干警业绩考核,规范干警执行行为,确保廉洁执行,依法主动执行,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相似文献   

5.
作为一种二重性的权力,民事执行权在结构要素上可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两部分,据此民事执行权在组织构造上应该分别贯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度安排。迄今为止,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设立执行局,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形成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这是一种内置式的改革模式。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构建应该符合民事执行权自身的性质和组织、运行规律,尊重法院作为司法权载体的组织与程序构造要求,切合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改革的整体目的。据此,在内置式改革模式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实践但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题的情况下,外放式的改革模式可成为中国当代民事执行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必要选择。  相似文献   

6.
业界     
《中国审判》2011,(11):4-4
最高法出台《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 201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主要从执行机构的内部职责划分,执行机构与立案、审判等机构的职责划分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统一管理等3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建立高效运行的人民法院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二是建立法院内部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三是建立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7.
我国目前执行体制存在问题较多,本文在刑事一体化背景下提出法院主导、监狱实施的执行体制。首先,从执行权的司法性、行政性之争开始,认为执行权具有司法的一些特点,同时又具有行政的一些特点,并导出是何种性质并不重要,关键是要利于司法目的之实现。其次,论述了刑事执行一体化的大背景。进而指出法院作为一体化中的第一体的论断。最后,对具体的制度设计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8.
冯俊海 《山东审判》2005,21(4):89-90
近几年,执行工作体制改革被提到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日程上,成为各级法院探索和研究的热点。目前,实践中普遍确立了高级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局统一执行的机构模式,各地法院仍然在积极探索执行局内部分权制约机制,执行监督体制有了很大起步。然而综观整个执行工作现状,执行监督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现行法律体制缺乏对执行权的有效监督。下面笔者从执行权的性质界定入手,对如何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建立完善有效的执行监督体制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9.
汤维建 《现代法学》2004,26(5):22-28
“执行难”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深刻的原因无疑存在于执行体制本身。我国目前的执行体制中,刑事执行、民事执行和行政执行既各自为政,又相互交叉,不仅在执行机构上显得臃肿和凌乱,尤其难以做到执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互补整合,不利于国家执行权的统一化行使。对民事执行而言,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兼顾行使执行权不仅具有理论上的障碍,尤其在实践中已被雄辩地证明是行不通的。因此,将执行权从法院权力结构中分离出去交由统一的执行机构行使,是化解“执行难”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0.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执行机构隶属于法院系统造成的审判与执行性质的冲突,通过反思我国执行体制存在的诸如执行权过分集中、不利于公正执行、滥用执行权等弊端,指出应借鉴德国执行工作的有效经验,建立独立于法院系统,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性执行法院。  相似文献   

11.
江必新 《时代法学》2012,10(5):3-11
如何确保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能够在《行政强制法》的规范下顺利地实施,是行政审判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人民法院对行政强制的司法审查要注意把握行政强制行为的基本特征、二重性以及基本价值,对行政强制行为要进行类型化处理,注意区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把握司法审查的内容和强度,处理好主从行为、先后行为以及行政强制权与相对人抵制权之间的关系,注意诉讼审查与非诉审查标准的区别。在强制拆迁中,尤其要把握好人民法院司法审查与行政机关具体实施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于龙刚 《法学研究》2020,(3):102-122
执行生态是指法院执行活动所处的环境和氛围,主要包括组织纵向生态、横向生态组成的法院内生态,以及政治生态、经济生态和社会生态组成的法院外生态。对基层法院的调研表明,当前执行工作面临的来自法院外生态的压力过大,这些压力包括政治生态的治理压力、经济生态的救济压力和社会生态的互动压力,而法院内部生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这些压力。执行生态的过重压力催生出法院对非均衡执行策略的需求与偏好,导致法院一方面通过终结本次执行及执行和解来规避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周期性启动运动式执行来缓解压力。非均衡执行策略容易诱发执行不规范现象,有损执行权威。要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需要改善执行生态,弱化法院对非均衡执行策略的需求,其中的关键是要建构社会场景下的执行权威,实现良性的执行生态与能动的均衡执行的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13.
县域社会违建执法需要一定的组织载体,但在不同农村类型中,体制层面执法资源配置不均和社会层面违建个体情境差异共同塑造了不同类型的政府执法组织,并产生不同治理绩效。在城中村,正式化执法组织具备常规执法权且执法密度大,虽能够强化执法效果,但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存在政府与征拆居民的利益博弈;在城郊村,正式化与半正式化相结合的执法组织有助于强化政府执法力量和权威,但受信息制约和人情关系影响容易产生灰色利益空间,进而侵蚀执法目标;在远郊村,半正式化执法组织本身没有专业执法权,政府常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组织动员手段来补强执法力量,但执法绩效具有不稳定性。三类农村违建执法组织的治理绩效差异,反映出国家法律在县域城乡社会落地的非均质性。  相似文献   

14.
公共政策是《纽约公约》框架下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传统抗辩事由,但由于其理论具有一定模糊性,导致实践中的不确定性。《安排》引入了公共政策机制,以调整内地与香港仲裁裁决的相互执行程序。在各国法院对公共政策进行严格解释的大趋势下,由于两地道德观念相通、国家主权相同,为了更有效地促进两地司法协助的开展,两地在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中应取消公共政策机制的束缚。  相似文献   

15.
中国土地执法摇摆现象及其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国土地执法实践呈现“摇摆现象”,即有时执法有效,有时执法失灵。执法摇摆现象的发生,并非完全因为法律不完备或者土地执法部门能力有限,还在于中国集中体制下的“嵌入式执法”。在中国国家体系中,土地执法部门被嵌入在集中体制及其建构的中心工作中。在中心工作完成过程中,土地执法部门真正完成的并非其职能目标,而是集中体制目标。不同中心工作的建构,导致土地执法效果可能有效也可能失灵,呈现出摇摆不定的执法效果。集中体制本身的分化,即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目标重点的不同,也使得土地执法效果更不可预期。  相似文献   

16.
公私协作执法是公共执法和私人执法基于各自特点进行协作的法律执行模式,可以有效弥补公共执法动力不足、腐败和信息劣势的缺陷,也可以有效弥补单纯私人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过度、缺乏强制力等缺陷.长期以来,我国法律执行活动被公共执法机构垄断,公私协作执法的制度空间不大.为此,应当通过扩张诉讼当事人资格、建立罚金分享制度、增加惩罚性赔偿规定以及放宽风险代理诉讼限制等方式为公私协作执法开辟空间,使公私协作执法能够成为我国法律执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相似文献   

17.
反垄断私人诉讼困境与反垄断执法的管制化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剑 《法学研究》2011,(5):70-83
中国反垄断法私人诉讼的发展与预期落差巨大。原因在于,反垄断法私人诉讼强调法院的作用,但法院受限于司法机构的根本性质,存在难以调节原被告力量失衡、对于特定行为无法救济以及救济不及时的问题。相比之下,反垄断法行政执法机构具有资源与权力配置上的显著优势。更重要的是,现代反垄断法执法的不断发展和演化,使原来简单判断是否违法的执法方式向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为目标的管制方式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建立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颁布反垄断指南、广泛采用同意裁决、深入运用经济学分析等都是具体表现。与之相应,当反垄断行政执法占据中心地位时,为了确保其不偏离反垄断法的目标,须建立完善的行政机构内部执法程序以及司法审查程序,进行有效制约。  相似文献   

18.
刘静坤  孟萍 《政法学刊》2008,25(1):106-109
警察在应对紧急情况的过程中,可以行使紧急权力。以美国法为范例,介绍了美国法院有关执法紧急权和社区照管紧急权的相关规定,考察了警察社区照管紧急权法律界定及运作原则。  相似文献   

19.
刘建发 《行政与法》2006,(11):25-26
行政执法公正是人们对执法追求的基本理念。目前,我国行政执法存在诸多不公的现象。究其成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二是自由裁量权滥用;三是权责不清;四是监督不力。为了实现行政执法公正,必须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强化从严执法的法治观念;二是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0.
中国的基层执法深受政治体制和社会生态的影响和塑造,“治理空间”可以同时容纳这两种因素,是理解中国基层执法的新视角。乡村治理空间为基层执法提供具体场景,其“拥挤社会”特性和“权力分散”特性,严重制约着基层执法能力。空间区域化机制通过建立综合治理(执法)体系,实现了执法机构的统合和区域化;通过将村级组织、村干部、网格员等纳入执法体系,实现了执法空间的分界和局部化;通过对时间和资源进行情境化配置,实现了时空分区。区域化机制重构着乡村治理空间,回应了基层执法权薄弱和执法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再造基层执法,提高了基层执法效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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