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金融法的发展与特点我国金融法主要是围绕金融体制的改革而发展,具体有这样几个方面:1.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地位,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这方面的金融立法主要有:《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  相似文献   

2.
在市场经济和实行金融自由化的条件下,就会出现金融创新。我国正在进行市场经济改革,金融改革已成为一种趋向。商业银行的建立、中央银行调控功能的专门化、金融市场的建设都在进行中。同时,金融业也在不断地对外开放,逐渐与国际金融业走向一体化,如放宽外国金融机构在华的业务限制、加强国民待遇、不断实行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等都是这方面的表现。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将更是如此。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在市场中更加灵活,其与存款者、投资者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它打破了原有的金融业务分割的局面,实现了业务的交叉,这些都使传统的《金融法》已不具效力,需要更新,需要具有更大活动空间的法律。同时,金融创新规避法律的功能要求我国金融法实行合理化,从而进一步适应市场的发展。只有与金融创新相配的《金融法》才能使金融法规具有法律效力。为此,金融立法的紧迫性已尤为突出。我国致力于经济法、金融法研究的法学专家早已开始行动,开始为新世纪的金融立法而著书立说。听听江平教授的精彩演讲,也许会有更多的感受。我们期盼有更完善、更适应我国国情的新《金融法》为我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3.
金融法的“三足定理”及中国金融法制的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法制肩负着平衡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任务,金融法制的变革与进化亦应围绕这些任务来进行,以实现金融市场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统一。单纯强调金融消费者保护尚不足以突破转型时期金融法制变革的困局,只有重新认识金融法的双重功能,转换金融法学研究范式,将金融公平与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同时作为金融法制的三个价值目标,实现相互配合和制衡的良性互动,才能完善金融法制,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在世界经济步入全球化时代与金融化时代之后,国际金融法在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金融纷争时的作用正变得越来越大,而国际金融法也呈现出了不同于以往的发展新趋势。本文在金融全球化与国际金融法相互关系的基础上,认为国际金融法在全球化的视野下,金融全球化视野下的国际金融法的发展途径主要有:不断完善现行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围绕当代全球金融危机之特点进行相关制度设计、明确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所具有的独立性、拓宽国际金融法研究的范围。  相似文献   

5.
2007年金融危机表明,英国在1997年改革后建立与施行的"三方监管"体制存在重大缺陷。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增强中央履职的权限与工具;改革金融监管机构设置,扩大中央银行的审慎监管权;明确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及主要机构在该框架中的职能。改革后的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集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于一身,在金融监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改革对我国的启示有:尽快构建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确立中央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权威;提高各监管机构的宏观监管能力;加强各监管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相似文献   

6.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反应着金融法的精神实质和价值取向,体现了金融立法的目的、贯穿于整个金融立法过程并对各项金融法律法规起统帅作用的指导思想和最高标准。本文认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金融立法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稳定币值以促进经济增长原则、金融安全与效率兼顾原则、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原则、与国际惯例接轨原则。  相似文献   

7.
黎四奇 《法人》2007,(11):16-17
金融法治化是我们梦想的目标,但是金融法则供给的混乱正在侵蚀我们的理想家园何谓金融法则供给?其实它也可以表述为金融立法。但由于其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体现为"部门规章为主、法律规则为辅"之格局,所以笔者一直避免使用金融立法的表述,而使用法则供给这个名词。当前,在金融法制领域存在的"一事一法"、"先粗后细"及"应急式"的规则供给模式造成了我国金融法则体系的混乱状态,  相似文献   

8.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使企业法制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按照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构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当前企业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回顾我国企业法制所走过的路程,根据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我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企业的法制工作,应从两个大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建立一系列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使企业行为规范化,为经济增长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其推动力主要来自于千千万万个市场主体,即企业。市场经济又是一种法制经济,没有企业的主体地位及相应的法律体…  相似文献   

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使企业法制工作进入一个新时期,按照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构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当前企业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回顾我国企业法制所走过的路程,根据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我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企业的法制工作,应从两个大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建立一系列有利于企业发展...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按市场经济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做艰苦的努力,为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健康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良好的环境,其中特别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完善税收法制。加强和完善税收法制建设,是强化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促进  相似文献   

11.
刘迎霜 《当代法学》2014,(3):120-128
金融危机后发达经济体的金融监管改革使得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格局中由"去央行化"跨越成为"金融监管超级警察"。其理论基础就在于中央银行职能与宏观审慎监管目标和工具的高度契合性。我国于2003年从立法上剥离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但是,在危机后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建中,中国人民银行应该处于主导地位,赋予宏观审慎监管职权。应将我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监管职能从法律上予以明确,予以法制化,也即:在法律上明确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中的地位和目标;从法律上明确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中的具体职权;从法律上确立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监管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2.
金融市场本身就伴随着风险,不能因风险的存在就放弃金融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但目前在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背景下,更重要的是前瞻性地考虑到其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尽早确立并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宏观审慎监管架构。在充分分析我国金融改革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借鉴风险次贷危机后国际金融市场对系统性风险的应对举措,用制度创新方式明确我国央行在宏观审慎监管架构中的定位。在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中需要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协调:强化中央银行与各专业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进一步加强央行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中央银行与各国宏观审慎监管机构的合作。  相似文献   

13.
十四大明确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识的一个很大飞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市场经济需要法制的保障和规范,没有法制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确立和完善。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经济。这首先要求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特别是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市场经济秩序和加强宏观调控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如公司法、票据法、制止不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四大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紧有利时机,加快改革步伐,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国外金融监管制度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经济带来严重影响。美国政府不当的房地产金融法制政策、过度金融产品创新的放松监管、国际金融无序,以及美国对自由市场经济的极力推崇,是导致这场危机爆发的主要根源。加强对危机产生制度的分析,检讨美国金融法的疏漏,研究和借鉴国外金融监管制度的经验,可以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及金融法制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制,以银行法为核心的金融法体系,有其复杂的历史背景。在不久的将来,随着金融创新的加快,金融科技的进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证券法》上“证券”概念的扩大,证券法会日益强大,并终将取代银行法成为金融法的核心。随着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发展,证券法也将升级、进化为金融投资商品法。总之,金融法的未来,在近期是发展强大的证券法,在远期是制定一部《金融投资商品法》。  相似文献   

17.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在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时期。这个转变,不仅是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中的一场革命,同时也必然在法制领域中引起深刻的变革。因此,如何确定法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如何打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这是我们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8.
建立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是现代化的要求和重要标志,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继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人最近又明确提出了中国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既有赖于市场的持续发展,政府的引导,也离不开具体的、公正合理的规则建设,尤其是行政法制的建设。本刊特就行政法与市场经济、行政法和政府行为规范、我国行政法制的现状及目前中国如何完善行政法制、建设法治国家等相关问题造访我国行政法专家、北京大学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姜明安教授(以下简称姜),以期进一步引发社会各界人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关注与探索。  相似文献   

19.
2008年对于中国来说是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它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风雨见证的一年。在历史的长河中30年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点,但对于中国来说,这个小点带给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经济面向世界的那一面窗口已全部打开,金融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将是中国未来金融法制改革的方向;如何将聚集30年的力量作用到中国金融法制的完善中,是对中国金融法制的未来提出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杨东 《清华法学》2013,7(4):128-143
2008年金融危机后,各国监管者和学术界普遍认为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传统金融法和金融监管忽略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而笔者认为并不仅仅是对金融消费者保护和对金融公平重视不够,最为根本的原因是由于传统金融法未将因金融创新而诞生的新金融法客体、新金融法主体(金融消费者)以及由此构建的新的金融法律关系即金融服务关系纳入其调整对象。笔者提出,在金融法主体和金融法律关系重构的基础上,实现以金融消费者保护为基础、以确保金融市场功能为核心目标的金融法内在价值体系以及以横向统合规制为路径的金融法外在制度体系的重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