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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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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论坛》2017,(4):76-81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大数据的产生,公众对于政府各类数据开放共享的要求日趋强烈,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公共治理创新。研究表明,政府通过环境数据开放可以让公众更好地参与环境治理,从而推动环境治理创新;环境数据开放使公众能够获得更多的环境信息,与政府进行有效沟通并形成良性互动,从而提升环境治理效果。针对数据开放与环境治理创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改革政府环境数据管理体制,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合作;加强环境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打造"一站式"环境数据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公众利用开放环境数据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2.
随着信息技术的跨越发展,政府数据开放运动在全世界范围方兴未艾,我国也正在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规范和实践探索。为促进政府数据开放进程以及立法建构,首当其冲是要在理论上厘清政府数据开放的原因。可以从行政权力主体的义务证成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基础两个维度认识政府数据开放的理论基础:从行政权主体维度看,政府数据开放属于政府的职能范畴,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从行政相对人维度看,政府数据开放是公民知情权在大数据时代的扩展和延伸,监督权和行政参与权的充分行使客观上也对政府数据开放提出了时代要求。  相似文献   

3.
政府数据开放是指政府不设定任何限制地对自己采集、整理和存储的数据向社会免费公开,以供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查询、复制和使用。政府开放的数据是一种公共资源,须是政府掌控的、非经加工处理的所有原始数据。政府数据开放具有解除封锁、禁令和限制的公开属性;具有实现民主监督权、知情权和数据财产权的权利属性;政府对数据开放拥有管理、控制和服务的公权力属性;具有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约束、数据标准格式统一、数据开放依照法律政策等的规范性。政府数据开放必须依法而治,从契约思维和诚信思维出发循法而为。  相似文献   

4.
《行政论坛》2017,(3):58-63
大数据的运用给我国应急管理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如何有效利用政府数据的开放和共享实现应急管理方式的变革,是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和应急管理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通过对政府数据开放运用于应急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在应急管理中运用的措施是:完善政府数据开放顶层设计,建立政府统一数据开放平台,构建数据开放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创新数据开放在应急管理中的应用形式等。  相似文献   

5.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支撑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立法,虽然在出台初始十分强调其有助于政府数据开放后的再利用,但是在条例实施过程中,这种原初认识却未能得以实现。这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未来有必要通过修改政府信息定义、主动公开标准和政府信息公开例外等规定,助力政府数据开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数据开放机制。  相似文献   

6.
作为中国地方政府的一项政策创新,开放政府数据运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起来。本文以政策扩散理论为视角,对国内46个地方政府开放数据平台进行分析,探讨开放政府数据的政策扩散路径及内在机理。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开放数据扩散时间上处于S型扩散的快速扩散期,空间上呈现区域扩散和邻近效应,路径上层级效应显著,动力上内外因素综合作用。  相似文献   

7.
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管理若干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行政论坛》2017,(1):25-32
数据开放已经成为政务公开的一项制度安排内容。根据相关要求,我国将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如何整合建设和开放利用政府数据资源,这些都给政府数据开放管理提出新的挑战。本研究探讨加强政府数据开放管理的必然性和可行性,根据国内外实践提出并分析了有待研究解决的数据分类、数据权属、数据生命周期、数据规范、数据质量、数据利用和数据收费等七个基本问题,为政府数据开放管理后续研究和工作推进给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推动政府数据开放隐私保护各要素共生是解决当前政府数据开放隐私保护治理难题的路径选择,也是数字经济建设和数字红利释放的重要保障。目前,政府数据开放隐私保护已得到学界热议,但鲜有研究关注隐私保护多元主体之间的互赖关系与活动系统。基于共生理论,由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共生关系以及共生环境四种要素组成的政府数据开放隐私保护的多元主体共生模式,可以为各地方政府解决数据开放隐私保护难题提供一套新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9.
政府将拥有的数据向社会开放,不仅是建设透明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更关键的是能够利用大数据技术和社会创新力量将政府数据的潜在经济价值最大限度地挖掘开发。我国目前在政府数据开放中面临来自数据质量、隐私安全风险、网络舆情危机以及政府协作能力等方面的挑战,需采取提高数据质量、加强隐私安全保护、主动回应民意诉求以及与市场共同营造数据开放生态圈等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0.
《行政论坛》2021,(5):44-50
公务员是政府数据开放工作的实施主体,如何激发公务员的推动意愿是实施政府数据开放政策的关键环节。本研究整合技术接受模型和计划行为理论,基于305名上海市公务员的调查数据,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和中介效应分析对公务员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公务员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意愿主要受感知有用性、主观规范、感知行为控制和行为态度等因素的影响,感知有用性对推动意愿的影响效应最强,感知易用性负向显著影响推动意愿;感知有用性和感知易用性均以行为态度为中介的间接作用对推动意愿产生正向影响;感知易用性分别以行为态度和感知行为控制为中介的间接作用对推动意愿产生正向影响。未来,激励公务员积极从事政府数据开放工作,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通过强制性压力和规范性压力来强化公务员的主观规范认知,进而提高其推动政府数据开放的自发性意愿;通过风险防范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制度设计,提高公务员参与政府数据开放工作的积极意愿;通过宣传和培训,提升公务员的主观认同感和知识技能,进而提高公务员推动政府数据开放的主动性意愿和能力。  相似文献   

11.
政府首席数据官是因应大数据时代数据管理需求的产物。政府数据开放视域下,政府首席数据官与数字时代的价值理念相匹配,与我国政策法规的整体导向相吻合,可以消解政府数据开放在数据生成、开放过程以及退出阶段面临的多维难题。因此,应加快建构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首先,应通过确立复合型人才培养理念、知识导向型人才选任模式和建立政府首席数据官人才库的方式完善政府首席数据官人才保障机制;其次,应通过明确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建立政府首席数据官权责清单制度;最后,应以效果为导向确立政府首席数据官评价考核机制,并确立“内部考核+外部评估”的多元化评估主体。  相似文献   

12.
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途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数据时代,数据是最重要的公共资源与生产要素,政府将依法采集获取的数据向社会公众进行开放势必会激发巨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红利,而政府数据开放的平台建设关系到这一工作的成效大小。加强政府数据开放的平台建设,要以组织管理为抓手,优化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发展模式和定位;以完善平台功能为基础,创新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服务形式;以加强数据治理为手段,夯实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建设的数据基础;以平台数据安全为保障,有效防范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安全风险。  相似文献   

13.
为实现政府开放数据在应急管理领域中的公共价值,应积极探索开放数据与应急管理的融合应用.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对我国31个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网站的新冠肺炎疫情开放数据及其衍生产品服务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应急管理中开放数据的价值生成主要受到数据可读性、地方政府数据开放能力等多个因素的组合影响;其具体路径可归纳为4种模型,即政府主导、企业驱动、公众参与以及多主体共创模型;而数据可读性、反馈渠道、地方政府数据开放能力与地方财政能力的组合是贯穿所有模型的核心路径.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种模型进行案例追踪,识别现存不足,有助于为应急管理中开放数据的价值实现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14.
政府数据治理的特征主要有:数据主体、数据来源渠道和数据价值的多元性,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其他要素主体、大数据技术创新与社会需求、政府数据治理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协同性,数据输入、输出及融入边界的开放性,静态数据动态化、大数据输入与输出的动态平衡性,数据开放与数据安全、数据无用与数据短缺、数据虚假与数据闲置的复杂性。提升政府数据治理水平,应提高政府数据治理的整合能力、协同能力、开放能力、预测能力及解决复杂问题的应对能力。  相似文献   

15.
《理论视野》2021,259(9)
我国透明政府建设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也面临着行政透明理念不深入,政府数据资源利用率低,各部门权责不清、政府与公众之间互动不积极等问题。伴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应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出现新的形式,构建更为高效、便于政民交流的数据开放体系已成为时代需要。需通过完善相关立法,提升透明政府行政水平,规范开放标准,保障数据安全,建立数据开放架构,充实政府技术人才,鼓励社会参与,吸引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等方式来改善政府与公众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为数据时代下公众的知情权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物质保障。  相似文献   

16.
《民主》2021,(1)
正为提升我国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建设覆盖全国的国家大数据中心网络和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基础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已迫在眉睫。为此,笔者有如下建议:第一,研究制定完善大数据共享的相应法律制度,可命名为"大数据促进法"或"数据共享促进法"。为政府大数据共享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可借鉴《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将数据资源分为"普遍共享""按需共享""不共享"三种类型,并对数据资源目录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  相似文献   

17.
政务数据是新型的法律关系客体,政务数据之上的财产性权利是一种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具有公共属性,归属于政府和公众利益。立法实践中,政务数据存在着分级分类的划分。政务数据开放的价值主要体现为政府工作透明化、社会参与协作、治理能力现代化、鼓励社会创新等。政务数据开放在开放范围及界限划分、开放方式及透明可信度、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在政务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交换、销毁等阶段,运用多种手段,为政务数据开放构建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8.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最具代表性的技术之一,5G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将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发展。5G技术的广泛应用,给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供新的发展契机:能使物联网提供更加丰富的数据资源,能让人工智能为人们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信息和个性化服务等。与此同时,也使政府数据开放共享面临诸多风险,如个人隐私安全风险、社会安全风险、经济安全风险、政府管理风险等。为应对这些风险,要构筑数据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建设共享数据安全防范数据库;建立政府数据动态治理模式,对政府数据实现分级分类管理;提升利益相关方数据安全素养,加快数据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全体公民的数据权利意识;重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中的安全风险。  相似文献   

19.
政府数据授权运营的一种定义是指为提高政府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水平,基于安全可控原则,允许政府授权可信市场主体主要将有条件开放类的政府数据挖掘开发成为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后有偿提供给社会使用的市场化行为。它是继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数据开放后,持续推进政府数据开发利用的一种新的政府数据对外流通方式。政府数据授权运营是政府数据开放的一种有益补充,属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之一。从制度内容看,需要基于安全可控原则,不仅应强调运营方选择的市场竞争性和获取合理收益的正当性,而且应强调政府方的全过程监管、授权运营范围限定和流程规范等。从制度体系来看,需要将之融入政府数据治理整体制度建构中,并作为一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原则性规定,辅之以专门制度,聚焦授权运营和数据产品及服务市场化两个关键环节提供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20.
《学理论》2020,(3)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和云计算技术成熟运用,各国纷纷兴起了建设智慧城市的热潮。智慧城市的建设不仅是先进信息技术的运用,还是一种新的城市建设理念的探索。数据的开放和开发对于智慧城市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智慧城市的技术平台、人文理念下来建设数据开放生态系统,通过开放的数据进行数据开发活动,通过政府与社会各个主体进行合作,创造出新的数据产品(如APP等)来解决一些社会和经济问题,把智慧城市的建设由政府管理拓展到社会治理,通过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建立新的合作模式能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智慧城市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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