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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汤姆·雷根提出的动物权利论存在着运用双重逻辑的理论缺陷。雷根除了在立论的核心内容中运用了"理性人标准"和"固有价值假设"的双重逻辑以外,他在论证其理论的进化论依据、反驳罗尔斯的正义论、区分生命价值和固有价值、分析"救生艇案例"以及批判人类食用动物的行为以及相关产业时都存在着运用双重逻辑的缺陷。因此,雷根提出的动物权利论并不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  相似文献   

2.
随着《德国民法典》的修正,"动物不是物"的规定对整个法学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另有环境伦理学有关动物成为权利主体主张的提出,动物的传统法律地位面临着危机,动物取得人格权,成为权利主体的现实就在面前。本文从民事主体的扩展和演化中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立法,健全动物保护法制,加大对动物的法律保护与道德关怀。  相似文献   

3.
动物致害责任的核心构成要件是动物危险行为的实现,分为发挥机械作用的动物、看到动物而受到惊吓、在人驱使下的动物行为以及动物的自然行为四类情形。动物致害责任主体为动物饲养人和动物管理人,将动物饲养人和动物管理人置于动物保有人概念之下,其必须具备"为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和"对动物的支配力"这两个要素。动物饲养人为第一位的责任主体,其可以证明上述两种要素移转给动物管理人而免责。  相似文献   

4.
从道德和道德法律化的角度看,给予动物福利其实就是科加人对动物的道德义务,而动物福利立法的实质便是把这种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即实现动物道德的法律化。不过,动物并未就此获得法律主体地位,它只是一种"物格"弱于一般客体物的"准物"而已。由于道德法律化是有条件的,动物福利立法也应有限度,只有那些获得社会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守的基本动物道德,才可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规范。对此,我们可用"利益关系分析法"和"利益层次分析法"来大致界定"基本动物道德"的范围;用自卫原则、对称原则、最少损害原则、分配正义原则以及补偿正义原则,来对动物福利立法进行较明确的定位,以妥善处理动物福利和人的利益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北方法学》2021,(4):42-53
原《侵权责任法》第78、80条以"动物危险性"为规制核心,但对此核心要件的论述却寥寥无几,导致以"高空坠狗案"为代表的特殊案件能否适用产生了较大的争议。《民法典》第1245、1247条相比原条文也未有任何改动。对立法时所参考的美国法上的动物致害责任规范予以剖析并比较,有助于我们取长补短。美国法通过"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的分类,辅以"异常危险动物"条款,形成了实质上的"三阶层区分法",在"动物危险性是什么"和"动物危险性大小的判断"两个问题上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立法者刻意在我国《民法典》第1247条留下了解释空间以期个案衡平,故在个案中应当以修正的"动物意志支配说"作为判断"动物危险性"的核心标准(定性),并以该致害动物本身的特殊属性和侵权人的知情程度、被侵权人的行为等作为判断危险性大小的综合因素(定量),适当借鉴"异常危险动物"规则,对《民法典》第1245条与第1247条进行联动解释。  相似文献   

6.
张玲  王果 《知识产权》2015,(2):12-21
动物"创作成果"只符合作品的形式要件,不符合作品的实质要件,因而,不是著作权法所规范的作品。其在性质上属于非物质性的信息,并符合财产化条件。动物作为非理性生物成为法律主体,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均有障碍。但是,动物又不同于作为创作工具的一般物,它具有思维能力,因而,其"创作成果"不能直接归属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权利归属的标准是对动物"创作成果"有实质性投资。基于动物"创作成果"与著作权法保护信息在表现形式上的一致性,建议采取邻接权保护模式。  相似文献   

7.
动物法律地位刍议——私法视野下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崔拴林 《河北法学》2008,26(3):96-100
在动物法律地位问题上,存在"肯定论"和"否定论"两种观点。"肯定论"的观点在认识论上忽视了动物不可能具有道德判断能力的事实,在本体论上曲解了法律主体据以享有权利的"内在价值"的含义,在私法理论上带来一系列的难题,在法律制度上缺乏可操作性,故不足取。"否定论"中的"义务论"观点则认为,需要人类保护的动物乃是人类的保护义务的客体。"义务论"既可以达到"肯定论"拟保护动物的目的,又完全不与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制度相冲突,还具有可操作性,所以是解决动物法律地位问题的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8.
柏峪乡位于黄龙县东南缘,距县城53公里。东邻韩城市33公里,西连大岭山与宜川接壤。全乡辖4村12组。区域总面积96平方公里.林草覆盖率高达97%.各类植物达1012种.生长着东亚地区独一无二的园林树种白皮松:栖息着224种野生动物: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钱豹、褐马鸡的重要栖息地。辖区西端神道岭的"摘星台"是黄  相似文献   

9.
日前在全社会热议的"活熊取胆"事件引发人们对动物权益保护极其限度的思考,目前取缔"活熊取胆"面临影响我国传统产业发展、法律资源不足等多方面的阻力,但是这些阻力并非不可逾越,从长期来看取缔活熊取胆是应当并且可行的;西方思想史对动物权利多有论证,本文对以汤姆雷根为代表的动物权利论进行批判,而将动物福利作为动物保护与人类权益之间的平衡点,并对我国的动物福利立法建设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介绍了动物权利提出的背景,阐述了动物应该在一定限度上享有权利,并指出我国应该顺应国际形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早日出台一部完整、专门的《动物保护法》,切实有效地保障动物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动物的法律地位是探讨动物保护问题时的基础性问题,目前针对这个问题学术界主要有"完全主体说"、"限制主体说"、"特殊客体说"三种主要观点。本文简要介绍并分析评价了这三种主要的学术观点,对"完全主体论"发出质疑,对"限制主体论"进行反驳,对"特殊客体论"表示赞同,同时阐明了"动物不是法律主体,只能是法律客体"的基本观点。  相似文献   

12.
<正> 1 "人权"是基于"人"的权利,它所强调的是人本身的价值和尊严.从这个意义上考察,古希腊罗马就有了人权理论的萌芽. 按照一般的说法,古希腊哲学从苏格拉底开始,就把重心从对大自然奥秘的探求转移到对人自身的研究,所以,在他们那里便有了对人性的一般论述.亚里士多德说,人是理性的动物.人的理性指引着人们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这种理性是一种法,即自然法.城邦的实在法必须符合这种理性的自然法,否则便不是好的法律.然而,这种理论过于淡薄,而且柏拉图的等级制和亚里士多德"人是城邦的动物"的论断是很难与严格意义  相似文献   

13.
脊椎动物的体内存在着骨骼,骨密度代表了骨骼中骨矿物质的含量.通过对骨密度测量的多种方法及其基本原理进行介绍.因不同种属动物骨骼存在着差异,通过实验验证测量“面密度”的骨密度检测方法在动物骨骼检测时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定量CT法(Qcantitative computed Tomography,QCT)测量的是“体密度”,能够避免各种“面密度”检测方法的缺陷,在动物骨密度检测时应当作为首选.最终提出骨密度检测方法可应用于动物司法鉴定领域.  相似文献   

14.
段凡 《河北法学》2005,23(3):135-137
从生命的起源上来看,动物和人都是作为地球的生命形式而存在的。将动物看作客体是"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在 法律上的表现,而在推行环保主义、生态主义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今天,赋予动物法律主体地位不仅仅是法 律做出的技术改良,更是一种构建在"非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上的全新中国法理念。  相似文献   

15.
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赋予动物法律主体地位不仅仅是法律作出的改良、社会利益的需要,更是一种构建在"非人类中心主义"基础之上的全新的法理念。本文主要从三个部分对动物法律主体地位进行研究,通过对赋予动物法律主体地位可行性、必要性等一系列理论问题的论证,寻求保护动物权利的最佳方案,力图为确立动物法律主体地位解除精神枷锁,扫清观念障碍。从而实现人与动物的和谐共处,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6.
母冰 《法庭内外》2013,(2):50-51
每逢长假,有的人外出旅游,有的人探亲访友,还有一些人则是到鹿场排队喝鹿血补身。活吃猴脑,活熊取胆,再加上现在的活取鹿血,频频出现的动物受虐待的事件,已经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关注,使"动物福利"的概念为更多人知晓,为动物福利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正如圣雄甘地的名言:"一个国家伟大不伟大、道德水准高不高,从它对待动物的方式就可以评断出来。"  相似文献   

17.
在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上,"主、客二分法"与"主、客一体化法"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本文首先围绕争论的焦点,即动物是否可以成为主体以及动物是否享有权利的问题,介绍、比较和分析各自的观点,在此基础上,初步阐述两种语境下的法律关系结构及其运行.在探讨了沟通的逻辑起点后,又对动物权利和动物福利两种理论沟通的现实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8.
随着环境伦理学的发展,愈来愈多的学者主张动物具有权利主体地位,更有学者提出赋予动物在法律层面上的相关权利。然而,在传统民法上,动物一直是以法律关系客体的身份出现的。主张动物具有法律主体地位不仅具有逻辑推理上的缺陷更是对"主、客二分法"这一法律结构和由此结构所维护的法律秩序的极大冲击。因此,本文力图否定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9.
申岩 《法制与社会》2010,(29):256-257
动物是否应该享有法律上的权利,成为法律主体,已经成为国内法学界颇具争议的话题。部分学者持着"动物法律主体论"的态度,主张为动物的法律地位进行一次大清洗式的变革。他们力图打破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而把动物囊括到人类的法律主体范畴,让动物在法律上从传统的物的客体飞跃到权利主体。这不可不说是一种超越性的构想,但是,却存在着巨大的理论瓶颈。本文着重从这一问题的产生,困境,以及笔者认为我国立法可参考的定位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对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提出了质疑和否定。  相似文献   

20.
头戴西部牛仔帽,身披英国渔民通常穿着的油蜡长风衣……陈克林站在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草原的一处山坡上,手指着远方,挥袂生风。他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接触国外环境与动物保护先进理念的人之一,是国际湿地(原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主任,是中国第一个提出对湿地进行"合理利用"的人,也是中国首个提出"湿地公园"建设理念并将其推而广之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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