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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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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欧盟自然人的自由流动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内容就是实现内部统一大市场的四大基本自由,即货物、人员、服务与资本流动自由,其他各项政策的协调与执行都是围绕这四大自由展开。在四大自由中,人员的自由流动最为重要。本文将对欧盟自然人自由流动的国际法基础、欧盟自然人自由流动权利的内涵及其例外  相似文献   

2.
欧盟法律体系具有开放性和变化性,其知识产权制度一直是为了建立起内部统一大市场扫清障碍而服务的,无论是专利制度还是商标制度都带有浓厚的协调各国立法冲突色彩,这与欧洲一体化思潮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欧盟的市场经济制度一直都被四大自由所左右,即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但受制于各种制度并存的局面,各国法律必然会产生冲突,尤其是在专利领域倘若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则运行,那么将给专利创新发展带来一些阻滞影响,因此能够建立起"单一制"专利体系是欧盟欲达到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张智勇 《法律科学》2003,(3):98-103
欧盟所得税是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欧共体基础条约、二级立法以及欧洲法院判例的总称。欧盟所得税法对于欧共体市场实现人员、资本和服务自由流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欧盟理事会、委员会和欧洲法院的努力 ,欧盟层面上的所得税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 ,由于欧洲法院的作用有限 ,欧盟成员国所得税法的趋同还需要在立法上予以统一。欧元的启动对欧盟所得税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以劳动者自由流动为代表的人员自由流动制度的建成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也是统一欧洲政治经济的基础性制度。本文从适用主体、权利内容和权利限制三个方面入手,结合欧盟基础性条约、二级立法和以往判例,对劳动者自由流动制度进行简要分析,并指出其重要性。  相似文献   

5.
赵玲 《河北法学》2008,26(6):167-170
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确立赋予资本自由流动的充分空间,然而各成员国之间的税收竞争无疑会导致资本流入税负较轻的成员国,从而对欧盟整体的经济利益构成影响。鉴于此,欧盟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着手进行公司税的协调,然而40多年过去了,该领域的协调依然进展缓慢。针对欧盟公司税协调的进程,探究公司税协调的动因、历程、障碍,并对未来公司税协调进行展望。  相似文献   

6.
为了保障共同市场中服务、人员和资本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欧盟禁止成员国所得税法采取基于国籍的歧视措施,也禁止成员国税法限制本国国民在共同市场内行使自由流动的权利。欧盟的实践拓展了双边税收协定中的非歧视待遇,是所得税区域性协调的尝试。但是,欧盟现行机制制约了税收非歧视待遇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7.
《申根协定》是欧洲若干国家通过政府问的合作而对跨国移民进行统一管理的国际条约,它集中体现了欧盟的移民政策。该协定基本实现了欧盟国家内部的个人自由流动,促进了欧盟一体化的进程,但其实施对国际移民也带来一些负面问题,笔者拟从《申根协定》出台的历史背景及其条款内容出发,深入探究欧盟的移民法律与政策,并就该协定对未来国际移民的影响趋势进行分析和研讨。  相似文献   

8.
解决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欧共体真正实现人员自由流动的关键一环。欧共体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差异很大。欧共体在尊重成员国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原则性规定、制定冲突规范和采取开放式协调等立法方式,使各成员国的相关立法趋于一致,有效地解决了流动工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促进了欧洲经济一体化。这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9.
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欧盟及其成员国在打击跨境犯罪和犯罪分子自由流动上存在着共同利益,但要制定一部超越国别的欧盟刑事证据法典依然遥不可期.在跨境刑事取证立法中,欧盟存在着统一规则和相互承认两种立法模式,从现有立法看,后一种模式已成为欧盟立法者的现实选择.在后里斯本时代,欧盟在跨境刑事取证上实现了“超国家”的立法运作,欧盟跨境刑事取证立法存在着两种模式融合的趋势.欧盟的立法经验对中国区际刑事取证立法有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10.
许凯 《政法论坛》2022,(2):125-136
当代欧盟国际私法对法律趋同化理论的实践依托于两大基石:一是从成员国中心主义的条约模式,转变为共同体中心主义的超国家立法模式,二是独立释法的超国家司法机构。作为直接趋同方式的典型,布鲁塞尔体系以相互信任原则为中心推动判决自由流动目标的实现,罗马条例体系则凭借统一冲突法方式寻求法律适用确定性的目标,两者相得益彰并逐渐迈向合流。英国脱欧一方面意味着间接趋同方式的回归,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律趋同化理论的局限性,未来的欧盟应重新认知法律多样性与统一性的矛盾关系。当代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经验对中国国际私法内外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三点启示:一是国际私法立法模式的法典化路径;二是通过统一立法与多边化司法协同实现区际私法的再优化;三是辩证化理解法律趋同化理论,既要积极加入判决自由流动的国际条约,更要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私法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1.
欧盟是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为了形成欧盟的内部市场以及促进货物、人员、服务和资本在欧盟范围内更好地流动,茌商标方面,欧盟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共同体统一商标制度,显然,这是欧盟为了在建立共同市场和保护知识产权之间进行利益平衡而做出的法律层面的规制.但不可否认的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势必对货物和服务的自由流动造成一定影响,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商品的平行进口已成为国际贸易领域备受瞩目而又争议极大的问题,而争议的焦点就在于是否承认知识产权的权利穷竭.本文仅以欧盟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为例,通过分析案例,来探讨欧盟法当中解决有关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规则和判例法倾向.  相似文献   

12.
作为国际私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机制在便利国际民商事交往与稳定国际民事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欧盟市场的一体化及有效运作,《布鲁塞尔条例Ⅰ》将确立欧盟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自由流动机制,作为其最高目标。《布鲁塞尔条例Ⅰ》也因此已成为欧盟内部市场有效运作的重要保障。但欧盟内民商事判决并非完全是"自由流动"的。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表明,《欧洲人权公约》中相关程序性与实体性人权保护规则,会对欧盟内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产生直接影响。因而,如何协调欧盟市场一体化之保障与基本人权之保护之间的冲突,在民商事判决的自由流动与基本人权的保护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已成为欧盟国际私法上不可回避之课题。  相似文献   

13.
刘青 《法制与社会》2014,(16):268-269
欧洲联盟内部劳动者自由流动,同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一起,构成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内容。欧盟从建立时起,就注重对劳动者自由流动的法律调整。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高潮时期,劳动者流动正迅速发展。我们应该借鉴欧盟的经验,加强劳动者流动方面的立法,以确保其有序进行,促进改革开放的健康、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4.
欧共体法律一体化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回应,是形成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体现为成员国法律的协调和统一,其核心是共同法律意识(法律精神)的培植。文章分别从共同大市场的运作(尤其是商品、资本、人力和服务的跨国自由流通)和共同体制度建设两个方面论证了实现法律一体化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相似文献   

15.
香港、澳门回归后,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特区和澳门特区签署了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特区实施CEPA协议后,加速了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客观上要求圆满解决在货物、人员、服务、资本流动中出现的各种争议,特别是要求实现判决自由流动问题。我国特别需要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区际司法协助的原则,即在"一国两制"下,相互尊重和信任各法域的法律制度及根据其法律做成的民商事判决,促进相互之间判决的自由流动。  相似文献   

16.
技术许可中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是反垄断法中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欧盟的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则以建立统一的欧洲大市场为目标,注重协调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之间的关系,其精髓集中体现在最新修订的《技术许可协议集体豁免条例》中。本文评析了该条例,并就该条例与美、日的相关规则进行了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7.
欧共体成员国将于1993年1月1日起相互取消关税、配额,实行商品、人员、资本和劳务自由流通,形成“没有疆界”的统一大市场.可以肯定,这一令世人瞩目的大动作必将对国际政治经济的发展进程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也毫无疑问,统一大市场的建成将对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经济法,在一定方面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关注并研究这种影响,对我国国际经济法制建设以及对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欧盟统一大市场中的消费者保护一体化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欧盟消费者保护的一体化是受欧盟统一大市场的推动而发展的。欧盟各成员国在代表消费者方面都有各自一定程度的国内法律。随着最近三十年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欧盟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已考虑到全欧洲范围的统一性。   欧盟各成员国的国家贸易非关税壁垒有各种各样的渊源,包括经济利益、文化传统、健康和安全考虑。它们的累积效应是巨大的。如果欧盟不能够在摧毁国家贸易壁垒方面有重大进展,创建统一市场的努力只能流产。同时,由于其中一些事实上确实是为了合理的消费者公众目的,这些法规也不能被简单地废除。这样,欧盟统一大市…  相似文献   

19.
欧盟法中的商标权权利穷竭原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赵西巨 《法学论坛》2003,18(2):83-90,82
欧盟的货物自由流动原则与商标权的地域保护存在内在冲突。为了解决冲突 ,欧洲法院通过诸多判例在欧共体条约第 30条和欧共体商标指令第 7条法律框架下导入、发展、完善了商标权权利穷竭原则。欧洲法院在货物自由流动原则和权利穷竭原则下分别开设了两个例外 ,对原则和例外的解释旨在寻求商标所有权人合法权益与欧共体共同市场内的自由流动这一基本利益的平衡。贯穿在法院判决思路中的是对商标的完整性与主要功能的呵护和对欧洲一体化的极力推进。  相似文献   

20.
时晋 《法学杂志》2012,33(7):157-160
欧盟统一公司立法创设了超国家层面的商事主体——欧洲公司和欧洲私人公司;资本制度更自由,公司治理更灵活,促进了各成员国公司法制度的趋同。统一公司立法也受制于各国的法律传统、利益集团和路径依赖等因素。欧盟成员国包括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其公司立法的成果与争议,反映了两大法系公司法制度融合与竞争的发展趋势,值得在我国《公司法》修改完善中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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