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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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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亚男  李婷 《传承》2010,(24):126-127
国家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新增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实践中,有无造成"重大损失"成为认定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关键问题,而"重大损失"的计算也还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对"重大损失"的剖析,以期为国家在今后的立法及司法中进一步加以完善,使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设立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出一点建议和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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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商业保密法规,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包括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罪在实践中表现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非法利用不法获取的商业秘密以及违反约定或者要求利用商业秘密等行为;本罪中的“重大损失”应指实际产生的物质损失。  相似文献   

4.
衡量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应侧重于行为人侵犯的商业秘密本身的价值、给权利人造成的市场份额及销售金额的减少等方面的判断 ,可以参照行为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非法利润来认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相似文献   

5.
市场经济的建立,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在市场竞争中,商业秘密的价值日益体现。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并运用刑罚手段保障是必然趋势,本文试从商业秘密的界定角度,阐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定。  相似文献   

6.
商业技术秘密的构成须同时具备秘密性、经济实用性和保密性三个条件。判断秘密性的标准是新颖性、非公知性和获取信息的难易度。本文同时对侵犯商业技术秘密的证明和损失数额的计算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7.
由于立法的不明确和社会现实的复杂性,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在理论界争议颇多,在适用上也存在一定困难.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要件的内涵和外延,并就重大损失的认定以及计算方法,非法获取行为是否应入罪,犯罪主观方面是否包括过失等疑难问题的探讨,在理论上有助于深化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识,在实践上可以准确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与非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8.
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不科学,将“实用性”作为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并无必要;“经行为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规定将商业秘密的外延限制过窄,应改为“行为人具有保密的意思”。侵犯商业秘密罪在立法上采用结果犯的模式易导致理论和司法上的混乱,若将其改为行为犯,有助于理顺侵犯商业秘密罪理论体系中的各种矛盾,解决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处罚过失的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应将其非罪化;建议重构完整和科学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体系,修改、完善商业秘密刑事立法,强化我国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9.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我国刑法增设的一个关于商业秘密的罪名。关于此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在学术界可谓众说纷纭。我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一罪名的主观罪过形式不但包括故意,也包含于过失,但过失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仅限于直接获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人以外的人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在知识经济的竞争中,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鉴于我国刑法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构成要件的规定,既失之严密,又过于笼统,标准很难把握,笔者对此逐一进行透视和解析。  相似文献   

11.
作为现代社会侦查犯罪的一种常用技术措施,监听体现了公权力所代表的国家利益与公民个人基本权利之间尖锐的冲突。各国的监听立法及实践证明,监听手段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所产生的张力可以通过对监听明确立法予以缓和消解。因此,借鉴外国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现状,对监听进行立法,使之有效运转,以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价值冲突是必要且可行的。  相似文献   

12.
论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网络的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即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且其危害性随着网络的进步日益增大。网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因网络这一载体的作用在犯罪构成特征上表现出与传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13.
危险犯是犯罪既遂的类型之一 ,这本是学界通行的见解。但近年来众多论者对此通说提出质疑。对此质疑所持的理由笔者进行了逐一的批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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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商业秘密的保护经历了法外利益的自我保护、竞争法司法的法权保护和专门立法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并存的三个阶段。世界性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变得日趋成熟,但我国目前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现状令人堪忧,加速知识产权制度一体化建设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6.
不断普遍化、复杂化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给立法、司法带来挑战,从客观行为角度对其进行类型化研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可分为“非法提供型”和“非法获取型”两大类。“非法提供型”行为以“出售”为典型方式,与“出售”行为并列的还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特定、不特定的多数人提供、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未经信息权利人同意而向他人提供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等“非法提供”行为。“非法获取型”行为以“窃取”为典型方式,法律规定的“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属于兜底型概括性规定,用于规制与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社会危害性相当的行为。  相似文献   

17.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和自我保护问题日益显现,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少数单位和个人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不仅是对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严重损害,而且也极大地挫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生产积极性.因此,要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必须了解商业秘密的定义、构成要件和特征,知悉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方法,其中包括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各种规定,同时,还应掌握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有力补充的几种自我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18.
我国秘密侦查法治化刍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秘密侦查是一种侦查部门经常使用且行之有效的特殊侦查方法,由于其极强的隐蔽性和不透明性,加之我国立法的不完善,致使秘密侦查在实践中易被滥用,侵犯公民权利。通过对域外立法情况的考察和借鉴,我们对秘密侦查的立法态度应该转变,应在法律中对秘密侦查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审批主体、实施程序、救济措施等进行具体的规定,将秘密侦查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中来。  相似文献   

19.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和自我保护问题日益显现,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少数单位和个人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不仅是对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严重损害,而且也极大地挫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生产积极性。因此,要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必须了解商业秘密的定义、构成要件和特征,知悉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方法,其中包括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各种规定,同时,还应掌握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有力补充的几种自我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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