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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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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非营利性私车有偿拼车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城市出现交通负担过重的现象,"拼车"所带来的"多赢"局面,使其存在并迅速发展。根据拼车行为是否有偿,可将拼车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无偿私车拼车行为,另一类是有偿的拼车行为,这一类还可分为营利性有偿拼车和非营利性私车有偿拼车二种。"拼车"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确实引发了一些问题,本文就非营利性私车有偿拼车在我国的现行法律规范下是否合法、法律属性;"拼车"过程造成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责任问题等作分析。  相似文献   

2.
在对拼车性质进行法律界定的基础上,对由于拼车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了论述,对可能产生的拼车损害而导致的责任承担问题进行了阐述,给拼车的民事法律问题处理提出了对应的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3.
尤琳 《法学杂志》2008,29(2):128-130
"有偿拼车"是一种合法的拼车行为,具有"有偿支付"性;"有偿拼车"中车主与搭乘者的关系是普通民事合伙关系;"有偿拼车"搭乘者应纳入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畴;"有偿拼车"车主对搭车者因交通事故伤亡赔偿责任的归责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  相似文献   

4.
目前,伴随着我国私家车数量迅速上升,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油然而生,诸如汽车尾气排放导致环境污染严重;交通压力骤增导致公路状况下降、安全隐患增多以及能源大量消耗,等等。上述问题又间接引发市民出行时间增加,交通成本上升等种种不便,基于此民间自发形成新型应对方式——"拼车",本文将对此行为进行简要的讨论。  相似文献   

5.
潘米 《法制与社会》2014,(22):243-244
拼车行为在我国是新生事物,缺少法律法规的规范。本文通过界定非营利性有偿拼车行为的性质和分析其侵权行为的责任分配问题,以期推动该行为的制度化。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私家车急剧增加,而道路资源短缺面临着很大压力,人们对拥堵越来越关注,出门成为一个难题,在重要的交通枢纽往往会产生车辆堵塞的情况。“拼车”现象目前便在我国不知不觉的悄然兴起,并且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方式申的一种热衷选择,被人们称为“第四种交通方式”。但是由于“拼车”行为现在没有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规范,使其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社会各界目前对于拼车”合法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现就“拼车”这一民事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将当前出现在我国某些大中型城市中的“拼车”现象进行性质上的划分,对各种类型的“拼车”行为可能带来的弊端进行分析,探究“拼车”行为在我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最后对于该现象相关的制度跟进提出期待。  相似文献   

8.
胡东海 《中外法学》2012,(6):1176-1189
在与国家法的关系中,法律行为只是一种法律事实,还是一种独立规范,学说上对此素有争议。由于萨维尼既强调意志的规范效力,又认为法律行为只是法律事实,所以他的观点是矛盾的。在此后的学说史中,法律行为的主观论均坚持意志具有规范效力;而客观论认为行为的效力应系于实在法,意思只具有实践效力,不能从意思自由直接推论法律行为具有规范性。由此,客观论的各种学说从不同进路构建了意志与国家法之间的关系,但均未能提供令人信服的法律行为具有规范性的论据。实际上,各学说之间的争论均源自他们关于法律行为内涵的理解上的分歧。因此,应区分"实践领域经私人自治而形成的主观法律行为"与"规范领域经他律而形成的客观法律行为";客观法律行为是通过解释主观法律行为的"规范意义"而被认知的;客观法律行为才具有规范性,是一种个别规范。  相似文献   

9.
法律行为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  相似文献   

10.
于海涌 《现代法学》2006,28(1):60-67
民事权利有绝对权与相对权之分,民事法律关系有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之别。法学界普遍承认绝对权和绝对法律关系存在的客观性,但目前还没有见到任何关于绝对法律行为和相对法律行为的论述。事实上,绝对法律行为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具有可操作性,它对法律行为理论、民法制度设计和法学思考方法均有重大影响,法学研究中不应该忽视这个盲点。  相似文献   

11.
一般观念认为唯有合法行为才能称之为法律行为,但事实并非如此。无论从传统的民法学理论还是从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合法性均不能成为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而应将其归入有效要件。  相似文献   

12.
肖莹 《法制与社会》2013,(4):267-268
近年来,拼车现象逐渐在我国各地区兴起,成为一种"时尚"的出行方式。拼车作为一种兼有利弊的出行方式,一出现便引发了很多争论,特别是拼车中的有偿拼车,有人提倡,也有人认为应该将其认定为非法营运。本文通过对拼车概念的界定以及分类探讨,拼车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认定,同时结合外国立法与实践经验,对我国拼车行为合法化提出了些许建议。  相似文献   

13.
悬赏广告的法律属性在学界素来是争议颇多的论题,我国相关民事立法虽对悬赏行为有相关规定,但却未对悬赏广告的法律属性做出明确界定,难以指导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及司法实践的开展。本文结合相关学说及境外立法进行评析,论证了悬赏广告应属附停止条件的单方法律行为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依据私法自治原则,法律行为被认为是依当事人意思成立并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效果。因此,当事人对法律行为效果之发生或消灭,加以限制,自无不可。此即法律行为之附款。条件为法律行为之附款的一种,条件的本质特征是,法律行为发生效力所依据的那个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本文通过对条件的概念、特征、种类、效力等的分析,以期对条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相似文献   

15.
对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性质,学说研究颇多,争议不断。由于招标投标属性与公私法划分标准对政府采购定性起着决定性作用,借助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分析,特别是竞争机制的作用,明确政府采购本质上是两个独立的合同行为所构成,二者是预约(政府采购程序)和本约(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关系。政府采购使用公共资金,选择交易对象必然受到法律的约束,预约属于行政合同;而本约按照政府采购的目的以及采购时政府身份地位的不同,不能一言蔽之,可能是民事合同或者行政合同。政府采购双合同行为定性之后,法律救济可借鉴德国采购法程序上稳健线状突破的操作方法。  相似文献   

16.
民法总则制定中有必要对须批准法律行为进行体系性的制度设计.须批准的单方法律行为在批准前应原则上应为无效,同时设置例外规则.对于须批准的决议行为,民法总则没有必要为其设置单独的规则.对于须批准的合同,在批准前应将其规定为有效的法律行为,在规则适用上,以批准作为与审批无关的合同义务发生的构成要件,同时尊重当事人关于审批义务的特殊约定.  相似文献   

17.
论搭售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搭售行为是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方式之一,本文通过对搭售行为构成要件、确认及其法律责任的分析,提出在我国通过立法规范搭售行为的建议。从而实现企业在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大力发展规模经济,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从而促进我国的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单方法律行为、合同和决议都由一定的意思表示组成,但后两者是复数意思表示的互动(意思互动)而形成的“化合物”,三者在成分、结构和功能上各不相同,其中决议体现了意思民主,而不是意思自治。合同和决议的形成过程必须分别遵守缔约程序和决议程序,这些程序本质上是意思互动的法定程序,它们的有效必须满足与意思互动有关的两个特殊要件:意思互动的过程合法(遵守法定程序)及其“化合物”的存在。法律行为理论忽视了意思互动,因而忽视了上述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9.
法律行为的无效原则上应当是确定、自始、终局的,但也存在例外,即无效法律行为经补正和转换可以成为有效的法律行为。补正是指无效法律行为于无效原因消灭后因当事人的承认而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与该无效法律行为有同一内容的法律行为的情形;转换是指无效法律行为若具备其他法律行为的要件并依其情形可以认为当事人若知其无效即意图作出该其他法律行为的,该其他法律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有效的情形。补正、转换均系专为无效法律行为而设的制度,与适用于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补全制度不同。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如其无效部分具备补正或转换的要件,可对该部分适用补正制度或者转换制度。  相似文献   

20.
李军 《政法论丛》2004,32(6):13-16
法律行为的效力依据一直就是法律行为理论中较有争议的话题。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意思说、信赖说、折衷说、规范说等观点 ,这些观点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法律行为的效力依据 ,但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法律行为的效力依据是意思与法律规范的结合 ,行为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 ,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关于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 ,从而使之产生法律行为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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