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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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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控股的立法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外商在华投资经历了呼唤外资、外资扩张和外资控股、控市三个阶段。外商在华投资控股的历程反映了外商控股实践与我国外资立法初衷相歧相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边际贡献率产生负面效应,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我国新形势下外资控股应对不足,主要表现为外资产业导向政策失范、控股比例缺乏上限限制、控股方式不健全、控股审批权限混乱、控股规则缺乏契合性等。应对外商控股的法律对策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尽快修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禁止或限制外资控股;二是制定统一的《并购法》,限制或禁止外资并购控股;三是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以外资并购控股法为主轴,相关配套法律为补充,共同应对外商控股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2.
我国吸收的外资中有一部分是来自避税港型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离岸公司的假外资。本文就内资企业外资化的税收制度诱因进行分析,并对广西现阶段规避假外资和未来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调整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法律层次较低,尤其是审批法制问题很多。从外资并购审批体制方面看,多头审批、审批机关间的审批权限不清等问题严重,已经很难适应外资并购现状的需求。明确划分审批权限、建立跨部门的联合审批机构已经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4.
上世纪末以来,外资以并购中国企业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已成为外商对华投资的一个重要的趋势。外资并购是一把"双刃剑",它给我国经济带来了正面和负面的双重影响。其中最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是外资并购可能导致垄断效应,外资控制某个行业的生产与销售,从而威胁国家的产业安全和整体经济安全。在目前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的热潮下,我们需要谨慎分析外资并购可能导致的垄断效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5.
完善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不足与缺陷:税收立法权限横向划分不明确,税收授权立法范围过大;税收立法权过度集中于中央,地方行使的税收立法权限过小。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立法权限体制的具体对策:依法明确划分税收立法权限;国家税收立法权应集中在国家权力机关,完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授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部分地方税的立法权。  相似文献   

6.
外资对品牌和技术的控制,已经危及我国产业安全。在我国外商投资政策的主题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的背景下,在对外商直接投资的溢出效应的认识深化的条件下,通过立法对外资品牌控制和技术控制进行较为严厉的规制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反垄断法》上的企业集中事前申报制度,不足以对外资品牌控制和技术控制予以有效规制,应当利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其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7.
小平同志视察南方以来,我国吸引了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三资”企业得以更快地发展,形势十分喜人。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重视在兴办“三资”企业实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关于外商卖“招牌”,中外假合资的问题 所谓外商卖“招牌”、中外假合资是指:外商根本不在我国境内投入任何资金或者作为投资条件的机械、设备、工业产权等,而凭借自己企业的名称,通过非法的手段而设立假外商投资企业并从中渔利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的实施,均通过中方的合作者共同违法而得以实现。一般说来,这类违法有两种形式:一类是外商仅卖“招牌”,一类是搞假合资。  相似文献   

8.
李宁  陈俊莉 《特区法坛》2003,(75):22-23,12
外资并购方式将取代外商直接投资创建企业方式作为我国主要的利用外资的形式。在我国当前外资并购实践不规范和外资并购立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反垄断法下的跨国并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国的入世和国内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大举进入中国,外商直接投资并购中国企业已成为外商对华投资的一种新趋势。如何在外资并购的浪潮中既合理有效的利用外资又维护国内企业以及国家的整体利益,《反垄断法》做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控制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即并购)制度的建立,为防止因并购造成排除、限制竞争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外资并购的规制中有着关键性作用。本文从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的国际背景、价值取向、审查标准等几个方面阐述了通过反垄断法对外资并购加以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0.
随着外商投资政策的进一步放开和外资并购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将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而在近年来的外资并购案中,并购中小型私营企业占了较大比重,因此,本文从外资并购模式的选择、并购对价的确定和支付方面就外资并购中小型私营企业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外资在华运作的新趋势及法律对策汤华东一、我国利用外资概况纵观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1979—1982年为试办阶段,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和利用外资处于初始阶段,外资政策、投资环境还欠完善,外商直接投资进展缓慢,绝大多数项目为“短、平、快、...  相似文献   

12.
朱丽 《江西律师》2002,(4):10-15
一、中国外资法现行体系概述 1、中国外商投资概况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改革开放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而利用外资则是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1979年开始,我国在利用外资、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发生了历史性变化。20多年来,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1993年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外资引进国,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国民待遇原则、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与透明度原则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外资立法与WTO规则的冲突。从在外资立法中确立国民待遇原则、取消外资立法中有关数量的限制、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法》、规范立法权限、增强透明度等方面,提出了按WTO规则重构我国外资法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成为外商在华投资的主要方式.外资并购产生了垄断的倾向并且对我国造成了一定的危害.通过对当前外资并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剖析,提出我国在外资并购的反垄断法规制方面的内容应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略论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途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略论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途径●中山大学法律系教授刘恒外商直接投资并购中国企业已成为90年代以来外商对华投资的一种新趋势。外资并购中国企业,尤如一把双刃之剑,对我国经济产生了深刻而又广泛的影响。一方面,它作为利用外资的一种方式,在吸引外资、引进国...  相似文献   

16.
利用外资最终的结果应当是东道国运用外资所得的利益远大于为吸引外资所付出的代价,否则就是被外资利用.遗憾的是,我国利用外资的效益不尽如人意,反而为发达国家实现他们的目标作了嫁衣.其本质原因,在于我国外资立法没有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外资立法鼓励外商扩大出口加剧我国贸易顺差,使许多国内外贸企业由于境外订单剧减而关闭.鼓吹中国经济越开放越安全,从而主张弱化审批,不惜开放市场换取外商技术.外资立法将国家经济利益的增长作为利用外资的首要目的,忽视了国民利益.文章对这些思想正本清源,确立了保护适度出口、平衡利用外资与国家经济安全、鼓励境外获取技术和藏富于民的立法指导思想,希望能将这些指导思想贯穿于外资立法的整个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17.
一、改革我国外资政策的必要性自从七十年代末期以来,为了吸引外商来华投资,弥补我国建设资金的不足,我国政府努力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制定了大量旨在鼓励外商来我国投资的优惠措施。如减免税收、赋予外商投资企业以进出口权,在利用土地上给予价格优惠等;同时,为了引导外资向有益于我国国民经济的方向发展,保护民族工业,维持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的基本稳定,我国也规定了不少对外资的投向及其活动的限制措施。如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要求外商投资企业产品达到一定的外销比例、规定产品的国产化率或国产化进程等。这些措施曾对吸引外商…  相似文献   

18.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已成为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热点,为使并购规范有序地进行,为保障外商和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对并购过程的法律监管,完善规范并购行为的法律和法规。中国目前没有专门规范并购行为的法律和法规,更没有专门的适用于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法律。调节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活动的基本法律散见于几部法律法规之中,其中一些政策争文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缺乏相应的明确的法律规范。此外,在对外资的国民待遇、反垄断、资产评估等方面均亟待完善。我们必须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及借鉴外国成功经验,尽快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运作体制,以推动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正常、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针对近几年沿海省市及一些内陆省份出现少数外商企业非正常撤离现象,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司法部近来联合印发《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来妥善解决外资非正常撤离后的相关问题。外资的非正常撤离不是突发事件,有其内外因,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得到切实解决。  相似文献   

20.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九十年代以来,外商在华直接投资方式发生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就是“外资并购”,即外商直接将金融资本注入我国国有企业,谋求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目前外商并购国有企业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接出资买国有企业全部资产,进行整体买断;二是收购国有股份制企业大部分普通股;三是合资控股,即与国有企业成立合营企业,其中国有企业将经过评估的企业资产净值作为中方出资额,在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例超过50%,以此达到绝对控股权。有学者认为,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活动有如下特点:一是实行地区性、行业性、集团性并购;三是谋求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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