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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一、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也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了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与保险标的有切身利益关系的被保险人,是否应当有如实告知义务呢?该法没有规定。《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要保人对于保险人之询问,应据实说明。”台湾学者解释认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如果不是同一人而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应负如实告知义务。①这是因为《台湾地区保险法》第64条规定的“要保人”是兼指被保险人的。 国外理论界认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之危险事项有比投保人更为透彻的了…  相似文献   

2.
输血与丙型肝炎因果关系鉴定及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丙型肝炎病毒(HCV)已成为输血后非甲非乙型肝炎的主要致病因子,但是要确定患者所感染的丙型肝炎与某次输血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仍很困难。本文通过对一个案例进行研究,提出鉴定方法,即收集病人的所有住院病历,查阅病人输血前、输血后或者以后一段时间转氨酶的变化情况,尤其是伤后近期查出的转氨酶水平,基本上可代表伤前的水平。结合抗-HCV抗体的变化,确定输血与肝炎间的因果关系。作者还结合我国法律,提出输血后感染丙型肝炎的患者可以“严格责任原则”起诉医院或者血库,医院或者血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的内容包括其所提供血液的献血员来源合法,已作了法定的筛选检测,同时提供所有法定的记录档案,否则血库或者医院将承担败诉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投保人告知义务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告知义务是诚实信用与契约自由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具体体现。保险合同融专业性、复杂性和技术性为一体 ,投保人善尽告知的范围应以保险人的书面询问为限。为使保险人能准确衡估危险 ,告知义务主体应扩大及于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者 ,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者 ,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 ,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者 ,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 ,保险人原则上应负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断树砸人一案,对侵权责任的承担,要从当事人双方的行为上加以认定,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针对本案,我同意该案的第五种意见,主要理由阐述如下:一、受害人无过错当日风力四至五级,不是灾害性天气,不属不可抗力,防风林旁边的道路并没有禁止通行,没有危险警示,谁也不会毫无因由地加以预防。当受害人去田间做活,从防风林旁经过,既没有被告知有危险,也没有被告知不准从林旁经过,因此,主客观上无过错可言。言及安全,从某方面讲,每人每时每刻都应注意一个安全问题,这是由现实生活所决定的,安全只有在人们意识到有危险或可能有危…  相似文献   

5.
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严格依据律师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规定坚决查处;首次接受投诉的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要负责投诉案件的接待和初步审查,依据初步审查的结果决定是否立案,直接办理或转办。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有专人负责投诉案件的受理。案件受理后,要书面告知投诉和被投诉人。  相似文献   

6.
王利娟 《中国审判》2012,(12):96-97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立法初衷保险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是商事合同的一种,其订立和履行首先应当遵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同时,因为规制事项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又具有诸多区别于一般合同的特殊规定,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就是其中之一。关于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立法依据和理论基础,归纳起来有诚信说、危险测定说、射幸说、合意说、担保说、经济说等。笔者认为,上述理论均有其合理成分,但我国保险法对于投保  相似文献   

7.
要输血感染是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所面临的一大困境,尤其是因某些危险因素的窗口期导致的无过错输血感染,并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而是受到了当前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侵权责任法》对这类输血感染并未做出区分,一律适用了严格责任,并不符合医疗活动的实际状况,也不能真正起到缓解医患矛盾的作用。而对临床输血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诊疗规范为标准进行区分,将窗VI期引起的无过错输血感染排除在医方的责任以外,通过补偿制度或第三方保险来解决,才是实现医患之间实质公平的途径。  相似文献   

8.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执法机关告知管理相对人诉权,是行政执法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行政执法中的告知诉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告知相对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定期限;二是告知相对人享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告知相对人诉权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适应司法监督的需要。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必须向相对人告知诉权有两种认识:一是认为法律、法规对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规定,这个规定不仅只针对行政机关,而且也同时针对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内的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因而,行政执法机关没有必要专门告知相对人诉权;  相似文献   

9.
《北方法学》2022,(3):53-67
《保险法》告知义务制度与《民法典》意思表示瑕疵制度之间私法冲突的排除路径在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人是否负有信息提供义务以及在何种范围内相互影响。如实告知的事实范围是决定告知义务与欺诈可撤销之间关系的重要要素。在解释论的背景之下,以对“危险事实”的评价为主线,法律适用冲突的解决路径应从两者的“排除论”转向以“信息提供义务”为中心的“交互作用论”,分析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评价投保人是否违反信息提供义务时,通过对德、日法律的比较研究发现,对危险事实产生信息提供义务的范围极为有限,投保人有义务告知的事实范围需要被“限缩解释”。如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是在主观性质恶劣的情况下实施的,则应承认保险人有权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0.
血液及血制品,是维持人类生命健康的源泉,但是来源不洁被"污染"的血液及血制品,又可成为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杀手。以各型病毒型肝炎(甲型除外)、艾滋病、梅毒等为主的经血液传播的疾病不仅威胁献血者,而且威胁输血者的生命与健康,其危害广泛而严重。法国、德国、日本等国的血液污染及输血感染,一度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政局动荡,导致政府下台。血的教训使世界各国达成共识:血液事业必须在无偿献血的基础上发展,无论是献血者、献血组织者还是献血管理者,都应遵循人道主义精神,互相帮助、无私奉献,而不能受利益的驱动,以赢利为目的,把这项事业作为一项"营业"来进行。  相似文献   

11.
朱道华 《行政与法》2005,(10):109-110
因临床输血感染病毒而引发的病患纠纷越来越多,明析此类纠纷证明责任的承担、归责原则的确认是要求作为纠纷当事人的医院方、血液供应方和患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而对献血者来说,应根据其在献血时的主观认识来确定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血荒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无偿献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其关键原因是我国无偿献血制度运行中献血者权益保护不力.为保障无偿献血者权益,应建立献血条件审查岗位责任制、献血反应应对制度、大剂量采血限制制度、医院对免费用血报销机构直接结算制度.  相似文献   

13.
诉讼权利告知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立 《法学杂志》2007,28(3):94-98
被告知诉讼权利是诉讼参与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也是正确行使其他诉讼权利的基础.实证调查的结果证明:在对诉讼权利告知重要性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分歧;权利告知的现实状况值得担忧;有关各方对权利告知制度的完善既有很高的预期,也感到有些困难.  相似文献   

14.
一、告知义务的性质 关于保险法上告知义务的性质,各国均未明确规定,探讨的文章也较少,但细观各国保险法中告知义务的履行期间就可作出判断。1908年德国保险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在合同缔结时,就其所知的所有危险承受的重要事项应告  相似文献   

15.
《北方法学》2019,(2):23-31
代码共享航空运输是航空承运人之间重要的合作方式,但代码共享航班会给旅客造成误导或错觉,航空承运人应如实告知代码共享航班信息,确保旅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航空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既是附随义务也是法定义务,告知义务的法定化有其正当性。航空实践中,告知义务的履行存在诸多不足,应以告知主体、告知方式、告知地点和告知内容四个维度的标准,强化适当履行。  相似文献   

16.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义务,那么被保险人可能会通过第三人代为投保,以避免原本的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人以及保险业的发展经营不利;如果要求被保险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被保险人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合同法上的相对性原则.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本文将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做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17.
邹爱华 《法律科学》2012,(6):118-130
为了避免和化解土地征收引发的社会纠纷,加强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保护研究非常有必要。西方国家非常注重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保护,根据本国的国情,设置了不同的制度。我们有必要借鉴西方国家的规定,加强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保护,具体的对策是:要求告知义务人将相关信息直接通知被征收人;进一步明确规定告知义务人公告征地信息的地点;允许被征收人查阅征收申请人和征收审批机关的所有材料;扩大需要被告知的权利人的范围;规定征收申请人不将征收审批机关的决定告知被征收人的,征收申请人不能执行该决定。  相似文献   

18.
论保险告知义务的狭义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次前言一、保险告知义务狭义化的现实基础二、保险告知义务狭义化的法律演进三、保险告知义务狭义化的规则体现结论前言从人类应对危险所累积的经验中,我们发现人们的处理方法大致有二:一为形而上地求其解脱,即凭信仰及宗教之力量,对不安之生活,谋所以安身立命之道;一为形而下地设法加以处理,即对于偶然事件之发生,筹划如何减免其所致经济生活之不安定。①在前者,人们依靠宗教信仰,仅仅获得精神上的慰藉,不能解决在灾害中遭受苦难的实际问题,却有可能因敬畏上苍而消极懈怠;在后者,人们从现实出发解决问题,以积极行动面对困难,因此具有可行…  相似文献   

19.
关于公证告知义务的内容,业界有不同认识.有人认为应该包括公证书使用方法的告知、与公证相关联的重要资讯告知、瑕疵告知等;有人认为应该严格按照《公证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而《公证法》第27条没有对公证告知作出具体规定,缺乏告知义务范围的评判标准使公证机构对此的理解五花八门,操作各行其是,容易造成公证人员对告知义务的违反.  相似文献   

20.
保险合同中的危险情况告知义务,又称据实说明义务,是投保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一项特有义务。国务院于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专门规定了投保方的义务,共有四条:交付保险费、维护财产安全、危险增加通知和危险发生通知。我国高校民法试用教材在论述保险合同的订立及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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