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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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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与成年人的差异性,我国司法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设置了特别诉讼程序,使"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我国无论是实践中还是理论上都慢慢完善,为了论述方便,笔者仅探讨司法机关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2.
莫非  吴乐乐 《法制与社会》2013,(33):41+53-41,53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各地正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同时暴露出了该项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本文试着提出完善该项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预防"方针,秉承"人文关怀"理念,结合自身优势,大胆推行工作机制创新,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构,强化未成年人刑检工作组织保障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自2005年开始,就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公诉科科长为副组长,两名女检察人员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小组(下文简称未检组)。在未检队伍的配置上,专门选择富有爱心、擅长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检察官,全面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出庭、教育、预防和回访帮教等职责。自2005年以来,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组已经办理未成年  相似文献   

4.
刘晓 《法制与社会》2011,(21):142-143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一项起源于英国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精神障碍嫌疑人的司法制度,我国法律中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规定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但已经在部分地区展开了试点,当前我国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则都倾向于将“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拓展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全过程。本文论述了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必要性,并就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实践中如何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正一、构建以"少捕慎捕"为原则的审查批捕工作机制(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逮捕条件应从严把握,慎重适用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情节、主观恶性、有无监护、是否具备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考量其社会危险性,以认定其是否有逮捕必要性,慎重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对于罪行较轻,主观  相似文献   

6.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我国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这一制度具有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实现正当程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重要价值。我国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经历了由任意性规定到强制性规定,由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到场制度最终发展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过程,具有自身的特点,特别是在合适成年人的主体资格、参与诉讼的具体程序及其权利义务上,仍有继续完善的空  相似文献   

7.
未成年人参与制度起源于英国,是旨在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精神障碍嫌疑人的司法制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填补了我国法律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空白,但仍属原则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本文从合适成年人定义入手提出了有关合适成年人的制度设想,并就如何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8.
李照君  潘霞 《法制与社会》2013,(35):132-133
合适成年人到场旁听制度.自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在实践中司法机关把握的尺度不尽相同,本课题从合适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利益博弈出发,试解决因非法定代理人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到场旁听的问题。通过一系列机制完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旁听帝】度,希望本课题研究的成果能够被司法实践所认同。  相似文献   

9.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作为一项保护未成年人的特别程序,是随着人类司法文明和少年刑事司法不断发展和进步应运而生的,是一个新生的制度,更是一个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它发挥着对未成年犯更加全面的保护作用,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不足之处。本文结合司法实践,试阐述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实施意义,通过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分析了该项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朱萍 《犯罪研究》2012,(2):103-105
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起源于英国的费肯特案件。英国1984年警察和刑事证据法中对合适成年人有明确规定,要求在侦查阶段为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设立“合适成年人”(the appropriat eadult)辅助其完成一定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11.
2010年4月19日,上海市举行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签约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启动仪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以及公、检、法有关领导联合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并为全市“合适成年人”代表颁发证书。目前,上海全市已有225名“合适成年人”,共计448人/次进入看守所开展工作,1523人,次参与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未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勇于探索,不断创新,使未检工作职能不断向社区拓展、日益向社会延伸……  相似文献   

13.
李春生 《中国律师》2013,(12):76-77
目前.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增加,如何在刑事诉讼体系中建立一套适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程序,是立法和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难题。“合适成年人”参与刑讯活动这一新机制,能保护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有利于落实我国《宪法》尊重与保护人权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与刑诉法完善等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4.
新刑诉法修改补充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定代理人到场制度以及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立法变动必然影响司法实践,因而准确地理解和适用二个制度对于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在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法律及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际作了进一步规范,涵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目的与基本要求、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及证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等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6.
冯辉 《法制与社会》2013,(24):48-49
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我国也不例外。如何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有效的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也是学界、立法、司法部门共同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2013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特别加强了对犯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内容上单列一章,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这一制度具体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落实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任何制度的制定都存在其固有的缺陷,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设立也有一定的局限,本文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工作的实践,浅谈目前我国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适当成年人(appropriate adult)讯问时在场制度是指讯问人员在讯问被追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必须有适当的成年人在讯问现场。适当成年人主要是指未成年被追诉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也可以是专设的其他适当成年人。其目的是保证未成年被  相似文献   

18.
我国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设置了一些合适成年人制度的试点,可是却呈现多元化的运行模式。虽然合适成年人制度起源于英国,但从职能的角度来说,美国的审前服务制度与缓刑官制度也有借鉴的意义。我们应立足于我国国情,结合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特点,秉承刑法谦抑的理念,扩展合适成年人的职责,建设全程跟进合适成年人制度,在社会建构论的指导下,以积极心理学的理念实施再社会化教育,以期触法未成年人能够顺利地再社会化。  相似文献   

19.
《江淮法治》2014,(2):F0003-F0003
正2006年以来,合肥市市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包河区检察院集中办理。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案新机制,特别是结合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案件程序的新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创新办案模式,严格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项制度,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刑事法律援助,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关口前移该院院主动牵头,与区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公、检、法、司办理刑  相似文献   

20.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现状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在一审判决宣告前,由有关机构或部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专门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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