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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系,开始于西方法学家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形式的某些特点对各国法律所作的分类。在当今法制时代讨论法系,并把属于不同法系的法进行比较研究.对于了解各国法的历史和把握其特色,促进民主法制的建设.具有一定实际意义。 世界文化史上公认的法系.一般分为两大类型:一类为活的法系.包括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另一类为死的法系,则与现行法律不关重要的法系,如埃及法系、巴比伦法系、犹太法系、波斯法系和希腊法系等。 中华法系,也叫中国法系.是对以《唐律疏义》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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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朝璧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10,(0)
目次一、中华法系的独立性二、中华法系在近代受创而未中断三、两大宪章:社会主义新中华法系之萌芽四、法律虚无主义对新中华法系发展的障碍五、新中华法系的建立与拨乱反正六、经济立法与行政立法:新中华法系的新生长七、个人崇拜是新中华法系的最大威胁素以历史悠久、内容丰富著称的中华法系,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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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源远流长,理论底蕴深厚,具有以农为本、重宗法伦常关系、多民族法律成果互相融合、未受到外来法系侵袭等特点,而这些特点与农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稳固的血缘地缘关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儒家思想的影响及统一多民族的国家结构等密不可分。了解中华法系及与国情的关系,可为发展新时代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中国法系提供重要文化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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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中华法系的研究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问题值得去探索与研究。其中,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视角进行审视可以发现,中华法系在世界五大法系中,具有唯一的一个古代世俗法系的地位、唯一的一个用非强制力途径形成的古代世俗法系的特征和中华法系的开放性有力证明了中国传统法律是开放法律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是中华法系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助于全面理解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其深入研究,为复兴中华法系与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添砖加瓦。目前,除了面面俱到地论述,也需要通过拾遗补缺,深化对中华法系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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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条件杨振洪历史悠久、地域广袤的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和其它法系一样,是在发源地国的法律基本成熟以后,通过法律传播和法律移植所形成的法律文化圈。这种传播和移植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等背景。以往研究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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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中华法系是新时代法律人的文化使命,是在法治文化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应有之义。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复兴应当囊括历史、现实与未来三重维度,通过厘清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融合形成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内在意涵。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指导思想,与新时代中华法系复兴有重要的内在联系,包括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和坚持守正创新三个方面。中华法系复兴必须立足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从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两个维度开展复兴伟业。回溯法统转型的历史,应当从中得到启示,将中华法系复兴融入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繁荣法学研究,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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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古代家族文化的特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家族主义是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之一。家族制度是法律所维护的主要制度;家族文化则构成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基本内容,研究家族文化的特质,有助于我们理解我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精神内核及中华法系的特殊魅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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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目前学界对中华法系的特征一般从三个角度加以论证。一是从法律制度方面,认为中华法系的突出特征是民、刑不分,诸法合体。二是从法律思想方面,认为自汉以后形成的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德主刑辅,重伦理轻法律。三是从法律实践活动的总体精神和宏观样式的角度,提出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是“集体本位”和“混合法”。笔者欲从历史的角度,提出第四种特征,即与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相比较,中华法系在形成时呈现出早熟性,在发展中呈现出同步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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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世界古代历史上曾经存在着罗马法系、英国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等五大法系。它们各有其产生的历史,经历过不同的发展过程,有着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就中华法系同其它法系,特别是同罗马法系相比较,不难看出,明显地存在着重刑轻民的特点。在中华法系各个部门法之间相比较,民法规范无论在数量、立法技术、法律渊源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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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史传说时代的东夷民族,不仅发明了最初的法律制度,还酿造了丰富的法律观念,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华法系的原生形态。中华法系自西周至唐代基本形成。西周法律的总体精神是礼而宏观样式是判例法。战国秦朝确立了集权政体和“成文法”同时开始将礼局部成文法化。汉代开始了儒法互补、礼法结合并初建“混合法”样式。《唐律疏议》标志着成文法对礼的全面吸收以及律与例的结合。这标志着中华法系发展到巅峰。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是伦理主义精神和成文法与判例、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混合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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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与世界主要法律体系——从法系到法律样式的学术史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系论自穗积陈重提出伊始,就存在着对世界法律体系划分标准不一的困难。本文通过学术史的考察认为,以往的中华法系研究基本上没有跳出法系论的框架。事实上,中华法系研究不仅是印证法系论的个例,更孕育着比较法研究开新的学术价值。武树臣教授从中国法律研究中提炼出法律样式的学说,为重建中华法系和再造比较法的奠定了新的范式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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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多年绚丽灿烂的文明史,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曾创立了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中华法系的根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至唐代时期达到鼎盛,到近代清末逐步解体。与华夏文明同步发展,中华法系汲取了中国本土的儒、法、墨、道等各种哲学思想,特别是儒家法律思想,适应了中国古代农业文明的形态,与自然经济、宗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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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华法系的含义出发,以唐律(《唐律疏议》)为代表,探讨中华法系的传播及其原因,指出中华法系的文化精神,即贯通天、地、人、法的道德原理,是它先进性和优越性的根本所在,并因此而传播四方。近代开始中华法系解体,中国法律变迁至今,呈现出两岸四地三法域的状况。未来有可能在国家最高主权和根本法的基础上,整合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形成大中国法的架构。在这个新的法律世界的形成中,作为中华法系文化精神的道德原理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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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和中华法制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世界法制文明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性。特别是汉代以法律儒家化取代秦代法律法家化,开始了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进程,至"唐律一准乎礼",标志着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奠定了中华法系礼法并用的治国模式和中国独特的儒家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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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公认的文明古国。与文明古国历史相适应的中华法系,以其特色鲜明、独树一帜的风格,一直是世界公认的主要法系之一。尽管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华法系已经不复存在,但其以悠久的历史传统、丰富的人文精神和鲜明的个性特征,不仅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而且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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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璎珞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07,(1)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泽被东西。中华法系的形成首先依赖于中华文化圈的形成,中华文化圈的形成和封建法典儒家化的完成都是在唐代。中华法系的基本精神乃是礼法结合,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上,重视道德的作用,终极目的乃是致力于建立“无讼”的和谐社会。所以中华法系的精神和法律文化值得现代世界各国探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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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义一中道”结构的儒家仁学正义论是中国传统正义学说.其特点是家族本位的血缘伦理正义,主导着中华法系的法律正义。中华法系是一个“礼法”法系,“仁义”居于内.“中节”发于外,构建起“正当”和“适宜”的法律正义,在关于统治的合法性、科举取士、“中平”立法、“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定罪量刑原则、刑罚制度、“调处息讼”等方面都有正面的表现。传统正义学说和中华法系都处于根本性的转型期,应当也可以吸纳西方正义论的的基本自由、平等、权利原则,其固有的正面价值是实现转型的积极资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