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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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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中国法学实务界和学界,持续探讨着能动司法这一问题。理论界各学者对这一概念的解读不一;而在实务界,能动司法作为政策性原则由上至下贯穿各级法院,指导着各级法院法官的管理和审判工作。在探讨中国的能动司法这一问题时,不可避免地要研究美国司法能动主义。一方面是两者语言上的相似性让人不禁追问在中国和美国两种语境下,两者有多大程度的异同;另一方面,也期待通过研究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成功经验,展望中国能动司法的发展。中国能动司法产生的核心内涵是力图使司法系统融入社会治理,成为社会管理中的一颗螺丝钉。  相似文献   

2.
司法能动主义首先是从美国兴起的一场司法运动。在历史上司法能动主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含义。在美国历史上就司法克制还是司法能动的争论非常激烈,而司法姿态也是在这两种审判哲学之间呈现出"来回摆动"的情形。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这种争论也渗透到我国的司法界和理论界。目前我国提出能动司法的审判哲学,这与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存在交集,同时也有区别。对此,我们应该予以辩证地看待。  相似文献   

3.
克里斯托弗·沃尔夫的《司法能动主义》一书对关于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辩论进行了清晰的梳理,包括司法能动主义的宗旨、历史源流以及争议焦点等,这对我们深入了解美国特定国情条件下的司法能动主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这也有助于帮助我们廓清司法能动主义与当下我国盛行的能动司法现象的界限,并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有所借鉴,这不失为对外国法研究的中国问题意识和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4.
虽然中国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能动司法宣传与西方语境的司法能动主义有着很大的不同,但二者在通过法律手段的灵活运用促进和维护社会发展的目标上是一致的。检察机关作为司法程序中的必要主体,也存在能动司法的空间和必要,同时这种能动司法应当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妥当性的运行规则。附条件逮捕制度的发端和运行就是检察机关运用能动司法理念适时而为的一个例证。  相似文献   

5.
司法能动主义是法治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司法理念的基本延伸,而不是对司法理念的背叛和超越。这和我国目前所倡导具有明显口号性、社会应急性、政治任务性和意识形态性的能动司法主张及经验明显不同。如何规范地理解、运用能动司法,一是不适宜从理念高度探讨能动司法,应坚持司法的法治理念;二是应设法通过法律方法和技术,节制、规范能动司法活动,促使能动司法不违背法治理念。  相似文献   

6.
美国最高法院中的能动主义司法哲学意味着最高法院采取更加灵活的态度解释《宪法》条款和运用司法审查权,更加积极地看待最高法院在社会进程中的政治角色,特别是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司法能动主义哲学是美国《宪法》得以历久弥新、保持与时俱进生命力的原动力所在,并且在当代美国平等权利观念的发展、联邦制特点的变化、最高法院自身宪政地位的提高以及宪政体制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在文化多元时代司法能动主义哲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7.
司法能动主义:司法实践超越法律形式主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形式主义容易导致孤立、机械地理解法律,漠视条文背后的规范价值与意义。超越法律形式主义的进路就是要在司法实践中能动地理解法律。司法能动主义更贴近正义,不拘泥于条文和立法意图,更少强调先例,更具司法独立精神。但这并不代表法律扩张主义,在司法判断中突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不是重刑主义,“能动”并不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违反,而是要求在该原则的基础上能动地理解构成要件与罪刑法定的关系,并根据规范目的与事物本质,对法律条文做出实质性而非形式性解释适用。  相似文献   

8.
司法审查、扩大民主与人权、保障公益诉讼、扩张性解释、以法律价值和目的拓展司法裁判渊源等,是司法能动主义全球发展的主要类型。司法能动主义的具体形态丰富而多样,既有司法审查的传统形态,也有以人权保护为重心的现代形态,或者是多元结合的形态,司法能动主义在法律方法意义上,是被广为实践的。从实践来看,公民权利意识的高涨、合理的政治制度、公众的态度、掌权者对待判决自觉接受的姿态,都可能成为司法能动主义存续的条件。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哲学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共存于一个司法体系中的,一个国家司法哲学的发展必须符合本国法治的发展规律,顺应社会总体进步的潮流。  相似文献   

9.
当下中国的能动司法要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并同时避免不利的实践与后果,就必须要恪守能动司法的限度;也即要处理好“能动”地司法与“依法”司法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之上型构起能动司法的边界。因而,这不仅意味着,当下中国司法场域里的能动司法,必须要认真对待法治的基本原则,甚至是“法条主义”;而且也意味着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必须要摆脱长期以来西方二元对立的司法知识观对中国司法裁判与司法发展的宰制,以一种新的、当然也是适合于中国社会的司法知识观来引领中国的司法发展。  相似文献   

10.
无论司法权的原始属性是什么。也不管孟德斯鸠是如何看待它的,在现代民族国家权力建构下,司法权都有两个基本属性,一个是技术的,一个是政治的,尽管在不同的国家这两个属性的比重有所差异。司法能动也就是朝着这两个方向能动,否则只能是乱动,司法能动主义的界定有两种基本的方式,一是传统的方式,一是完政史的视角。此外,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审查、司法之上等概念也有必要予以区分。  相似文献   

11.
大调解体系的构建,不仅可以缓解法院解决纠纷的压力,也可以丰富人们处理纠纷的方式。随着司法实践对大调解的逐渐重视,大调解呈现出泛化的趋势,主体的功能定位不清晰、理念认识不准、案件适用范围扩大。泛化的大调解不仅损害了司法的权威,而且影响了调解组织的公信力、遏制了规则的形成。解决大调解的泛化问题,只有建立在对调解进行理性认识、确定大调解的主导者、区分法院内外的调解以及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效力的基础之上才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司法权具有多义性,从广义上可分为审判权和检察权,而司法权威是司法机关应享有的威信和公信力。司法权和司法权威密不可分,司法权威的失范是对其本质与价值的背离。司法权威失范的重要原因是失范司法权的攻击性、混沌性、非终结性、非及时性。我们必须对司法权威的失范进行矫正,寻求规制司法权威失范的“阿基米德基点”,回复司法权的正义品格,使司法权威成为民众的信仰,实现司法权威的生长。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古代司法为典型的能动司法,与近现代西方语境下的能动司法相比,此种能动司法显然与宪政无关,就其体现、旨趣乃至成因而言,均呈现出独特一面,比如,这种能动司法追求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司法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的功用。这种能动司法对近现代中国的司法尚有着诸多的显性或隐性的影响,适逢当代司法界大力提倡能动司法之时,厘清这种能动司法的优劣之处,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拟以古代公案小说为主要考察文本来探讨中国古典能动司法。  相似文献   

14.
洛夫乔伊在《存在巨链》中描述了“存在巨链”的产生、演变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充足理由原则、充实性原则以及连续性原则等原则。同时,《存在巨链》一书也体现了洛夫乔伊独特的写作方法——关注“单元一观念”,许多学者对这一独特的写作方法学者们提出了批评,其中最激烈的批评来自于剑桥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斯金纳。虽然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批评,洛夫乔伊的这种写作方式还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相似文献   

15.
诉调对接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模式。它表现为诉讼和人民调解在地点、人员、管理、经费、受案范围、”程序、效力等方面的衔接,主要是使人民法院(或法庭)接手的某些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得到有效解决。诉调对接模式是构建我国“大调解格局”的要求,它适应了我国的现状,能有力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实现社会和谐,就要在处理好诉调对接制度和法治的关系的基础上,实现诉调对接的进一步制度化,大力推广诉调对接模式。  相似文献   

16.
调解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符合中国人和为贵的大众心理,因此,调解具有正当性,是中国人的自然选择。当前,调解作为纠纷解决的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调解应坚持依法自愿和能调则调该判则判的原则,防止一刀切。  相似文献   

17.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是一种法律职业化的资格性考试 ,它对我国高校法学教育提出新的促进要求 ;司法考试形式、内容等都影响到法学教育方向问题 ;高校法学教育为了适应司法考试 ,应加强法学本科生的理论性教学、实务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和应试教学等。  相似文献   

18.
调解是我国民间和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极强的社会适应性和纠纷处理策略正当性。要实现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必须在工作机制上有所创新,只有通过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才能将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不断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19.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目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因此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推进司法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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