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在新中国仲裁法律制度的建设道路上树起了一座新的里程碑。它意味着: 第一,中国没有统一的一部仲裁法的时代已经结束。在仲裁法颁布之前,不仅在解放前,中国没有一部统一的仲裁法典,就是在解放后四十多年里,我国也一直未制定和颁布过统一的仲裁法典。仲裁法律制度建设的成果,只是表现为若干个仲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仲裁适用的条文。立法形式上的不统一,使得我国仲裁法律制度内容在不同的法规或条例中出现了一些不完全一致的地方,导致了某些相同或相似纠纷的仲裁,在适用不同的法规或条例时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使得我国有了一部统一的仲裁法  相似文献   

2.
2004年6月5日至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修改与完善研讨会”在京召开。全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学界的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的修改已被列入第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与会代表在充分肯定现行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对我国法制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安定所起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一致认为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法制形势的迅速发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都出现了立法滞后、实践先行的问题,修改和完善民事诉讼法和仲…  相似文献   

3.
仲裁协议中关于仲裁机构的约定———兼评我国仲裁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韩健《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称仲裁法)于1994年8月31日颁布,于1995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仲裁法的颁布和施行,统一了我国过去种类繁多的仲裁,消除或减少了我国过去国内仲裁行政色...  相似文献   

4.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已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将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仲裁法》的制定,是对我国仲裁制度根本性的改革,并为其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仲裁法》对仲裁制度的改革是仲裁事业发展和市场经济改革提出的要求 在《仲裁法》颁布之前,大约有14个法律、82个行政法规和190个地方性法规,作出了有关仲裁的规定。按照这些法律、法规,以仲裁方式解决的争议涉及国内和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技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是在总结我国建国三十多年来的商标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商标管理的现状,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相结合,适应新时期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一部全国统一的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商标法规,  相似文献   

6.
导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下简称仲裁法)的颁布,标志我国旧行政仲裁体制开始朝着与国际接轨并同步发展的现代商事仲裁制度的转变,我国仲裁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仲裁法的顺利实施,在外提高了中国仲裁的国际地位和声望,在内对于推动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使仲裁法的理念和规则进一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求,按照立法机关工作计划,仲裁法修改即将提上议事日程,国务院有关部门正积极组织仲裁法修改工作。然而,由于仲裁法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特别是涉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因此在仲裁…  相似文献   

7.
1994年仲裁法对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但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仲裁法的某些规定未能顺应司法与仲裁关系发展的国际潮流,有些规定还缺乏可操作性。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文就该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与特点、主要内容、余留问题等作了简要评介。  相似文献   

8.
我国仲裁制度的反思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谭兵 《法学家》2004,(4):139-144
本文对我国仲裁法实施八年多来的成绩和存在主要问题较全面地作了评估,提出了修改我国仲裁法、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其具体内容包括1.我国仲裁法对原有仲裁制度的重大突破;2.我国现行仲裁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3.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思考.  相似文献   

9.
赵秀文 《河北法学》2005,23(5):7-13
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理论与实践上,仲裁机构不仅包括常设仲裁机构,而且也包括临时仲裁机构。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未就临时仲裁作出规定,这是我国在立法制度上的缺憾。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为了在对等原则上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国际经济贸易合同争议,我国仲裁法应当承认临时仲裁在我国仲裁制度中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0.
关于修改《仲裁法》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修改完善《仲裁法》对促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仲裁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仲裁法》修改取得良好效果,本文对《仲裁法》修改中应予注意的六个基本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仲裁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仲裁法规范和统一了国内仲裁体制,结束了国内仲裁的无序状态,促进了我国仲裁制度与国际上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确定了仲裁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制度。例如:仲裁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并以当事人的合意授权为管辖的前提,仲裁与行政分离以及或裁或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法院对仲裁给予支持并进行司法监督等。仲裁法实施10年来,全国已经建立了180多家仲裁机构,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已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并公布,自1995年9月l日起施行。我国《仲裁法》是继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之后又一部重要的程序法,也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仲裁制度的单行法规。《仲裁法》  相似文献   

13.
仲裁发展的障碍问题探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仲裁法尚未达到立法者预期的目的。其主要原因,一是社会对仲裁的认知明显不够;二是法院对仲裁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三是仲裁法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四是不少仲裁机构先天不足,自身问题较多。尽快排除这种障碍,是仲裁发展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商品经济日趋活跃,仲裁作为解决经济争议的一种手段,其作用也日益增强,制定我国的仲裁法,将仲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已势在必行,本文仅就我国仲裁立法的两个问题进行一下探讨。 (一)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分别立法还是统一立法目前,我国的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在法律依据、仲裁机构、仲裁的原则和制度,以及仲裁机构与法院的关系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由于我国仲裁制度很不一致,不仅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不一致,就是国内仲裁制度(如经济合同仲裁与技术合同仲裁)也不一致,当前国内仲裁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  相似文献   

15.
2007年7月一、我国仲裁机构发展中的问题和改革的必要性《仲裁法》施行前,我国实行的是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体制完全不同的双轨制度。涉外民商事仲裁制度于1954年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建立,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我国涉外仲裁事业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站到了世界前列,并为《仲裁法》的制定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国内仲裁实行的是以前苏联为模版的行政仲裁制度,其主要问题是:仲裁机构本身是行政机关或隶属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负责人、仲裁员及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由行政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担任;行政权与仲裁权交织,行政决定与仲裁裁决相联,仲裁具…  相似文献   

16.
199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称仲裁法)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将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商事仲裁分为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两个部分。其中仲裁法第7章“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共9个条款)中第65条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该条规定清楚地表明,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在大多数情形下受到相同规则的调整,例如在仲裁商事性质的识别、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裁决的作出等方面,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都适用完全相同的规则。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仲裁法第7章却对涉外仲裁作出了专门的特殊规定。通过比较,我国仲裁法对国内与涉外仲裁的不同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17.
<正> 公司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很不统一。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应尽快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法。要制定公司法,首先必须明确从什么角度出发来确认公司的法律地位。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所有制,公司不过是各个资本家(或资本家集团)共同出资  相似文献   

18.
理念走向规则:仲裁法修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在修订1994年《仲裁法》时,应注意七大问题:支持仲裁的理念要转变为规则、盲目地与诉讼类比有违仲裁的精神、仲裁法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暗含两套程序、应高度重视仲裁员问题、促使国际社会进一步认同我国仲裁法、仲裁法的修订要重实证以及仲裁改革应从方便当事人出发。在此基础上,仲裁法的修订应予加速。  相似文献   

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则的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决定》和国务院的《通知》及《批复》,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名称和组织(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后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  相似文献   

20.
全国各有关法院、各驻外使领馆: 目前,在我国与外国没有双边协议的情况下,有关涉外民事、经济等方面诉讼的法律文书,一般按互惠原则通过外交途径送达。过去,由于送达的法律 文书不多,没有制定统一的规定。随着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涉外民事、经济等方面诉讼案件中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日益增多,为适应新的形势,针对过去在法律文书送达方面的问题,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