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侵占遗忘物、埋藏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明祥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9(1):48-52
侵占遗忘物、埋藏物是侵占罪的特殊类型.遗忘物是持有者因疏忽未带走而遗留在他人能有效管理之场所的财物;埋藏物是埋藏于地下属于他人所有而又不在任何人占有之下的财物.在我国,侵占遗忘物、埋藏物之外的脱离占有物不构成侵占罪.第三者非法取得已置于他人管理范围内的遗忘物、埋藏物的,也不构成侵占罪,但可能成立盗窃等财产罪. 相似文献
2.
常鹏翱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8,(2)
埋藏物之发现,是动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之一,也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已为大陆法系各国民法所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1款明文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对上缴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但其内容过于简略,在司法实务中较难适用,且与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对埋藏物发现的规定大不相同,因而有研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3.
自97刑法设立侵占罪以来,理论界对该罪的行为对象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尤其是对遗忘物和埋藏物的理解,更是观点不一,本文借助民法中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对作为侵占罪行为对象的遗忘物和埋藏物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认为本罪中所指的遗忘物与遗失物同义,二者的共同本质在于都是财物所有人非出于本意而丧失了控制的财物;而本罪中所指的埋藏物应指发现之时所有人明确的财物. 相似文献
4.
李普济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3):137-140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明确规定了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于对相关条文中的有关“物”的概念内涵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司法实务领域或学术领域有诸多分歧。需要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司法实践,对该罪涉及“物”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具体分析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 相似文献
5.
199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侵占罪后,关于侵占罪的若干概念在理解上尚存在争 论,如“代为保管”、“遗忘物”、“埋藏物”等。对其概念或内涵进行正确的界定,对于正确理解和认定侵占罪具有非常 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中、日刑法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侵占代为保管的非法寄托物、赃物或包装的内容物能否构成侵占罪,均存在较大的争议。比较中、日刑法学者的不同观点,并结合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我国,赃物不能成为侵占罪的对象;非法寄托物与包装的内容物能够成为侵占罪中的“他人财物”。 相似文献
7.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270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定为侵占罪。可见我国刑法规定的侵占罪之犯罪对象包括代人保管之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但我国现行刑法对遗忘物的定义和范围没有明确地加以规定,也无相关的司法解释,刑法学界对遗忘物的范围是否包括遗失物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相似文献
8.
张兆松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2)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10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一规定首次在刑事立法中设立了侵占罪.如何把握和适用侵占罪成为刑法理论工作者亟待研究的课题.《决定》颁布后同仁们对侵占罪作了初步的探讨,取得了一些共识,但在许多问题上仍有分歧.为了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惩治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5年11月7日发出了《关于办理公司人员受贿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高检《通知》),本文根据刑事立法原意和高检《通知》精神,紧密结合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试就侵占罪若干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吴学斌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3)
根据新刑法第27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确定为侵占罪,这是我国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从该罪状的表述所指的行为客体而言,该罪实质上包含了外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基于委托物的侵占罪与基于偶然占有物的侵占罪二种类型。侵占罪仍然属于侵犯财产罪,它与盗窃罪、诈骗罪等在保护客体①、犯罪目的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就行为客体而言,前者与后者则存在明显的差别。侵占罪的行为客体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 相似文献
10.
覃祖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2):35-38
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侵占罪犯罪对象的概念和范围有不同认识 ,文章通过对各种观点进行评析后认为 ,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是基于信任关系而委托他人保管的财物及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保管他人之物 ;遗忘物和遗失物在法律上是同一的 ,只要在追诉时效之内知道或经他人帮助有证据证实为何人拾得占有的财物均可视为遗忘物 ;埋藏物是指埋藏于地下或他物之中 ,暂时脱离物主控制的物品 相似文献
11.
12.
一、侵占罪的概念我国刑法对侵占罪未作任何规定,这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近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当时据以立法的实践根据,现在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非法侵占案件日益增多,特别是非法侵占公司或企业财物的数额往往较大或巨大,其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犯罪程度。侵占罪作为单独的罪名,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的要求变得日益迫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厂简称《决定》),侵占罪作为独立的罪名正式以法的… 相似文献
13.
本文紧紧围绕新刑法第270条,探讨了侵占罪的几点疑难之处:从民法学的角度,对作为侵占罪前提的合法持有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遗忘物的争议,提出了“脱离持有”的标准,并对侵占漂流物的处理提出了建议;提出以“拒不退还”作为侵占罪既遂的认定标准;最后,从刑罚权的角度对作为亲告罪的侵占罪进行了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14.
屈茂辉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0,(1):57-60
《民法通则》关于发现埋藏物的规定过于简单,在制定《物权法》时应将其完善。(1)规定埋藏物的定义;(2)对发现的构成要件采纯发现主义立法例;(3)发现埋藏物的法律后果宜采发现人有限取得所有权主义。 相似文献
15.
邓崇专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2):74-76,94
侵占罪的设立 ,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但由于它是一个新罪名 ,因而难免有其不完善之处。司法实践证明 ,侵占罪的立法缺陷日渐显露 ,如把侵占罪规定为自诉案件范围 ,但在侵占公有财物和侵占案需要侦查时 ,其明显无法解决。再如 ,规定“拒不退还”和“拒不交出”为侵占罪成立的要件 ,但对这一要件何时具备的认定 ,实在难以把握。本文将对上述问题逐一论述并试图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6.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1997,(1)
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设立了“公司、企业人员侵占罪”,统称为“业务侵占罪”。业务侵占罪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贪污罪主体混乱、客体界限不清的问题。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现行刑法的修(正)订。修正后的刑法在保留业务侵占罪的同时又增加规定了几种侵占行为构成犯罪的情 相似文献
17.
王昭武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17(4):32-35
行为人受盗窃犯人之托保管或牙保赃物,而行为人却侵占该赃物或销赃获取价款,对此,一般认为属于刑法中的不法原因给付物、委托保管物的情况,但判例与学说对此的评价并不一致,既有单纯侵占罪说,也有赃物罪说,更有占有脱离物侵占罪说。其实,该赃物或赃款属于并不移转所有权的委托保管物的特殊情形,理应构成单纯侵占罪,并与赃物罪处于并合罪关系。 相似文献
18.
杜国强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2,2(1):70-74
现行刑法规定侵占罪“告诉才处理”,主要是由该罪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在侵占案件中,单位可以成为告诉的主体,侵占罪的诉讼形式应以自诉为主,但对侵占公共财产的应增加除外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杨峰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5)
一我国侵占罪的分类关于刑法上侵占罪之“侵占”,有两种对立观点:即占有行为说和越权行为说。根据占有行为说,所谓侵占是以非法占有的意思,违反他人的委托宗旨而使用和处分他人财物;反之,根据越权行为说,就不需要非法占有的意思,只要对占有物实施超越权限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产由于越权行为说不以不法占有为必要要求,即单纯以临时使用为目的而处理占有物,或者以毁弃、隐匿为目的的意思而对其加以处理,都可构成本罪。故我们认为占有行为说更为适宜。笔者认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李飞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0(4):60-63
’97刑法规定了侵占罪,填补了一项法律空白,使制裁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委托保管物等的行为变得有法可依,对更好地维护人们的财产权益大有裨益。但由于立法者将该罪限定为“告诉才处理”,使得司法实践中对侵占行为的打击严重不力,被害人的权益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有效保障。这里将通过具体案例引发对侵占罪之亲告罪定位的否定性论证,并就如何对该罪进行立法完善和修改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