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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已建立起一整套涵盖网络空间战略、法律、军事和技术保障的网络防控体系。美国对ICANN的监管权的移交不会导致其丧失对互联网的实际控制权。自上而下的方法不是互联网国际治理的最优解决方案,互联网治理需要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与。美国提出的"多利益相关方模式"是其单边主义以及先发制人战略在网络空间的延伸,是对主权国家信息主权的不当溶蚀。为建立和平与公正的网络空间国际秩序,应设立网络安全与发展委员会,并将其纳入到联合国框架。互联网的国际治理应遵循主权平等原则和相对安全观,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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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6):102-114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呈现出野蛮式生长与持续性"爆雷"并存的特点。在互联网金融乱象治理中,刑事优先的治理政策副作用较为明显,导致罪刑法定让位于维稳需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演化为新的口袋罪、加剧行政执法惰性、宠惯金融消费投机心理、催生创新创业"寒蝉效应"等。刑事优先治理政策既不符合经济犯罪治理原理,也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发展。对互联网金融创新过程中越轨行为的治理,应当回归经济犯罪的基本原理,合理平衡市场与干预的关系,将"穿透式"监管理论与实质刑法观相结合,从资金的来源、去向、用途等角度进行实质判断,重新审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正当性,回归行政犯的要件从属性与违法独立性之双阶层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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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理互联网有害信息是维护网络安全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必须将治理互联网有害信息提升到法治的高度;针对互联网有害信息传播方式的隐蔽性、传播时间的即时性、传播空间的跨界性和传播受众的广泛性等特征,治理应遵循"依法综合治理"的路径。互联网有害信息的依法综合治理在基础层面,应当以相应的法律、技术、体制基础为保障,通过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多种法律手段的综合运用,调动国家管制与市场主体自律、社会监督、国际合作等主体的广泛参与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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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基金治理结构是世界各国基金研究的重点.按组织结构,基金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无论哪种都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理念的高度制度化.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共同受托人模式"基金治理结构的立法和运行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基金治理结构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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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司法是信息化浪潮下互联网与司法融合发展的产物,是"司法互联网化"和"互联网司法化"双重过程的结果.与传统司法相比,互联网司法呈现出诉讼活动在线化、当事人账号化、诉讼规则现代化、法院电子化、审判智能化、网络治理司法化等新特征,并跨越了技术、组织、程序法、实体法等不同领域,需要重构具有自身特点的法理基础.未来,互联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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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迫性商业邮件及其立法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尤其是网站提供的电子邮箱服务,在便利人们信息交流、传播的同时,也滋生了诸多问题,其中Spam问题尤为显著。由于各国在立法和司法中对Spam的理解不一,各国对其立法的不协调性等原因导致无法统一全球共同治理的步调,而成为困扰人类的全球性问题。界定合理的概念,用“强迫性商业邮件”予以替代,赋予确定统一的内涵,在此前提下确立以“立法规制为主,技术限制为辅”的综合治理方式,是减少进而达到消除的科学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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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学》2021,(5):148-160
超级平台初显的必需设施属性已引起反垄断法的关注。主要表现为明显拒绝、隐蔽限制和超高定价等行为的平台准入乱象正加速凸显传统立法模式失灵、相关市场界定困难和市场势力难以举证等反垄断治理困境。基于平台运营模式使然的强公共产品属性和互联网行业特性驱动的高市场准入壁垒,必需设施理论的出现绝非偶然,其有助于破解反垄断法在互联网行业难以适用的根本性难题。但也应在引入时充分考量互联网动态竞争的市场势力变动、认定标准量化后的数据选取抉择、消解对私人财产权和自由交易权的天然侵犯之嫌及保持创新和国家竞争力的再平衡等因素。因此,实现必需设施理论之上的超级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准入治理,需要在理念上坚守谨慎严格的认定态度。认定前,明确治理规则,给予市场主体以稳定预期;认定时,坚持纯粹性的"工具"定位;认定后,开展全程的实时监测和执行。最后,赋予互联网平台"穿透式"救济之权,才是应有的可行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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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工作事关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事关我国在互联网治理中国际话语权的提升,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正是因此,互联网法院的建设、改革、创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中占据重要意义,也为世界互联网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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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的概念来自西方国家,源自"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是相对于美英公司法董事会一元化构造下的执行董事而言的。独立董事在西方国家的公司董事会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其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在现代公司治理的全球化讨论热潮中,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治理改良的希望,几乎提上了各国公司治理改革的议事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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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2013年,我国政府结合运动式治理、立法活动和舆论工作对网络言论进行了全方位的治理。互联网的急速发展为中国带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公共言论平台,促进了公民监督权的行使,带动了中国的法治发展。2013年的互联网言论治理的三部分内容都与公共言论密切相关。其中,"两高"所发布的《网络诽谤解释》着力于对公共言论进行刑事规制,包括对诽谤官员的刑事规制和对政治言论的刑事规制,但是其中的一些做法虚化了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监督权。公民监督权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进一步理解公共言论的法治内涵,落实公民监督权,是我们对公共言论进行合理规制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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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是国际关系的产物,它反映了各国的共同利,体现了各国的共同意志,是指导国家对外交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共同规范.国际法规范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使之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是实现全球治理、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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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国对其他国家有效率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关注进一步加强。但是由于路径依赖的存在,各国依然保留了各自的公司治理模式,并在原有的制度框架内进行了适度微调,使得各国的公司治理发生了功能趋同。但是,当各国的现有制度无法被赋予新的功能,并且保留现有制度效率较低时,便有可能发生对其他国家有效率的公司治理制度的借鉴。论文运用路径依赖理论分析了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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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在互联网产业集群的广州琶洲挂牌成立,担负起互联网司法改革"试验田"的使命.
两年以来,这家法院在智慧司法建设、裁判规则提炼、在线多元解纷、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积极探路、先行先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全速发动起互联网司法新引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