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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97刑法第 17条第 2款有关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规定 ,与 79刑法相关条款相比有进步 ,但仍有不少学者对其提出了质疑 ,司法实践中该条款也显现出局限性。本文试图从给该条款增加概括性规定的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 ,并阐述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在大量法律文本中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和刑法制定、修改方式有关.在法律中频繁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造成全国人大立法权受损,刑法保障作用的缺失和刑法本身的频繁修改,不利于整个法律体系的稳定和协调一致.因此,应谨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破以刑法修正案作为刑法唯一修改方式的做法,建立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的分级审查机制,修改法律时注意刑事责任条款与刑法的协调互动,建立集中规定刑事责任声明条款.  相似文献   

3.
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性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第267 条第2 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对于这一规定,刑法界曾有两种不同的主张,而这两种主张都存在着明显的错误。作者认为,《刑法》第267 条第2 款的适用范畴仅限于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在预备阶段打算用携带的凶器去抢劫而在实行阶段转变了犯意仅为抢夺的情况。这一条款实际上是将这一特定情况下的重行为( 预备阶段的抢劫) 吸收轻行为( 实行阶段的抢夺) 的吸收犯处理原则法律化。本文指出了该条款的立法缺陷,并提出了修改该条款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刑法第21条第3款规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该条款排除特定责任人员在面对危险时为本人利益而采取避险行为的合法性,导致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缺失,有损正当人权保障,同时造成刑法规定体系内的混乱。事实上,对特定责任人基于本人利益的紧急避险行为不应做出完全限制,变动本条款不会导致特定责任人怠于行使职责,从而给公共利益带来损害。  相似文献   

5.
反对扩大特别累犯适用范围的观点不可取,《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六十六条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规定的基础上,扩大增加了“恐怖活动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两种特别累犯。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与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累犯具有相同的累犯性质,即两法条与刑法第六十五条普通累犯规定相比都带有“特别性”的本质属性,其区别仅仅是在立法表现形式上一个规定在刑法总则而另一个规定在刑法分则而已。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特别累犯条款应当重构,具体方案包括特别累犯条款规定中的不同种罪名宜可构成特别累犯,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特别累犯”两条款应予合并,以及增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犯罪、走私类犯罪、侵犯财产罪、淫秽物品犯罪等类罪的特别累犯。  相似文献   

6.
被害人有过错 ,并且对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的产生起一定作用 ,在认定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时应当予以减轻或免除其责任 ,这是有法学和法理依据的。本文论述了在刑法中增设该条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建议在立法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传统观点将主犯划分为三种,即除了刑法第26条规定的两种外,又把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列为一种独立的主犯.文章分析了这种划分的逻辑性错误,指出,主犯的分类只能依据刑法第26条的规定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另一类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并认为在第二类主犯之下又可以细分为四种.关于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文章指出,现行刑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是多余的,因为,有关数罪并罚的规定中已经包含了这一内容.并认为,删去对主犯从重处罚的规定,也不妥当.关于胁从犯的问题,文章指出,现行刑法第28条不再把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作为胁从犯,并不是把这种人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而是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可能按主犯处罚,也可能按从犯处罚.  相似文献   

8.
传统理论一贯认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者无论实施何种行为都不可能成立犯罪。然而,《刑法》第17条并非是对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拟制条款,对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可以借鉴"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从实质上进行把握。为了防止犯罪圈扩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侦查阶段对该类群体不得适用拘留、逮捕措施,在对其提起公诉前应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经法院审理认定该类群体的行为构成犯罪后,仅对其作出有罪宣告,但不判处其承担具体的刑罚。同时,应对其配套适用附条件的犯罪记录消除制度以及彻底的档案封存制度等特别的诉讼保护程序。  相似文献   

9.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中有两个量刑幅度,此条款过于原则、笼统,在实践中很难掌握,在制定司法解释时应明确规定该罪的立案和处刑条件;对“重大损失”和“特别严重后果”应有明确的界限划分。  相似文献   

10.
论妨害清算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 1 62条规定的妨害清算罪是规制清算活动的唯一的刑法条款。由于立法技术方面的原因 ,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仍有诸多疑义 ,其中清算组织的犯罪主体资格问题、预期妨害行为的刑法界定问题尤为突出。有必要对相关问题加以界定 ,以完善该罪的犯罪构成  相似文献   

11.
刑法第356条设置了针对毒品再犯从重处罚的规定,但该条款却一直为刑法理论界所诟病,在司法适用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不仅表现在对其性质问题、适用问题的争议较大,而且还存在难以实现重点打击、难以走出法律适用困境的立法缺陷。对此,应从排除对轻罪再犯从重处罚、排除数罪并罚条款适用和排除一般累犯条款适用等三个方面,实现对毒品犯罪特别再犯条款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的“律师伪证罪”引起的争议一直居高不下。不少律师认为该条款是悬在辩护律师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对律师的歧视性规定,限制了律师的正当执业,强烈要求取消该规定。但经过对有关刑事司法实践和刑法思想的分析可以发现,刑法“306条”的规定不是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根本原因,更不是单纯对律师的歧视性规定,法律规定的粗疏、对正当程序的忽视以及司法专断思想的存在,才是一些司法人员屡屡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根本原因,应当通过对该条款的完善及有关制度的健全来确保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相似文献   

13.
首要分子是我国刑法规定的聚众犯罪的必备要件,它来自于刑法总则的明文规定,有具体的法定刑。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中和任意犯罪集团中,具有不同的含义。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属于共同犯罪人分类中的主犯,与主犯没有必然的关系。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追究聚众犯罪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7款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这一看似非常简单的条文,实则包含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笔者主要以立法及刑法理论为论据,从行为人之刑事责任能力、追诉时效、未经处理、罪名适用等角度对该罪名进行多层次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着力从公安实践的角度对该条文进行了理性的思考。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典第6条第1款中的"本法"指的是广义刑法,因而该条款中的"法律有特别规定"不是"通说"所说的四种情形,而仅包含其中的两种情形,即有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解决的规定以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16.
刑法应规范使用“社会团体”一词李恩民当前,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法规范中的刑事条款中,在使用有关团体的用语时不尽一致。刑法第155条、第167条使用的是人民团体的用语,海关法第47条和铁路法第60条规定有关犯罪时使用的是社会团体的用语,而惩治贪污...  相似文献   

17.
现行刑法第 399条第 3款规定 ,仅是一条分则特别条款 ,因而它只能适用于该条 ,而不能适用于渎职罪中的其他分则条款。  相似文献   

18.
作弊与刑事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事部发布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第3 号令,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对严重的作弊行为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即人事部认为严重的作弊行为是犯罪行为。但是,从刑法角度看,该行政命令将严重作弊行为入罪是不当的,是对刑法谦抑原则的违背。  相似文献   

19.
刑事责任年龄,即是指法律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西周、秦朝、汉朝的规定,唐朝的规定,现行刑法的规定及各个时期的规定对今天的影响和借鉴。  相似文献   

20.
通说认为《刑法》第五条规定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如此称谓没有道出这一重要刑法原则的立法理念之主旨。其实,该原则旨在强调罪前情节、罪后情节和定罪情节之外的罪中情节在量刑中的作用,为法官根据改造罪犯、预防犯罪的需要因人而异地适用刑罚提供刑法基本原则的支撑,刑罚个别化刑事政策应由此提升为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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