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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12)
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1955年11月10日,國务院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24次会議的决議,將「农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發布到全國,供各地農業生產合作社采納試用,并且責成縣以上各級人民委員会組織討論,征求人民的意見,准备修改后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議討論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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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12)
1956年3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33次会議討論了國务院周恩來总理3月9日提出的关于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议案和说明,認为1955年11月9日本会第24次会議通过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經过各地試用,証明是切合实际的,可以不再修改补充;同时,现在全國加入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农戶,已經达到農戶总数的85%,其中高級合作社的社员約占社员总数的60%,急需通过「農業生產合作社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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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5,(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草案的决議一九五五年二月七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一九五五年二月七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討論並修正了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草案,並决議將這一草案交由國務院發給各級人民委員會討論和徵求人民意見,以便再加修正,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一次會議討論通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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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27)
新疆維吾尔自治区各級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級人民委員会組織条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7月9日第43次会議批准,現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东 1956年7月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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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4)
1955年5月31日國务院全体会議第10次会議通过的国务院關於安置復員建設軍人工作的决議發布後,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会、人民团体以及各企業、事業單位,对安置復員軍人的工作已較前有了進一步的重視,因而,在这一工作中取得了預期的成績。但是根据各地情况看來,仍然存在着不少問題,沒有得到解决。为了作好1956年的復員工作,已由中央轉業建設委員会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会銜發出關於1956年複員工作的指示,特責成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会、人民团体以及谷企業、事業單位,对於这一指示認真貫徹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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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5月12日第40次会議討論了國务院周恩來总理提出的关于調整國务院所屬組織机構的議案,决議如下: 一、决定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重工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机械工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工業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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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19)
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5月12日第40次会議根据1955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8次会議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问題的决定第二項的規定,討論了1956年直轄市和縣以下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間的問題,决定:直轄市、縣、市、市轄区、鄉、民族鄉、鎮1956年的选举,在7月至12月间進行,基層选举一律在11月底以前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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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7)
各们代表: 汉語拼音方案草案,經过兩年来全国各方面的討論,經过国务院設立的汉語拼音方案审訂委員会的反复审议和修訂,1957年十月間又經政协全国委員会常务委員会扩大会議的討論,于1957年11月1日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60次会議通过,現在提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討論和批准。我現在代表中国文字改革委員会就当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汉語拼音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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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議同意裴丽生辞去省長職务,補选王世英为省長、衛恒为副省長,并增选刘開基、张天乙、王中青为副省长,已经經由山西日报向全省公布。1956年4月27日,山西省第一屆人民委员会第16次会議(即補选、增选以后的第一次会議)鑒于王世英省長正在养病,鄧初民副省长为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委員,經常要在北京和山西兩处办公,因此特根据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1955年11月8日第23次会議的决定:"在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閉幕期間,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州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因故不能担任職务的時候,应該由本級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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