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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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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省市监察机关就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关不服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能否向上一级监察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的问题向监察部进行请示或提出询问。现将监察部监法复[2000]3号《关于对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 关不服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能否提出复核申请问题的答复》刊出,以作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  相似文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受到行政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所在单位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吗?江西陈力陈力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可见,监察机关受理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具有一…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主管行政机关根据监察机关的监察建议变更处分决定后,行政处分的时间从何时起算?吉林关敏关敏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对受理…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教育局是行政机关,而其管辖的学校是事业单位,教师又不属于监察对象。教育局给予教师的纪律处分,教师如不服可否向监察机关申诉?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纪委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纪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监察机关“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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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处分,向哪个部编辑同志:因我犯有错误,单位对我作出记大过处分决定。我对该行政处分决定不服。请问: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诉?福建:江宇江宇同志:你单位对你作出记大过处分决定在性质上属于主管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作出的行政处分,如果你对此行政处分决定不服,有以下几种申诉渠道:(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所受纪律处分不服的,应该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处理机关要求复议,并且有权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二)根据《国…  相似文献   

7.
行政机关驳回当事人申诉的信访答复,属于行政机关针对当事人不服行政行为的申诉作出的重复处理行为,并未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新的法律效果,不是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上述信访答复,申请行政复议,接受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不服该决定,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不予受理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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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1997年5月9日通过的《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而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我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监察机关寻求救济?四川王颖王颖同志:这里讲的“救济”是指纠正已经发生或者业已造成损失、损害的不当行为。国家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通过监察机关寻求救济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公务员对主管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分不服的救济,另一种是公务员对监察机关直接给予的行政处分不服的救济。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时,都可以通过监察机关得到救济。一、当给予处分的决定机关是主管行政机关时,公务员对主管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分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国家公务员李某,原为某省工商局处长,级别为十级。2003年11月,李某因失职问题受到行政降级处分,级别由十级降为十一级。根据有关规定,处级正职的级别对应范围是七至十级,处级副职的级别对应范围是八至十一级,而李某被降级后的十一级超出了处级正职的级别范围,已经与处级副职相对应,因此,省工商局将李某的职务重新确定为副处长。李某认为他只是受到行政降级处分,而不应被降低职务。安排为副处长,因此,李某不服提出申诉。请问: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后级别和职务问题应当如何处理?河北王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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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特别权利关系理论和我国传统政治体制的影响,内部行政行为在我国是被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的,公务员对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行为不服,只能通过申诉或控告等非正式途径来寻求救济,这不仅不利于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与法治社会的基调相违背。本文正是通过对现行制度缺陷的分析,来探讨内部行政行为的可诉性问题。  相似文献   

12.
监察顾问     
编辑同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行政处分后,改正了错误,能否撤销其所受的行政处分?北京曾俊曹俊同志:根据《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受的正确的行政处分,根据本人表现,确实改正了错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予以解除,但不能予以撤销。如果发现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决定是错误的,经调查核实后,报请原批准机关,可以予以撤销。编辑同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提出申诉,原处理机关已经撤销的,应当由哪个机关进行复审、复核?北京 杨晨杨晨同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提出申诉,原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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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A     
正编辑同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执纪实践中,给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开除处分应如何履行处分程序?读者:安徽小汪小汪同志: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其中,监察机关应依照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任免机关应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章"处分的权限"和第五章"处分的程序"办理。如被依法判处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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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监察机关复查申诉案件,在什么情形下予以维持?答:监察机关复查的申诉案件,是指受处分人不服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而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案件。《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监察机关复查申诉案件,认为原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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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市公安局干警张某,在2002年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张某不服,他认为自己各方面表现很好,机关在确定年度考核结果时违反规定,在认定事实上不实事求是。根据有关规定,张某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请问,关于复核都有哪些规定?国家公务员制度中的复核与行政监察制度中的复核有什么异同?河南孙钊孙钊同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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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指行政行为的可受司法审查性,是行政诉讼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受特别权利关系理论和我国传统政治体制的影响,内部行政行为在我国是被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的,公务员对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行为不服,只能通过申诉或控告等非正式途径来寻求救济,这不仅不利于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与法治社会的基调相违背,在行政机关中出现了行政权力私有化、贪图私利更导致滋生腐败的问题。由此,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的批复、指令等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可诉的问题是当前比较前沿的行政诉讼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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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经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作了明确规定。为配合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本刊在刊发条例全文的同时,特邀请监察部法规司的有关同志对条例进行解读,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8.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上述规定明确了对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实行解除处分的制度。关于解除处分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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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的实施主体《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根据这一规定,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实施主体是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相似文献   

20.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进步与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使我国的行政纪律惩戒规范变得更加完整和系统化。在内容上突出了从严治纪;在程序上对行政处分作了详细的规定,这必将推进行政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疏漏之处主要有:没有规定国家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时效;没有明确是否适用于行政机关内的聘任制公务员;行政机关以外的公务员处分工作是否参照其执行也未予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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