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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什么叫部分判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这是部分判决的法律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部分判决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来说,人民法院只是查清了部分事实,解决了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一部分;二是对一个具体案件来说,并不是全部审理终结。换句话说,还有一部分由于事实没有查清,无法或者难以作出裁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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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审判人员学习有关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本刊从本期起特辟“民事诉讼法知识问答”专栏,陆续发稿。这些文稿的内容,是研究性、探讨性的,仅供参考。读者对此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诉我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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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什么叫诉讼费用?征收诉讼费的意义是什么? 诉讼费用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当事人支付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的费用。这种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依照规定交纳的其他费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八十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这里规定的其他费用是指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比如鉴定费、勘验费、翻译费、法律文书和诉讼资料副本复制费等。 征收诉讼费用,这是我国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建国以来,除了在少数城市和地区征收过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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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什么叫不动产诉讼?为什么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要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其位置,或者移动其位置就会引起其性能、形状改变的财产。这种财产与动产是相对而言的。因争执不动产而进行的诉讼,属于不动产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管辖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 为什么因不动产发生争执而提起的诉讼,要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呢?这是因为不动产的登记和转移手续,都是在当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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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什么叫期间?规定期间的意义是什么? 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要求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这种为进行诉讼行为而规定的时间,称为期间,也叫诉讼期间。 期间包括期限和期日。期限是诉讼参与人单独进行某种诉讼行为的时期,有开始和终了的具体日期。例如,对判决提起上诉的期限为十五日,从收到判决书之次日起为上诉期限的开始,连续过十五天,即为期限届满。在上述期限内,当事人都有权提起上诉。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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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哪些人?他们参加诉讼的意义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后,原告人与被告人以外的人,对他们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的权利,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的权利,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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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知识问答》至本期已全部刊登完毕。这个专栏文稿,是作者应本刊邀约,就读者来信提出的有关问题,谈个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心得体会,文稿内容若有不当之处,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共同提高。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在试行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广大司法干部,通过学习和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但也提出了不少问题,希望大家继续交流经验,进一步搞好民事诉讼法的试行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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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什么人可以作证人?证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在法律上与诉讼结果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或者说当事人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以外的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向人民法院证明与案件事实有关的问题,这种人叫证人。证人所作的陈述叫证人证言。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可以是亲自耳闻目睹的事实,也可以是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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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书证的特点是什么?书证有哪些类?按什么标准划分? 书证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种重要的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五十五条规定第一种证据是书证,足见书证的重要性。俗话说:“私凭文书,官凭印”,“千年文字能说话”。在我国,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强调地域疆界诉讼,债务,买卖诉讼,必须调取官厅所保存的文书和诉讼标的争议的契约作为证据,如“地讼以图正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文化水平的提高,民事流转和民事法律关系发展,采用文书形式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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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发送起诉状副本的意义是什么?所有案件是否都要发送起诉状副本?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八十二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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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的条件是什么?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是否必须先宣告死亡?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必须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失踪人死亡的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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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调解书发生效力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对方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一经送达,它就同判决书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它不仅与判决书有相同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而且同样可以作为执行的根据强制执行。 由于调解书的协议是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达成的,因此,一般都能自动履行,而且在多数情况下达成协议后即能迅即履行。但审判实践中也有一方或者双方都拒不自动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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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什么叫送达?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哪些送达方式?如何适用? 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将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这种行为称为送达。送达体现了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意义不仅在于使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能够了解诉讼文书的内容,保障他们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而且能够有效地维护诉讼秩序,保障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的顺利进行。诉讼文书一经送达,就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譬如,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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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什么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更换当事人?产生什么后果?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由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由此可见,有诉讼权利能力,就有资格作为当事人。什么是诉讼权利能力呢?就是在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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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意义是什么?怎样做好这项工作?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对法院调解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充分肯定了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法院调解也叫诉讼上的调解,它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终结诉讼。这种调解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一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重要形式。实践经验证明: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增强人民内部团结,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思想隔阂;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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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什么叫级别管辖?确定级别管辖的根据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管辖是确定第一审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内部的分工。全国有二千多个法院,从纵的关系说,有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从横的关系说,有同级法院之间的关系。级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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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什么是执行? 执行,是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实现其内容的诉讼活动。它是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阶段,也就是运用国家力量,强制当事人履行义务,实现判决、裁定和调解内容的阶段。我国民事诉讼法把执行程序和审判程序都包括在民事诉讼程序之中,审判程序是民事权利的确认阶段,执行程序则是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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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在第二审程序中是否准许提起反诉?第二审对反诉如何进行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可以将反诉与本诉合并进行审理,但是作为反诉,必须具备一定条件,这就是反诉必须是在诉讼程序的进行中,在本诉的当事人之间提起;反诉与本诉有着法律关系上或者事实上的联系;反诉是被告为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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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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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什么是法院调解?为什么说生效的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上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为解决民事案件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也是人民法院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主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终结案件的一种方式。它与诉讼外的调解,即群众调解不同。诉讼外的调解,主要是指群众性的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自我教育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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