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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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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石春玲 《政法论丛》2013,(4):106-113
亲属间一方导致另一方伤害或者死亡,受害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损害赔偿权利与侵权法的价值并不契合,所以对亲属间的死亡赔偿请求权应予以适当限制。赔偿权利人只限于死者一亲等亲属,并且赔偿只限于加害人故意的情形下。直系血亲间一方致另一方死亡,死者近亲属不得提起赔偿请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还应注意赔偿与相关当事人的权利、责任的冲突问题并予以适当协调。  相似文献   

2.
死亡赔偿请求权基础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石春玲 《法商研究》2005,22(1):97-103
死亡赔偿请求权的理论依据是民法学理论中的难点,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从社会学、生物学的角度分析,应以死亡“损害转移”的观点作为死亡赔偿请求权的理论依据。近亲属因死者的死亡而承受了死亡损害转移的后果,从而对死者的死亡享有死亡赔偿请求权。其中,死亡补偿费是对生命损害本身的补偿,而不是对死亡引起的未来财产损失的赔偿。在没有近亲属的情况下,任何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的第三人均可向赔偿义务人请求支付上述费用,但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的程序当事人不限于上述人。  相似文献   

3.
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导致公民死亡,由该死亡公民的继承人作为国家赔偿请求人的制度设置,使《国家赔偿法》和《继承法》的衔接成为必要,但现实中二者很难衔接。解决这个问题,要弄清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即要以基础权利的权利主体作为赔偿请求权的权利主体,这是设定国家赔偿请求人应当考虑的理论基准。  相似文献   

4.
我国死亡赔偿范围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义务人的责任应限制在何种范围却是一个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多处对死亡赔偿范围进行了规定,但有不一致之处。同时对于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也产生了“同命不同价”之议。本文拟从侵权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着手,分析死者的近亲属所享有的赔偿请求权的来源,最终认为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基础是死者的身体权、健康权受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对死者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这种请求权最终由死者的近亲属继承。而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  相似文献   

5.
生命损害赔偿请求权理论再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冯恺 《政法论丛》2004,(2):46-50
法律上设定某项权利的基本目标之一是 :一旦有人侵害了这项为法律保护的权利 ,权利人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加以补救。我国传统民法中早已确定生命权为最基本的人格权之一 ,然而实质上权利人并不享有任何真正对应的救济。我国现行法对生命权受侵害时所支持的具体赔偿项与死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现有赔偿项目的设定 ,实际上基于死者生前的健康权或其他人的权利受到侵害而生 ,而非对死者本人的救济。本文尝试在对各项生命侵害人身赔偿项目分析的基础上揭示现有理论的失调性及基本因果关系的缺失。  相似文献   

6.
胡建 《河北法学》2014,(5):139-149
透视"同命不同价"问题的表象,死亡损害赔偿实质上乃因死亡所引起的死者之外民事主体财产利益和精神利益的赔偿。死亡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应为死者特别关系密切者,所请求标的兼有扶养利益与继承利益的性质,二者并不相互排斥,请求权人皆可主张。财产损害的算定应在个别化与定额化之间予以考量,主要采取有限制的定额化,并辅之以类型化的计算方法,精神损害的算定应综合采用区分不同损害、最高限额和法官酌定的方法。  相似文献   

7.
吕静 《法制与社会》2010,(19):274-274
《侵权责任法》赋予了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却未考虑到在权利主体死亡的情况下,实际上受到精神损害的其近亲属该如何获得赔偿,使得赔偿制度的填平损失这一目的无法完全实现。故在此种情况下被侵权人死亡时,如何保护实际受损害人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完善行政赔偿程序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先行处理程序不应该是我国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必经程序;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应自赔偿请求人知悉损害时起或自损害发生时起计算;赔偿义务机关的确认并不是请求赔偿前提;赔偿义务机关不予确认,赔偿请求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相似文献   

9.
丧葬费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赔偿项目,是指为办理死者丧事而支出的费用,它是因侵害生命权而产生的一种特殊财产损害。现行丧葬费赔偿制度存在规范冲突、体系混乱、逻辑不自洽等缺陷,导致死者最后的“尊严”得不到应有的维护,其根源在于目前的赔偿实际损失理论和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理论存在内在的缺陷。丧葬费赔偿的请求权基础具有阶段性特征,应以《侵权责任法》第18条第2款作为其请求权基础,该条款同时明确了其请求权主体应为实际支付丧葬费者。实务中,《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效之前的丧葬费赔偿标准存在“定额主义”和“个性主义”两种赔偿模式,“个性主义”下的赔偿标准以实际支出为限。该司法解释生效之后,丧葬费赔偿标准一律采“定额主义”赔偿模式,但这不仅违背填补损害原则,也是对生命权的一种漠视。鉴于司法实践惯性和社会实效的考虑,单纯的“定额主义”赔偿模式应得到矫正,未来的立法应向“相对定额主义”赔偿模式发展。  相似文献   

10.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本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但《民法典》已明确将其作为特殊的侵权责任加以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的民事权益损害与生态环境损害可以分别称为生态环境私益损害与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是以特定的被侵权人为归属主体的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其实质是实质化了的形式性实体请求权,特定被侵权人原则上应当通过个别诉讼的形式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为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性赔偿请求权难以完全行使问题及遏制恶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立法机关应当为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另行创设形式性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并实行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与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双轨制。  相似文献   

11.
刑事被害人赔偿请求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刑事被害人的赔偿请求权,是指被害人(一方)有请求法庭判令加害人(或被告人)赔偿自己因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权利。被害人的该项权利,是一项重要的救济权。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既是对被害人的一种补偿,以平息其因  相似文献   

12.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为获得法院的保护必须及时行使其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权利人持续地不行使权利,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不再保护。依照民法通说,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当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知识产权入享有的停止侵害请求权和侵害赔偿请求权,在逻辑上也应适用诉讼时效。但是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侵害之诉的诉讼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3.
陈屹立  张帆 《时代法学》2010,8(6):42-51
死亡赔偿不是对死者本身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其请求权基础是死者近亲属受到了相关的损害,立法宜采固有损害说。死者近亲属遭受的损害包括增量损失、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都应针对个案评估相应赔偿额,用以填补受害者损害,使其恢复原有的福利水平,在立法上可采福利水平维持说。赔偿绝不能实行全民统一的赔偿额度,侵权法不应该有改善社会收入差距的冲动。  相似文献   

14.
侵害生命的损害赔偿责任由受害人生命权侵害责任和近亲属身份权侵害责任组成。生命侵害于死亡不可逆转地将要发生时构成,仍有主体资格的受害人此时即取得了生命侵害之抚慰金请求权以及死亡赔偿金请求权,这些请求权于死亡实际发生时转由受害人的继承人继承。身份权侵害于受害人死亡时构成,近亲属取得抚慰金请求权以及继发的物质损害赔偿请求权。被抚养人的抚养利益以及继承人的继承利益,均通过继承规则来实现,而不采固有利益侵权构成之模式。我国生命侵害之赔偿实践中,精神利益被过度低估,导致最终的赔偿数额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物质损害的大小,引发了“同命不同价”之批判。解释论上,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及第22条之规定,在坚持物质损害赔偿差异化处理的同时,对精神损害作平等的评价,认可受害人生命侵害之抚慰金请求权,并大幅度提高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抚慰金数额,来彰显生命的精神价值,实现人格平等的价值诉求。  相似文献   

15.
中国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某方因违法侵害而致他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离婚时,无过错他方享有法律范围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填补损害、精神抚慰和预防、惩治违法离婚是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功能,是家庭法领域内公平、保护弱者等法律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国现行婚姻法中有关离婚损害的赔偿制度存在着一些明显不足,如适用范围过窄、对请求权行使时间的限制不合理、责任主体有限.规定粗糙等,有待于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间接受害人是侵害生命权、健康权的直接受害人的对称,指的是侵权行为致直接受害人死亡或残废,因而导致扶养请求被间接侵害并丧失的受害人。直接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的,如果间接受害人中有来成年人,那么在目前司法实践中,该未成年人往往只能得到所必需的生活费的赔偿,而未成年人在今后受教育过程中必需支出的教育费则得不到赔偿。笔者认为,未成年间接受害人的教育费应当纳入赔偿范围,由侵权方承担。  相似文献   

17.
段文波 《现代法学》2012,34(1):144-150
无论何种权利,当受到侵害无法满足的时候,都将衍生出请求权以获得保护。与其说现代法是权利体系,毋宁说是请求权体系。与此相对应,现代民事裁判以请求权为核心展开,并以请求原因、抗辩、再抗辩形成攻击防御体系。请求权得丧变更的判断过程也是寻找请求权基础的过程,同时也是法官的目光在事实与法规之间相互流转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请求权是本权利被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权利人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实体法上的救济权。因此,将请求权划分为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人身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等并不科学。应当根据请求权的性质及其功能,根据本权利被侵害的具体类型,将请求权划分为防御请求权、保全请求权、补救请求权三种。唯此,才能真正建立请求权的科学体系,切实沟通实体法与程序法,严格区分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从理论上统一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最终实现对民事权利的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19.
死亡赔偿是指侵权人因侵害他人生命权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近年来,我国死亡赔偿案件日益增多,赔偿数额的多少一直是当事人和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作为影响赔偿数额关键环节之一的死亡赔偿标准也逐渐浮出水面,  相似文献   

20.
《法律科学》2015,33(1)
死亡赔偿所得应当在明确各赔偿项目性质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在死者的近亲属之间予以分配.其中死亡赔偿金应当界定为对死者近亲属未来供养利益和身份利益丧失的赔偿,二者应分别根据受供养人的具体财产损失和近亲属与死者之间关系的亲密程度予以分配.对可以纳入死者遗产的赔偿金的分配则应当注意与《婚姻法》的衔接.至于基于赔偿协议的一揽子死亡赔偿款,原则上应当推定其包含了所有的法定赔偿项目并予以合理分配.而我国目前的死亡赔偿制度在赔偿请求权主体、死亡赔偿金的计算等方面也应予以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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