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从俄国历史上看,宗教尤其是东正教与国家政权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法律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居间协调、解决宗教与政权之间的紧张,也记录着宗教与政权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基辅罗斯时期法律与宗教之间有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封建割据时期则体现出法律利用宗教的特性,中央集权时期呈现的是法律把宗教世俗化的倾向,帝国时期法律使宗教边缘化,苏联时期法律对宗教的保护或者限制则表现出不连贯性和不稳定性,在不同时期变换展现法律保护个人信奉宗教的自由、法律与宗教分离、法律与宗教冲突、法律限制宗教、法律禁止宗教等特点。而当代俄罗斯在处理法律与宗教的关系时,彰显出法律包容接纳宗教、法律对宗教保持中立、法律与宗教对话的态度。  相似文献   

2.
蒋传光 《法学家》2005,(6):111-119
中国是一个有着宗教传统的国家,宗教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形成产生了不可忽略的影响.本文着重从中国远古时代"神权法"的产生、宗法制传统宗教的"孝"和礼仪、宗教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指导思想的渗透和影响、宗教观念在具体司法制度中的体现这四个方面阐述了中国古代宗教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
法律与宗教关系的多向度追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共同调整人类社会的规范,法律与宗教存在着千丝万缕、多个向度的联系。从目的指向来看,法律与宗教都关心人类生存的方式与意义;从思想和制度角度来看,法律中的许多思想和制度都发源于宗教和宗教规范;从西方法治建设的演进历程来看,西方法治的形成得益于人们从内心真正信仰宗教权威与规范的传统;从功能上来看,法律和宗教都有凝聚和调试社会等功能,共同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当下中国,深刻认识宗教与法律的多向度关系之于落实依法治国以及正确应对宗教社会问题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试论宗教对西方法律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宗教与法律是维系社会的两种基本手段。在西方,宗教对法律有着深刻的影响,这是无庸置疑的事实。西方法律在其思想,制度及其实践的某些方面(特别是中世纪时期)都表现出强烈的宗教色彩和宗教性质,特别是基督教在西方中世纪几乎完全统治了人们的精神世界,因而它对整个西方法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誓与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杜文忠 《现代法学》2004,26(1):52-55
法律上的“誓”最早与话语、诅咒相联系 ,具有法人类学的意义 ,它体现了原始宗教与秩序的关系、信仰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在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中 ,“誓”所映现的正是关于法律神圣的古老理念。中国古代儒法文化中“约”的概念是原始宗教意义上的“誓”在道德精神上蜕变 ,是一种超越制度的道德阐释。较之中国 ,“誓”对西方法文化的影响更为深远  相似文献   

6.
彭中礼 《北方法学》2013,7(1):102-110
法律形式与法律渊源的关系比较复杂,但是我国学者一般将之作为等同的概念使用。这种观点导致了某些学术上的混乱,也导致法律形式和法律渊源各自的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正确界定法律渊源和法律形式,是实现二者区分的逻辑起点。法律形式是法律文本的表现方式;法律渊源是裁判规范的集合体,法官从中发现裁决案件所需要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由此可以得出二者之区分:从实践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指司法之法,法律形式之法是指立法之法;从内容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规则体系,而法律形式则是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规则体系;从路径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在司法适用过程发现和寻找的,法律形式之法是立法中形成的。司法适用之法完全局限于制定法之时,二者会出现种属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涵依然有着重大区别。  相似文献   

7.
人格权受“宪法”及民事法之保障,在结构上呈现封闭与开放之 系统,在功能上分别表现为规制国家对于人格权之限制的框架,以及规范人格权受侵害时之民事上的救济。在法社会学之法的确信与法律学与法实务之法释义学上,向来根深蒂固取向于精神上利益。通过制定法的不断修订与法官造法,人格权的发展趋于完善。但仍存有尚未尽善之憾,当有规范需要时,必须藉助于法律补充,寻求其该当之规范。  相似文献   

8.
<正>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思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在不同的层面上进行。近来,法理学和部门法学都从各自的研究领域就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法律应当怎样发展的问题作了大量精辟的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个命题已成为当今中国法学界最流行的口号。从目前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的著述文献来看,法学家们在考虑市场经济与法律发展时,主要表现为从一种理想状态的市场经济模式出发,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发展的"应然"关系,即根据作为目标模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般特征,强调应当建立什么样的法律原则、法律制度、法律规范和法律体系。同样,阐释法律在建立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是法律文化结构申的必要因素,在法律文化系统中两者作为子系统,呈现功组耦合结构。法律观念的功能输出必须构成法律制度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表现为为法律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制造舆论,提供指导思想,作合理性论证,培养公民守法意识,建立法律批判理性;法律制度的输出功能同样须构成法律观念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表现为提供法律观念产生的直接前提,为法律观念的存在和发展提供现实保证和检验途径。  相似文献   

10.
现代公证制度对公证权的定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京 《中国公证》2006,(11):33-36
公证制度不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从国外学习借鉴过来的一项具有国际性、通用性的法律制度。近现代西方各国的公证制度,由于法律体系和历史渊源的不同,可分为英美公证制度和拉丁公证制度。前者的公证制度采取形式审查,公证人不对证明内容负责。英美法系以判例为主,公证采取自愿原则。此公证制度为英国、美国及英属殖民地所采用,英国更多地保留了中世纪宗教公证的影响。后者将公证制度定位于国家准司法制度,表现为国家法律对公证事项的强制规定和公证执业的组织形式自由化,公证人对公证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相似文献   

11.
法律冲突是国际私法领域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简单地说就是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即受法律支配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与几种法律制度相联系时,适用哪一种法律制度中的规则。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日益增多.继承公证中的涉外因素逐渐增多,同一个继承法律关系可能同时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而各国的继承法律制度又存在差异,因此同一继承法律关系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可能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这直接导致了涉外继承公证中的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12.
我国羁押制度的法文化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石经海 《法律科学》2008,4(3):11-18
史料表明,汉语中的“羁押”一词并非自古就有,是清末“西法东渐”的产物,具有特定的法律文化渊源,是现代羁押制度在我国确立的重要表现。我国清末“西法东渐”前的剥夺或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因不具有以上法律文化渊源而不是现在意义上的羁押;新中国重建的所谓羁押制度,因不具有现代羁押制度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而名存实亡。  相似文献   

13.
伍德志 《法学》2023,(1):17-31
“关系”具有情境中心主义的特征,其运作以情感为铺垫谋求工具性目的,并且容易形成超制度的义务性压力。“关系”本质上是私人性的,在制度运作过程中容易导致公私不分。“关系”以人情与脸面为影响法律运作的核心机制,人情能够产生超法律的义务压力,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正当化;脸面不仅可能对法律权力进行正向与逆向再生产,还有可能将法律权威异化为脸面的维护。“关系”不仅导致了合法与非法区分的情境化,也导致了法律与私德之间界限的模糊化,并最终使法律运作在结构形象上呈现为表里不一的双层交往系统。为克服“关系”对法律运作的不当影响,需要对法律领域的“关系”实践进行全面规范与限制,确立“关系”实践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制度屏障,以及树立对于法律运作“表里如一”的制度信任。  相似文献   

14.
西方国家宗教的神圣性和法律的社会性是其法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伯尔曼"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便形同虚设"这一观点的提出在中西方的法学界都引起了较大的反响。通过对宗教与法律的实质加以区别和联系,伯尔曼将整个西方社会的法律与宗教在制度上的相互促进和影响呈现在世人眼前,其对法律与宗教的历史、文化基础的剖析,以及运用现实的逻辑研究方法使我们清晰的认识到二者相互依赖是因为它们都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法律不仅是一种社会规范,更是人类正义的终极体现;而宗教不仅是一种精神信仰,在很大程度上是约束人们社会行为的潜移默化的习惯。伯尔曼式的法律信仰是法律人内心深处对法律制度的一种解读和对法律精神的一种理性情感,这种信仰的实质在于使法律制度得以完善,并通过与宗教的融合进一步寻找社会和谐发展的良性方式。  相似文献   

15.
采用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互证、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结合的方法对出土文献中的法律史料进行系统的清理与探索,封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有重要意义,这种意义表现在:一是有助于把握中国古代法律史的整体风貌;二是有助于改写中国古代法律史;三是可以为中国古代法律史的研究开辟新的领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学术研究的成败取决于方法是否先进,先进的方法产生的学术功效是巨大的,王国维在历史研究领域、瞿同祖在法律史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杰出成就便是明证。  相似文献   

16.
贾楠 《研究生法学》2005,20(4):101-111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是分地区管理的,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一般要求一国内部存在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法域;各法域人民之间的交往产生众多的区际或跨地区法律关系;各法域互相承认外法域人在本法域的法律地位;各法域在一定条件下互相承认外法域的法律在自己的区域的域外效力。其中,一国内部不同法域的存在是区际法律冲突产生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条件,是区际法律冲突区别于国际法律冲突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17.
周旺生 《法学论坛》2001,16(4):50-56
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涉外法律制度,代表着中国科技园区涉外法律制度的最新面貌。它有三方面尤为显著的特色或优点:一是它像中关村园区本身一样,极富创新性,是一种崭新的涉外法律制度;--是它比之中央立法和其他园区立法所建置的涉外法律制度更加开放,是一种深具开放力度的涉外法律制度;三是它以先进的立法理念和原则为指导,是一种具有高品味精神品格的涉外法律制度。这样一种涉外法律制度,必然在相当程度上预示着中国科技园区涉外法律制度以至整个涉外法律制度的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18.
《法律与宗教》一书是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伯尔曼教授的著作。这本书不仅简要地讨论了历史上法律与宗教的复杂关系,而且在学理上分析了法律与信仰之间的联系。一些精彩的语句,简洁且深刻,深深地影响了人们对法律的看法,法律信仰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学者们的重视。本文试图从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一书入手,从东西方的史实角度出发探讨法律和宗教的关系,进而从理论上对法律如何信仰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19.
法律与信仰机制——西方法文化的一种考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的西方法律观念有许多是以西方的宗教文化为背景的。在西方社会,法律可以被奉为一种社会信仰,这与它和宗教长期保持一种客观而恰当的关系是分不开的。没有宗教文化支撑的法律,会退化成为机构僵死的教条,而远离法律的宗教也有丧失其社会有效性的危险。法律代表秩序,宗教提供自觉化了的意识或者说信仰。这二者的结合与互补,是社会法律能够产生巨大的感召力和有效性的条件之一。法律需要一种信仰机制,它的养成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20.
谢晖 《政法论丛》2014,(3):11-22
法律界定的不同,是不同法学流派展开其作业、并呈现给世人以不同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的逻辑前提.法人类学虽然是崇尚经验和事实描述的学术流派,但它并不排斥对法律概念的关注——因为法律的事实描述不能自动回答什么是法律的问题.不仅如此,法人类学发展史上的一些大师对法律在各自立场都做出了符合人类学命意的解释.法人类学视角的法,可二分为两个观察视角,在静态的视角上,它体现为接受、规范、拘束和可诉四方面;在动态的视角上,它又体现为地域、文化、多元和流变四方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