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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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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勇  陈刚 《法律科学》2014,(6):75-85
公安行政权与侦查权的实践错位一直以来未能得到足够的学术关切。一方面,公安行政权不断向侦查程序渗透,另一方面,公安行政程序与侦查程序的转换也过于随意。警察权失范的耦合机制造就了公安行政权与侦查权错位的面相,而警察权控制中的内卷化趋势则是公安行政权与侦查权错位所反映的本相。从警察权控制的角度来看,治理公安行政权与侦查权的错位现象不是要争论公安行政权与侦查权的权力属性,而是要从不同层面入手,进行良好的制度安排与协调,通过警察权控制内卷化的祛离与耦合机制的阻断来实现错位现象的整饬。  相似文献   

2.
目前,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服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这一行为实际上成了公安机关最终决定的行政行为,缺乏应有的法律监督,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理念.事实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履行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行为,其法律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行政确认;应当完善对这一行为的法律救济制度,允许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安机关既是治安行政机关,又是刑事案件侦查机关,行政权与侦查权集于一身。公安机关作出的行为,有的是具体行政行为(以下简称公安行政行为),有的是刑事侦查行为(以下简称公安侦查行为)。在行政审判中,如何正确处理这两种行为的关系,是自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公安侦查行为的内涵与外延公安侦查行为的内涵是指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侦查行为是刑事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实施的行为;是以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为目的的行…  相似文献   

4.
一、行政诉讼制度运行中的权力制约因素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给行政相对人在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权侵犯的条件下提供了一条司法救济的途径,同时也开辟了司法审查权制约行政权的先河.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诉讼是实现行政主体与相对一方平衡的调节器.但是,外部诸多权力因素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之正常运行阻碍颇大,后果颇为严重.  相似文献   

5.
和谐行政法律秩序的构建需要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的良性互动,亦要求在行政救济领域达到理想的效果。行政诉讼作为一种监督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的行政救济制度,也必然要求达到这种和谐的状态,即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而构建起一种和谐的行政法律秩序,而行政诉讼调解机制不失为一个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相似文献   

6.
公安机关扣押非物证物品的法律问题□何能高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行使侦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过程中,经常采用扣押强制措施,扣押犯罪嫌疑人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物品。这些扣押物品的行为,有的是出于侦查、证实犯罪行为或查明、证实行政法律事实的需要,如,在侦查经济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7.
对不服公安机关侦查行为案件的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不服公安机关侦查行为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审理以及如何审理,行政法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也不尽一致。本文拟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的可诉性及其司法审查的标准等问题进行探讨。一、公安机关侦查行为的可诉性有人认为,公安机关侦查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无权受理,应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公安机关侦查行为具有可诉性,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进行司法审查。首先,从公安机关的性质来讲,侦查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易…  相似文献   

8.
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几个理论问题探析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本文首先从行政权与司法权、公民权的关系着手,分析行政诉讼存在一个有别于其他诉讼法的特殊制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由,并从行政法学理论等方面分析影响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其次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人身权、财产权之间的关系层面上,认为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不是受案范围的依据,而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八)项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时,才能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护私有财产权不仅是私法的任务,也是公法的职责。对私有财产权进行保护是行政机关的特定任务。行政主体必须履行行政职责,对侵犯财产权的行为加以阻止或惩戒;在行政权行使过程中,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政,不得以行政权侵害公民的财产权;行政主体还应当依法确认、授予行政相对人财产权并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除此之外,应通过行政诉讼等监督救济制度的设计与完善,遏止行政权力对私有财产权的损害,有效救济当事人受损害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又称起诉期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称行政相对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行政相对人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才有可能获得司法救济。否则,其合法权益就难以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得到保障和实现。这里所讲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实施起诉行为的理论根据来源于行政诉讼中的诉权,其法律根据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起诉权。①因此,本文所讲的行政诉权,其外…  相似文献   

11.
我国公安机关兼有治安行政管理与刑事侦查两项职能,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对象,但违法的刑事侦查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亦即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则颇有争议。有人认为,公安机关的某些具有刑事侦查表象的行为应从其目的性和是否有法律授权去分析是否符合侦查行为的本质属性。具体判断标准:1.立案程序是否合法;2.立案是否有依据;3.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存在;4.是否插手经济纠纷;5.是否滥用职权;6.侦查行为是否继续或移送起诉;7.实施侦查行为是否属于法律明确授权。并且提出,公安机关实施…  相似文献   

12.
侦查权作为侦查活动现象的核心要素,在根本上决定了侦查活动现象与其他法律活动现象的差别。另外,探讨侦查权法律性质问题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对侦查权法律性质的科学定位,进而实现对侦查权实践运行进行合法化定位和规制的目标。现今,侦查权的"行政权说"和"司法权说"成为侦查权法律性质的两种代表性学说。  相似文献   

13.
侦查权作为国家刑罚权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本质属性还存在争议。本文从警察权的产生、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律以及行政权固有的特点等方面进行论述,指出侦查权本质是行政权。  相似文献   

14.
论侦查权的性质与特征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侦查权在我国被认为是一种司法权,这导致犯罪嫌疑人在认为侦查机关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时无权申请法院进行审查,这对于保护被追诉人的权利是极其不利的。从本质上来看,侦查权是一种执行权,这与行政权是一致的,而与司法权有着根本的差异。从基本特征来看,侦查权在价值与功能、体制与人员以及权力运作方面也与司法权有着根本的差异。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的失衡在行政权行使实践中是存在的 ,它给行政相对人应当享有的法定权益造成极大损害。从理论上探讨如何实现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就成为当今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理论的不可或缺的一个补充。行政相对人权利平等保护的内涵有 :行政相对人权利与法律规范的规定相统一 ;行政相对人权利不因性质改变而易其量 ;行政相对人权利主体对同样权利有相同的权利实现预期 ;行政相对人在相同条件下有相同的权利获取机会。要实现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等保护还必须与行政行为理论的完善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6.
与国外职务犯罪侦查权配置和运行情况相比,我国现行职务犯罪侦查权在权力配置上趋于分散;侦查程序上初查地位不明确、立案程序异化和虚置;侦查手段单一,缺少特殊侦查措施;人权保障缺失,未能建立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当从赋予检察机关统一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赋予其特殊侦查权力和特殊侦查手段,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的启动机制,强化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人权保障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7.
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是法律规定可供行政相对人选择的两种救济途径,二者应实现程序对接。不同当事人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分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按照"受理在先"原则确定救济途径。行政相对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履行法定职责类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服的,应诉请原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不能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要求撤销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未经确认的,行政相对人不能提起单独行政赔偿请求。  相似文献   

18.
对于侦查这一法律现象、价值权这种国家权力以及侦查程序这一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独立的诉讼阶段,在认识上存在基础性的矛盾。有学者对我国目前主体侦查机关--公安机关--的性质作了较客观的描述:“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双重性质:就行政职能而言,主要是社会的治安管理,就司法职能而言,主要是刑事案件的侦查。”①与此相应,公安机关在职司刑事案件的侦查时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统称为“公安司法机关”,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在刑事诉讼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负责侦查的人员被立法确认为“司法工作人员”(刑法第94条)。这种制度设计在无形中造就了这样一种认识:侦查的人员被立法确认为“司法工作人员”(刑法第94条)。这种制度设计在无形中造就了这样一种认识:侦查权是和检察权②、审判权这两种司法权并立的一种国家权力,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所必需,因此与司法权属性相类似,地位、形象也基本相同。对于侦查、侦查权以及侦查程序的本质属性,人们往往避而不谈。由于这种认识上的漠视以及误解,现行立法体制中对侦查权缺乏必要的规制,一方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安机关的“配合”者和“制约”者,无从对侦查程序施以实质性的控制,“侦查监督”严重不力,范围过于狭窄;另一方面,行政立法工作中又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敬而远之,不加统摄。③这种制度建构上的缺陷导致了(最起码是放任了)侦查权这种行政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扩张,使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长期难以从浓重的“行政”色彩中摆脱出来,实现刑事诉讼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理论上,这种对侦查权的性质、侦查程序的定位存在的漠视和误解也严重阻碍了刑事诉讼学科基础理论的发展,这一点尤其反映在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构造等问题上。本文将从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入手,对侦查权的行政性作一论说。  相似文献   

19.
试论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与相对人的权利救济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明确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在于它涉及到相对人在合同中的权利救济;不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把行政合同当作民事合同来处理将使相对人丧失许多权利。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直接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受行政法调整的合同,它是行政权行使的一种具体方式,在于政府垄断着一定资源,从而其“合意”只是一种“外壳”。既然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享有优益权而又属必要,既然不是取消它,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给予相对人以权利救济,为此,有两方面的途径:一是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相对人的质询权、抗辩权、听证权;二是行政与司法上的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0.
把行政事实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以确认违法的手段予以救济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主流观点。这种观点既没有考虑行政事实行为救济的制度效率,也没有考虑相对人对行政事实行为造成的轻微损害所负有的容忍义务。我国现行行政法上的行政事实行为救济制度及其实践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对相对人的权益进行救济的需要。对既没有造成可获得国家赔偿的实际损害后果又没有相关联之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事实行为,相对人负有容忍的义务,法律不能也不应提供确认违法之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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