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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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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玉萍 《政法论丛》2014,(4):129-136
在民生时代,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应当以民生刑法为指导来进行配置.在刑罚配置强度的确定上,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配置以国家刑法为导向,在定性错误的基础上强调重刑,存在诸多弊端;根据民生刑法,应当运用社会控制模式对犯罪进行综合治理,在正确定位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刑罚,顺应世界刑罚的发展趋势逐步实现刑罚的轻缓化.在刑罚配置种类的完善上,根据民生刑法,应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将货值金额作为罚金刑的适用基准,采用倍比罚金制,提高罚金数额,设定最低数额,对犯罪单位配置较犯罪自然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更高的罚金数额;根据民生刑法,应增设与食品安全犯罪相配的资格刑刑种,这是惩罚和预防犯罪的需要,是禁止令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2.
<正> 在社会主义社会,预防犯罪是争取彻底消灭犯罪现象的主要办法和具有决定意义的手段。……刑罚手段在打击犯罪活动中起着成慑作用,刑罚对预防犯罪有很大意义。刑罚能够影响人们的意识,使群众养成社会需要的法制观念,因而,对犯罪的主观原因也能起到影响作用。而且,使用刑罚还能对有过违害社会行为和触犯过刑律的人防止其重新犯罪。刑罚的效果如何,要看实际上是否很好地达到了局部和普遍预防犯罪的目的。所以,就这方面而言,  相似文献   

3.
<正> 预防犯罪作为刑罚适用的目的,指导着人民法院适用刑罚活动的进行。人民法院对犯罪人是否处以刑罚、处多重的刑罚,都要从实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出发。由于预防犯罪的目的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因而,人民法院在适用刑罚时,也就需要充分考虑如何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刑罚个别化演进的考察 ,认为刑罚个别化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蕴涵不同 :在刑罚个别化的萌发时期 ,刑罚个别化在于弥补严格规则主义指导下的罪刑法定主义的不足 ,以促进刑罚的个别正义 ;在近代学派发展的鼎盛时期 ,刑罚个别化演进为以犯罪的个别预防为适用刑罚的出发点 ,以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为着眼点 ;在现代刑法中 ,刑罚个别化不仅要考虑预防犯罪的需要 ,而且要考虑报应的需要 ,既考虑犯罪的情状 ,也考虑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本文认为 ,刑罚个别化充满生机 ,不能否定。我国刑法学界对刑罚个别化的研究仍比较薄弱 ,亟待加强  相似文献   

5.
本文指出犯罪动机是由畸变了的异态需要引起的,将犯罪需要满足的途径切断,能从根本上消除犯罪动机,抑制犯罪行为形成。预防犯罪的刑罚成本与犯罪收益之间存在的相互关系,提高刑罚预期成本就会降低犯罪净收益,甚至使犯罪成为无利可图的行为,从而遏制犯罪。  相似文献   

6.
刑罚权与行刑权的运行机制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以发挥刑罚惩罚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为目的,故犯罪与刑罚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之“体”,而刑事立法和司法则为犯罪与刑罚之“用”,是为运用刑罚治理犯罪服务的。行刑是刑罚实现的基本实践过程,行刑权是刑罚权一项独立的基本权能,是现实的刑罚权。建立专门统一的刑事执行立法、司法体系,是科学地行使刑罚权,充分发挥刑罚的作用,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7.
论转型社会背景下金融犯罪刑罚观念的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社会的政治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针对金融犯罪特性,摈弃传统刑罚重刑主义、万能主义的观念,本着理性的思想树立人道主义刑罚观对金融犯罪刑罚进行调整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保障正常的金融秩序最大程度地得到维护和修复.  相似文献   

8.
侯佳 《法制与社会》2011,(9):293-294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应当仅仅将醉酒驾驶行为规定为犯罪,而不应扩大刑罚的适用范围将酒后驾驶行为也规定为犯罪,醉酒驾驶犯罪的刑罚不宜过轻,应当提高法定刑,以实现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从而降低醉酒驾驶犯罪对法益的侵害可能性.  相似文献   

9.
刑罚无疑具有预防犯罪的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犯罪人作案前对刑罚风险的主观估计,而犯罪人自身对刑罚认知上的偏差,会影响刑罚预防价值的发挥。传统上,青少年犯罪常被认为是一种“不计后果”的犯罪,其实犯罪青少年对刑罚风险的感知、判断并不弱于其他犯罪人,刑罚对青少年犯罪仍有重要的预防作用,只不过其作用的大小因犯罪青少年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有所差异。另外,一些相关因素,也造成了刑罚对部分犯罪青少年预防作用的“缺失”。  相似文献   

10.
<正>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欧、北美国家进行了一场引人注目的刑罚改革运动。这场改革使欧美国家的刑罚作用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与传统刑罚作用观及其实践迥然不同的作法和发展趋向。第一,预防犯罪的政策思想导致刑罚作用的变化。惩罚报应就是刑罚目的,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当然,其中也不排除期待通过刑罚取得一般预防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社会在创制刑罚的同时就有了所谓预防的概念。然而,现代意义上的预防犯罪,并非指在犯罪事实发生之后根据刑罚所实现的一般预预,而是指在犯罪发生之前,通常应该采取的防止犯罪发生的预防手段,或者在犯罪发生之后,通过刑罚所实现的特殊预防,即刑事政策意义上的预防犯罪。应该指出,自德国刑法学家费尔巴哈于1803年首先使用"刑事政策"一词、强调一般预防到李斯特依靠实证方法分析犯罪原因、主张目的刑论、强调特殊预防从  相似文献   

11.
周展 《法制与社会》2011,(7):22-23,28
在日益强调关爱并保护未成年人的今天,面对日益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犯罪与刑罚之间似乎出现了矛盾或者不相适应。有些人形式地理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内涵,并将其误解为通过减少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认定以及减轻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就能达到保护未成年人并且预防犯罪的目的。然而,这种"过度轻刑罚化"的趋势是否契合根治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需要是值得商榷的。  相似文献   

12.
罚金刑作为一种刑罚方法,目的是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通过对罪犯产生威慑效应,以达到减少犯罪的目的。而刑罚威慑效应的产生需要投入一定的刑罚资源,用于侦查、拘捕、审判以及定罪判刑后的执行,这些费用便构成了刑罚成本。笔者将刑罚成本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刑罚确定成本,也即在刑罚确定以前,为确定刑罚而在侦查、拘捕、诉讼、审判阶段所支出的费用;二是刑罚执行成本,  相似文献   

13.
曾榕 《法学研究》1986,(3):32-36
定罪是在侦查和审判工作中认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以及对犯罪人适用相应的刑事法律规定。正确定罪关系到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办案任务的实现;决定对犯罪人判处刑罚,由犯罪人承担因实施犯罪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实现刑罚目的,教育改造犯罪人,预防犯罪等也有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商鞅刑罚目的是以威慑儆戒为主的一般预防论,即靠对犯罪人实施刑罚来威慑儆戒其他人使其不敢犯罪,达到预防社会犯罪的目的。商鞅的刑罚目的理论,以人性恶的犯罪理论为基础,以重刑、必得、明法为基本内容,通过三者的有机结合来实现预防犯罪。这一刑罚理论虽然曾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众多的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15.
谢珊珊 《法制与社会》2010,(36):265-265
本文指出犯罪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因而预防犯罪就必须从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着手,非刑罚处理方法在理论上符合刑罚谦抑性思想,在实践上有利于克服重刑的弊端,切实保障受害人和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汪勇 《法治研究》2009,(6):47-52
目的刑论和折衷刑论都认为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刑罚具有预防犯罪的目的有心理学和教育学方面的根据,但刑罚预防犯罪是有限的。刑罚并非为预防犯罪的唯一手段。刑罚的效用在于其必定性、及时性、平等性和合理性。刑罚预防犯罪并非是要使用重刑、过分依赖监禁刑。刑罚应当和其他手段一起共同承担预防犯罪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刑罚是治理犯罪的一种手段,但是刑罚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不当,刑罚可能危及公民的权利,刑罚不能消灭犯罪,而且有可能制造犯罪,刑罚还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然而,由于传统的刑事法律化,国家权力本位和刑法工具论的影响,人们对刑罚还是乐此不疲。因此,要强化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治理犯罪必须走综合治理之路,应当尽可能地少用刑罚,在不得已最后要动用刑罚时也要坚持刑罚的经济性。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罚究竟有没有惩罚的目的?对于这个素有争议的问题,多数人持否定观点。其一,认为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或预防、消灭犯罪,将刑罚的惩罚、威慑和改造作用,统统视为手段,否定了惩罚的目的性;其二,认为我国刑罚的目的是教育、改造犯罪分子,而将惩罚视为教育、改造的手段。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没有正确理解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现就刑罚的惩罚目的,刑罚目的的层次关系,向否定的观点提出商榷。一、预防犯罪或预防和消灭犯罪的提法不够科学将预防犯罪,或预防、消灭犯罪概括为我国刑罚的目的,仅表明了国家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这一活动  相似文献   

19.
对罚金刑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罚不仅具有惩罚犯罪的作用.而且还具有教育改造罪饭的作用,通过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改造罪犯,预防犯罪。这是刑罚的最终目的。罚金刑也不例外。一、罚金刑能够惩罚罪犯,预防犯罪罚金刑是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法,它同自由刑、生命刑一样使犯罪分子明白法不可违,罪不可犯.当他们重返社会后.不再危害社会以身试法,乃至弃旧图新,重新做人。同时,也警戒了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走向犯罪道路。近几年来.我国经济领域里犯罪居高不下,国家采用死刑等重刑予以重罚,也只能在…  相似文献   

20.
犯罪与刑罚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互为决定性因素的关系,刑罚的严厉程度必须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轻重、预防犯罪的需要相适应,要体现刑法的公平正义精神。贪污罪与盗窃罪作为实践中最常见的经济犯罪,都侵犯了财产所有权,是两种近似的犯罪。通过对两种犯罪构成要件的比较,法定刑配置差异、造成差异的原因及后果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可知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配置不均衡,背离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因此,有必要对两罪的法定刑作出一定的调整,为贪污罪配置高于盗窃罪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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