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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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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9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三年九月二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为了适应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新形势的需要,保障出口加工区的健康发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十条修改为:"区内企业的加工产品和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废品等应复运出境。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往区外时,由企业申请,经主管海关核准后,按内销时的状态确定  相似文献   

2.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已于2000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署长钱冠林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相似文献   

4.
海关总署:你署《关于增设出口加工区的请示》(署加发[2003]5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一、同意增设以下出口加工区:上海青浦出口加工区、漕河泾出口加工区、闵行出口加工区,江苏南京出口加工区、镇江出口加工区、连云港出口加工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山东济南出口加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 89 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的决定》,自 2 0 0 3年 1 1月 1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三年九月二日  相似文献   

6.
海关总署:你署《关于设立出口加工区及进行试点的请示》(署税[2000]84号)和补充说明收悉。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函复如下: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基本原则,同意选择下述地区作为第一批出口加工区的试点:辽宁大连出口加工区、天津出口加工  相似文献   

7.
重庆市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重庆市《关于请求批准设立重庆出口加工区的请示》(渝府文〔2000〕28号)及补充报告和海关总署《关于重庆市设立出口加工区的请示》(署税发〔2001〕240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  相似文献   

8.
中国淮安出口加工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群众》2008,(5):F0004-F000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江苏淮安出口加工区的复函》(国办函[2008]37号)规定,淮安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1.36平方公里,东至四大沟、西至徐扬中心路、南至海口路、北接二分支渠。  相似文献   

9.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我市制定了《宁波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经2005年3月9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加工区货物出区深加工结转管理办法》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署经2005年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厅(局)、总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下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精神,切实做好个体私营业户的建帐建制、查帐征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贯彻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局。  相似文献   

13.
海关总署:你署《关于设立江西南昌和山东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的请示》(署加发[2006]180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一、同意在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江西南昌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京东大道,南至火炬三路,西至高新大道,北至城东一路——高新五路——城东二路。二、同意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山东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西至珠宋路,北至红石崖六号线,东至昆仑山北路,南至红石崖十二号。  相似文献   

14.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郑州出口加工区快速、健康发展 ,增强我省对外资的吸引力 ,扩大我省对外贸易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 (豫发〔2 0 0 3〕 1 8号 )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会议纪要》〔2 0 0 3〕 1  相似文献   

15.
招商台     
广西北海出口加工区招商 北海出口加工区概况 广西北海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同年12月26日通过海关总署等国家八部委联合验收组验收,现已正式运作。北海出口加工区是广西唯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也是中国西部地区唯一临海的最接近东盟的出口加工区,总体规划面积1.454平方公里,首期封关面积1.135平方公里。北海出口加工区位于北海市区西侧,距市中心仅3公里,城市功能配套齐全,周边已形成完善的立体交  相似文献   

1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免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规定进行了清理、完善,制定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现予发布。税务总局2012年6月14日  相似文献   

17.
海关总署:你署《关于增设出口加工区的请示》(署加发[2005]204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18.
海关总署:你署《关于增设出口加工区的请示》(署加发[2005]204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相似文献   

19.
广发技字[20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总局直属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加强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七月四日  相似文献   

20.
各林管局、林业局,总局驻各林区、林业局专员办,省林科院,鹤北国有林管理分局,长岗实验林场:现将《黑龙江省森工林区占用林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1.拟占用林地预审报告(略)2.拟占用林地专家评审意见(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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