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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经济学和反垄断法理论的发展为反垄断法在自然垄断行业的适用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但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出台后,由于缺乏明文规定,使得自然垄断行业的行业监管机构与新近成立的反垄断机构的权利界限不甚明晰,这可能引起在对具体垄断行为判断与管辖上的分歧与冲突。相应的,科学配置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和行业监管机构的权限,将有助于保障《反垄断法》顺利实行。按照比较法的路径,同时基于对我国经济总量大,监管业务复杂等现实情况的分析,笔者认为不舍弃行业监管机构,建立由统一的反垄断机构主导的合作管辖机制,应是配置相关机构权利的要点。  相似文献   

2.
当前合同法的信息规制和内容控制规制路径是以信息不对称引发市场失灵的情形为蓝本,难以适配于源自交易双方经济地位不平等的问题。概括适用会导致信息规制不当施加于非信息问题上,内容控制承担超出其涵摄范围的反垄断规范职能。反垄断法双重标准体系能精确适配经济压迫、原生的非显著性以及决策和信息局限等格式条款质量低下的根本原因,借鉴德国经验建立反垄断审批前置的“过滤型”监管模式、实现基于竞争执法权的实体性审查是两法优化分工的有力尝试。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强制审批的开展提供制度依托,基于形式的分析方法和事后监管的配合可确保制度运行的实效性与效率性。  相似文献   

3.
自然垄断行业所处领域是最为典型的市场失灵领域,因此政府监管成为必要。对垄断行业的监管主要表现为市场进入监管和价格监管,并且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所以,在现阶段,垄断行业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各有存在的依据和优势,当务之急是解决如何实现垄断行业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的协调问题。对此,可从明确反垄断法在垄断行业的适用原则和适用除外,合理划分垄断行业监管机构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管辖权以及加强对垄断行业监管机构反竞争行为的法律监督和救济等方面入手进行。  相似文献   

4.
自中央在平台经济领域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来,我国的执法部门与立法部门一直以强化反垄断法的路径予以回应。但欧盟2022年10月12日颁布的《数字市场法》为平台反垄断提供了行业规制的新路径。此刻我国面临着是否要在平台经济领域引入行业规制的重大抉择。反垄断法擅长处理策略性市场失灵,行业规制适宜解决结构性市场失灵。我国平台经济的发展现状表明该领域缺乏稳定的结构性市场失灵,平台多以策略性市场进入障碍来促成垄断。鉴此,近期不宜在平台经济领域中立即引入行业规制,但可继续强化反垄断法来实现平台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5.
支持对转售价格维持进行严格规制的经济学理论认为,转售价格维持会提高产品的零售价格,进而削弱消费者的需求并损害其利益。但是,奢侈品的高价格、低产出却能够满足消费者进行炫耀等心理需求。对此,构建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上的传统经济学理论无法对奢侈品的转售价格维持规制提供足够的解释力。从奢侈品的特性出发,对奢侈品转售价格维持进行豁免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正常心理需求,发展奢侈品市场,并避免奢侈品生产商纵向一体化带来的非效率后果,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6.
在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法面临新的挑战,大型数字平台携数据、资金、网络等多重优势构筑难以撼动的市场地位,进而实施自我优待、数据不当合并、数据不兼容、施加不公平交易条件等不当行为。此类不当行为实质排除或限制了市场竞争,然建立于相关市场界定地基上的传统反垄断法难以有效规制此类不当行为。我国2022年《反垄断法》专门增加了针对数字市场的反垄断条款,但过于原则、抽象。欧洲议会通过的《数字市场法》(DMA)堪称数字时代的反垄断法,在立法目标、规制理念和规制路径方面均有创新,创制了“守门人”的新概念,并用具体的“黑名单”“灰名单”规则规制垄断行为,将开启“数字治理的新纪元”,为我国数字市场反垄断提供可咨借鉴的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7.
为遏制数字巨头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网络效应、规模经济和大数据而拥有的市场势力,欧美国家强化了数字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并提出拆分头部企业和数据互操作等激进措施.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是世界各反垄断司法辖区面临的新问题,很多措施目前尚无定论,学术和实务界尚存在很大争议.反垄断执法应满足数字经济发展的需求,在程序和实体法方面与...  相似文献   

8.
如何处理《反垄断法》与行业性规制立法、反垄断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是《反垄断法》起草中所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参照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立法及在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理解《反垄断法》和行业立法在反垄断规制问题上的“一般法”和“特殊法”关系的基本原则,及合理配置反垄断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管辖权的具体思路,并在上述分析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公用企业垄断的现象极为严重,公用企业垄断是我国反垄断执法关注的重点。《反垄断法》出台后出于种种原因,并未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及权力配置予以厘清,导致了实践中反垄断执法机构与各行业监管机构间的权力冲突愈趋频繁、激烈。因此,我们必须对上述两类机构之间的反垄断权限进行划分。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间的权限划分一般有三种模式,而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分权的模式是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模式。  相似文献   

10.
网络平台差别化定价的应用包括商家定价与平台定价场景。基于市场博弈结构分析,作为传统平台规制路径的反垄断机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存在较大的规制失灵成本。网络平台差别化定价的核心场景特征为,平台与商家以个人信息作为"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判定基础。在当下信息技术发展场景中,个人信息保护应当以维系信息关系为核心价值目标。在用户——平台关系场景中,这一信息关系体现为数字信任。维系数字信任,成为平台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基于交易成本比较分析,应当通过设置信任公地资源使用规则的方式,建构平台经济中的可信承诺。在差别化定价场景中,数字信任维系路径具体包括:规制价格推荐算法,推动数据共享,设置价格算法解释规则,完善科技伦理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11.
曾田 《知识产权》2022,(10):102-126
近年来,数字内容平台版权许可纵向限制行为引起系列反垄断争议,究其根本在于优质内容版权高度集中所带来的潜在市场封锁与创新减损风险,如何构筑符合内容平台特性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值得深入研究。对此,本文以内容平台版权许可纵向限制问题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剖析注意力经济下数字内容产业竞争与创新内核,明确内容平台纵向限制行为的限制竞争风险与反垄断规制路径选择;同时基于内容平台特殊性与规制难点,重构既有的反垄断分析框架,寻求符合其行业特性的反垄断分析方法与长效监管思路。  相似文献   

12.
李希梁 《华中电力》2023,(2):89-103
反垄断监管是一种典型的事后监管,表现为禁止性规范为主的立法模式、合理原则为主的分析模式和消极性义务为主的救济措施,应用于平台监管中存在滞后性、威慑效果不佳等不足,反垄断法内部变革举措的实际效果也较为有限。相较反垄断监管的事后属性,事前监管通过创设积极性法律义务,实现对垄断结构引致不可逆损害的风险预防。为避免“假阳性”错误,引入事前监管须证明细分市场存在高而持续性的进入壁垒、欠缺有效竞争的动态趋势、事前监管收益大于成本三个累积性标准。平台事前监管的总体目标是推动市场从封闭到开放的回归,监管主体上成立专门事前监管机构并且采取合作制监管架构,监管对象的选取遵循“相关市场分析+显著市场力量确定”的基本框架,监管措施包括服务互操作、开放特定数据、平等对待不同主体提供的服务等。与反垄断监管的衔接包括建立分工监管的机制和可反驳的违法推定规则。  相似文献   

13.
对于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法律监管需秉持证券市场的公平、自由与效率理念,但又要适度平衡或重点规范分拆导致的利益冲突,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可能引发的金融市场风险。秉持类型化与重点领域监管并重的理念,在具体规制路径和策略上,应从三个方面加以制度建构。一是完善公司分立制度,明确兄弟公司分拆上市的制度基础;二是建立分拆上市制度,重点就母子公司分拆上市的内部决策机制、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风险进行规范和监管;三是尽快修订《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4.
反垄断“中央事权”体制下,我国正在不断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但执法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工商行政管理反垄断执法为例,目前还存在案件数量偏少、案件层级较低、处罚力度较弱、执法积极性不高等等诸多问题.反垄断执法是国家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高层级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以相关市场范围和违法主体类型等为根据划定清晰的反垄断边界,设置“中央事权”适当的监管幅度,与地方竞争执法部门进行合理的分权,以切实提高竞争执法的效率.  相似文献   

15.
价格卡特尔与消费者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价格卡特尔作为一种广泛存在的限制竞争行为,一直是各国反垄断法规的重点。价格卡特尔不仅严重限制了市场的竞争秩序,更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试图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浅谈对价格卡特尔的规制,以期待立法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核心。价格垄断限制了价格竞争的本质,是对市场经济危害最大的一种垄断行为,因此为各国法律所禁止。国家只有通过立法,对市场价格行为加以规制,才能消除市场行为中的非理性现象。针对我国价格垄断行为在立法体系、问责机制、执法机构等方面规制不健全的现状状及《反垄断法》中存在的漏洞和空白,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反垄断立法方面的经验,提出细化《反垄断法》法律条文,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完善价格听证机制。  相似文献   

17.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哪些垄断行为?在反垄断方面我们面临哪些问题,是立法的问题,还是执法的问题,还是兼而有之?《反垄断法》缘何迟迟不能推出,主要存在哪些难点和阻力?《反垄断法》推出以后是否就意味着万事大吉?需要另起炉灶建立一个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吗?考虑到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我们如何运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推进中国的反垄断事业?《法人》邀请了经济学家、法学家和身处反垄断一线的监管层人士,就以上问题展开讨论,希望能够对中国《反垄断法》的破茧而出、反垄断系统工程的实施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8.
平台经济的竞争失序主要表现为初级程度的滥用平台内优势地位、中级程度的妨碍平台间互联互通、高级程度的超级平台扼杀式并购三种典型样态。包容审慎监管在促进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方面功不可没。以产业主管机构为主导的监管存在重产业规制、轻竞争法治的遗缺,导致我国监管应对平台竞争失序不力的窘境。针对平台经济的监管亟待改革,应当回归竞争法治路径,对包容性监管与审慎性监管予以平衡,促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的良好衔接与兼容。在具体法治对策上,一要协调《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与《反垄断法》规则的衔接关系,精准规制滥用平台内优势地位的行为;二要引入平台竞争秩序监管的“位阶规则”,审慎规制妨碍平台间互联互通的行为;三要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有效规制超级平台扼杀式并购。  相似文献   

19.
桑林 《法人》2004,(7):16-18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哪些垄断行为?在反垄断方面我们面临哪些问题,是立法的问题。还是执法的问题。还是兼而有之?《反垄断法》缘何迟迟不能推出,主要存在哪些难点和阻力?《反垄断法》推出以后是否就意味着万事大吉?需要另起炉灶建立一个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吗?考虑到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我们如何运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推进中国的反垄断事业?《法人》邀请了经济学家、法学家和身处反垄断一线的监管层人士,就以上问题展开讨论,希望能够对中国《反垄断法》的破茧而出,反垄断系统工程的实话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正式生效,该法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增进消费者福利、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反垄断法》与其他法律的碰撞也将在所难免,而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契合与冲突则成为当下学界讨论的热点。虽然《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该法言辞较为抽象,这势必会给日后反垄断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一定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本文首先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将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与《反垄断法》进行比较,找到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冲突的核心问题。然后按照反垄断分析的一般径路——从垄断地位的确认到垄断行为的规制——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具体形式加以介绍。最后,文章指出:我国应当尽快出台知识产权相关司法解释,为反垄断执法与司法提供清晰的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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