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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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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最密切联系原则概述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叫最强联系原则、重力中心原则、最重要关系原则。是指在处理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涉外民事案件时,不是按原来单一的机械的连接因素去决定适用的法律,而是权衡各种与该法律关系或该案有关的各种因素.从中找出与该法律关系或该案具有最密切联系的因素,根据该因素的指引,适用解决该法律关系或该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①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国际私法中很重要的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在英国称为“最真实联系原则”,(themostrealconnection).在美国称为“最重大联系原则”(themo…  相似文献   

2.
适用与国际公约最接近的法律原则的正当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今各国广泛适用的国际私法准则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由于“最密切联系原则”本身没有既定的应用标准,法官在适用时的随意性很大,造成在处理国家之间的涉外案件时矛盾重重,所以我国海商法学者认为“海事国际私法不能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并且提出了“在国际海事法律关系中拟应选择和适用与国际公约最接近的法律”之准据法选择新原则(以下简称新原则)。适用与国际公约最接近之法律的原则新原则下涉外海事案件中当事人没有约定适用的法律时,适用法律的具体步骤是:(一)确定对海事争议有管辖权的各国法律,从而确定拟与公约进…  相似文献   

3.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发展与适用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发展与适用于飞一最密切联系原则(TheDoctrineoftheMostSignificantRelationship)是当代国际私法最流行的一种法律适用理论,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萌芽到完善的演变发展过程。多数学者认为最密切联系原则起...  相似文献   

4.
陶瑞 《法制与社会》2014,(4):111-112
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国际私法的重要原则之一,最早可追溯到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后经威利斯·里斯教授的《美国冲突法第二次重述》得到了进一步理论上的论述,如今已为大多数国家以及国际条约所认可。但是,对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一直饱受争议,运用太广容易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泛滥,不利于法律的稳定;运用受限又会导致冲突规范选择的僵硬,不利于实现个案的实质正义。那该原则的司法地位究竟应该如何定位?本文将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本质入手,分析其适用上的利弊,寻找出其最适合的司法定位。  相似文献   

5.
试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规范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在选某一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时,综合分析与该法律有关的各种因素,确定一个地方(或国家)与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有最密切的联系,就以该地方(或国家)的法律为法律关系的准据法。它产生于冲突法学界批判传统的冲突规范之时,产生于司法实践。它是冲突法领域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在当前国际范围内的冲突立法中,这一原则被看作一项选择法律的指导性原则的表现越来越突出,然而它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理解并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恰当地确立其在冲突法中的地位,并使其规范化。本文作者对这些问题作了较深入的论述。  相似文献   

6.
论国际私法上的最密切联系原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论国际私法上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刘淑勤最密切联系原则是近几十年来国际社会兴起的一项法律选择新原则,是当代国际私法中的一种崭新的理论。本文拟围绕该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适用,对该原则的理论与实践等方面作初步的探讨。一、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含义和各国的适用方法最密切...  相似文献   

7.
萨维尼的法学方法论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放弃了其早期持有的制定法实证主义,萨维尼关于解释对象、目标和方法的观点与其早期差异明显;法律适用过程也必须是一种“反向还原”的过程,此过程可通过“具体概念”或“类型”作为中介而得以实现。在哲学中,直观和建构始终存在密切的联系,因此在萨维尼的理论中,直观与建构也连接起来,法律体系由此就是一种有机的开放体系,它并非制定法规定的单纯集合,而法律制定、法律适用和法学研究也是一个直观一建构一直观的统一过程。萨维尼的法学方法论与概念法学的法学方法论因此存在很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8.
论合同法律适用中的硬性冲突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当前合同法律适用中的主要原则,而此前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硬性冲突规范已退居次要地位,起着补充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作用。这种变化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硬性冲突规范主要的适用方式可归纳为:(1)与意思自治原则的结合适用;(2)对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适用;(3)特殊种类合同中排除意思自治  相似文献   

9.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国未来冲突法中的地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中国未来冲突法中的地位伍治良当代国际私法趋同化运动方兴未艾,尤其是传统冲突规范的“软化剂”——最密切联系原则,备受各国国际私法学者和冲突法立法及司法实践所青睐。我国对外开放较晚,立法经验不足,现有的冲突法严重滞后于当前加入国际经济大...  相似文献   

10.
本文就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决原则,做了详细的论述。作者指出:三类特殊的涉外经济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享有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权利,但他们选择法律的方式、时间、内容和限制等均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受案法院享有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权力,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键,是确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这个连结点。对此,作者提出了“要素分析方法”。文章还指出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也可依法适用于涉外经济合同。  相似文献   

11.
为此,结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国际实践,笔者认为,应对当事人在法律适用问题上的意思自治作出如下限制:一是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不得与我国的公共秩序相违背;二是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必须与国际技术转让本身所包含的各种因素有着密切联系。(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判断标准合理而先进。当事人未作有效法律选择时,我国是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并根据特征性履行理论,规定“技术转让合同运用受让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我国立法既拒绝采取完全交由法院自由裁量的作法,也不采取只允许法院适用立法上特别…  相似文献   

12.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思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地位,将其作为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或法律选择的基本原则或法律适用的补充原则都是值得商榷的。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一个系统,是有层次的,既是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又是法律选择的方法。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客体应表述为既包括“法域”也包括“法律”,二者不可割裂,它是在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综合表征,诠释了在不同阶段立法选择权与司法选择权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最密切联系原则指向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容易为当事人所接受,也为法院提供了便利,且可以满足国际商业活动追求便利和效率的需要,因此有一定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戴琼 《政法学刊》2000,17(2):34-37
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各国的理论和实践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在我国,应采用“分割法”来确定合同各个不同方面的准据法;对于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除了违反本国强行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国法不能选择外,当事人可以选择任何国家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当事人选择时,应采用明示方式;而关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运用,则应采用“特征性履行说”来确定最密切联系地法律。  相似文献   

14.
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说是当今国际私法至高无上的理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在第2条中采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然而,在我国的涉外司法实践中,法官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时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对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条件认识比较模糊;二是没有理解和掌握最密切联系的判断方法;三是缺乏有效的机制限制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中的自由裁量权。基于法律论证的视角,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法律论证过程,实践中最密切联系的判断必须采用严密的论证形式且须遵守合法性、合理性、客观性和融贯性准则的约束。  相似文献   

15.
侵权行为自体法是解决涉外侵权纠纷的一项新兴规定,与合同自体法不同的是,侵权行为自体法侧重于强调“最密切联系原则”,而对“意思自治原则”有所保留。随着时代的发展,侵权行为自体法的优势逐渐体现,并为一些国家接受,成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刚性规则下足够宽广、足够灵活的规则。  相似文献   

16.
从自由裁量权角度论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的冲突法革命中逐渐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学说。当今 ,最密切联系原则已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较为广泛和深刻的影响 ,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国际私法的立法都在不同程度上采纳了这一原则 ,一些国际条约也受其影响。本文从自由裁量权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关系入手 ,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兴起、构造和限制作进一步探讨。并在分析基础上 ,对中国国际私法的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有关条款作了粗略的设计  相似文献   

17.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晚近冲突法立法中的新应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绪论 最密切联系原则产生于美国的冲突法革命①。固定革命成果的美国1971年第二次《冲突法重述》在第 6条中规定的“法律选择的原则”是指导该原则实际运作的中枢条款。它列举了有关法律选择应考虑的七大因素②,体现了对传统理论和现代理论所提倡的主要的、合理的选法价值观的兼容并纳,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灵活性的辩证统一是其中的基本思想。 在上述中枢条款的基础上,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实际运作设计了以下方法:不设连接点,而授权法官在中枢条款指引下,自由裁量选择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可称…  相似文献   

18.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晚近国际私法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法律适用规则,现如今已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也得到了法学界的承认,在相关立法中被运用。它改变了传统冲突法连结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得以考虑,加强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作为当代国际私法最重要的法律适用原则,其在维护正义,保障法律灵活适用等方面显示出了极大的优越性。本文主要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概况、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概况、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适用的特点、不足和发展方向等方面介绍了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为的发展情况,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更好地发挥作用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的有关国际私法立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准据法的,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然而,如何在合同领域具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呢?这是我国涉外审判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最密切联系原则真正起源于美国,而且在美国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并在各国的合同国际私法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就此,我国法院可以结合中国的实际,借鉴美国及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判例以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寻找有中国“本土化”特色的合同领域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方法。  相似文献   

20.
方杰 《比较法研究》2013,(2):110-116
从目前国际冲突公约和世界上主要国家冲突法立法看,涉外民事案件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的冲突规则,已经获得普遍认可。尽管目前我国国内不乏对与该冲突规则对应的理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研究,但始终没有揭示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真实情况。本文对产生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原始资料进行考证研究,揭示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理论残缺和不具操作性的严重缺陷,指出了该原则在我国适用存在的问题,以期我们能够更准确认识和评价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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