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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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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蕊 《人民司法》2012,(22):98-101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负有释明的指导义务,在不影响被告及第三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以使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告因拒绝变更被告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又针对同一行政行为起诉的,属于重复起诉。原告通过信访程序救济权利不是耽误法定起诉期限的正当理由,但信访部门或者有权机关在起诉期限届满前已经承诺处理信访事项的除外。  相似文献   

2.
起诉与受理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始阶段。起诉是启动司法审查程序的前提条件 ,与其他诉讼程序一样 ,行政诉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只有在行政相对人起诉后 ,才可能引起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受理是为防止相对人滥用诉权任意起诉而设置的审查程序 ,通过审查相对人的起诉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是否接受相对人的诉讼请求 ,从而判断是否将争议纳入司法审查范围。从行政诉讼法关于起诉与受理一章的规定可以知道 ,在起诉与受理阶段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衔接 ;2 .原告的起诉期限及其延长 ;3.原告起诉条件的设置 ;4.人民法…  相似文献   

3.
在一起机械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因超过举证期限才申请司法鉴定,被告对此提出异议。2008年12月24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4.
在行政诉讼领域,对起诉期限的判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关系到行政审判的权成和公信力。当前实践中,不当判定起诉超期的问题较为突出,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官规避实体争议处理的功利倾向、法律释明权的运用偏差、审查方法的把握失当以及起诉期限审查模式的权利保障不足。因此,有必要构建统一、规范的递进式司法审查机制。宏观上,起诉期限的审查应当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中观上,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选择适宜的审查方式;微观上,在准确把握起诉期限适用前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固定被诉行政行为、甄别案件是否受起诉期限限制、确定起诉期限的起算期曰和时长、查实原告起诉时间、检索是否存在可扣除期间的顺序予以审查,确保起诉期限适用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5.
温春玉 《人民司法》2023,(28):100-104
在婚姻登记行政诉讼中,对超过起诉期限问题的处理有不同方式,存在突破起诉期限限制而径行实体裁决的情形,影响了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针对婚姻登记起诉期限适用中存在的价值选择、是否主动审查起诉期限以及无效之诉是否受起诉期限限制等争议,本文提出审查认定婚姻登记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思路,在准确把握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蕴含的法律精神基础上,依法主动审查起诉期限,准确认定起诉期限起算时限,超过5年起诉期限的,原则上不予审查,但请求对2015年5月1日之后作出的婚姻登记行为确认无效的除外;同时,为促进婚姻登记争议实质化解,积极发挥司法建议、法律释明作用,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纠正或检察监督等程序处理。  相似文献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但是,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依法仍享有抗辩权,人民法院对其抗辩应当依法审查,抗辩有理的应当予以采纳、支持。  相似文献   

7.
被告以使用已获许可的标识抗辩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许可人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如果用于抗辩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种类不包括原告所请求保护商品种类,且被控侵权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应当认定被告的使用行为侵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使用原告注册商标,并将原告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概括成行业,以“字号+行业”的方式组合为被告企业名称的。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而对于“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下称改变行为)的性质,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无规定。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改变行为属于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诉讼行为,不是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继续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行为,(见《人民司法》1992年第3期“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程序问题探析”一文)对此,笔者不能苟同。 改变行为是被告在行政诉讼中实施的,它可能引起原告申请撤诉及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等诉讼  相似文献   

9.
撤诉的概念和性质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四十八条还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的撤诉是行政诉讼原告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以前申请放弃起诉权,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是否准许的诉讼制度。撤诉的内涵包括:原告主动申请撤诉或因违反法定程序被视为撤诉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从而终结案件的审理。 有些行政诉讼法著作通常认为撤诉是原告在诉讼期间依法放弃诉讼权利的单方行为,即取消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是法律赋予原告的一种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的特点是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复审 ,被告必须依法定程序规则提供证据。《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确立了被告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制度和程序规则 ,已经建立起符合行政诉讼证据特点的被告举证程序规范体系。然而 ,由于缺乏进一步的规则保证被告举证规则的实施 ,以致有些程序规则在实践中产生问题。因此 ,应当建立被告提供全部证据的认定规则、法定期限内举证的证明规则、延期举证的正当事由判断规则、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规则 ,以保障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11.
近来,一些高级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依据民事案件的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请示我院。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相似文献   

12.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对此问题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在举证规则及法院审查证据规则方面已形成不少共识,有些研究成果已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指导和监督被告举证,完成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行政诉讼举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中,被告由于事实或适用法律、程序等方面的原因,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现象较为常见。本文笔者试就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由此可见,立法已对诉讼中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予以肯定,人民法院应当将此作为审查是否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14.
立案审查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的程序。现就立案审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笔者的意见。 立案审查的内容 立案审查是行政诉讼的一个必经程序、第一道工序,是受理案件的重要环节,受理案件必须首先依法进行立案审查。具体地说,人民法院对原告起诉的行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延误制度体现着诉权保障与司法对行政活动谦抑、尊让的价值权衡。新《行政诉讼法》第48条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延误制度,增设了起诉期限扣除情形。起诉期限扣除程序应当以申请而启动,申请要件包括耽误事由客观存在、法定起诉期限已经过、两者间存在因果关系、障碍消除后十日内提出。关于起诉期限扣除或延长申请的审查与认定,法院应以立案受理通知书的形式予以支持,以裁定驳回起诉的方式予以否定。起诉期限扣除情形中,法院只能对申请是否成立作出审查与认定;起诉期限延长情形中,法院既可就是否成立作出审查与认定,亦可基于一定标准对延长期限作出裁量。对于当事人在延误情形上的"错误申请",法院应当给予一定的释明和指导。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中对被告举证责任的充分性审查,实质上是法官对被告是否充分履行举证责任的一种司法审查。从一定意义上讲,充分性审查直接关系到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的司法认定,关系到行政诉讼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实现。然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一些原因,被告举证责任的充分性审查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司法实践中面临着一些障碍和问题。现阶段被告举证责任充分性审查面临的障碍1.被告在自卫意识影响下,被动履行举证责任,使得充分性审查显示出反复性和复杂性。目前在我国的行政诉讼中,对被告举证范围没有具有操作意义的形式化规定,因此…  相似文献   

17.
张学辉 《法制与社会》2011,(31):148-148
我国设立行政诉讼制度已有很多年了,但是对于行政诉讼审什么,即行政诉讼以什么为审理对象?很多法院的法官并没有在意识深处真正确立行政诉讼审查被告行政行为合法性这个制度设立的价值取向,以潜意识中官本位即定思维模式来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将对被告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演变成审查原告有无违法行为,偏离行政诉讼作为行政权司法监督的宗旨。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概述(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涵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所应具备的条件。原告资格、起诉条件、原告,这三个概念有联系,但含义又不同。起诉条件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所必须符合的条件。《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起诉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资格、起诉条件、原告三者关系为:原告资格是…  相似文献   

19.
【案情】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产生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今年3月5日,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赔偿他七级伤残补偿费33864元和其他费用,共计36824元。法院当日立案并向李某送达了“举证须知”等相关诉讼材料。由于本案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举证期限,李某的举证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5日。4月7日,李某向法院提交了2份证据。4月23日开庭时,李某又提交了伤残评定书。对李某逾期提交的证据,被告刘某认为超过了举证期限而不同意质证。同时,刘某也不同意调解。法院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当庭作出了对这3份证据不予认定的决定。庭审后,李某意识到逾期举证将面临败诉风险,主动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相似文献   

20.
在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时,把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是有必要和合理的.但作出这一规定后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常见的有原告在起诉时如何提诉讼请求以及是否可以只起诉其中的一个被告、共同被告如何举证、人民法院如何管辖和判决、复议机关不作为以及作出其他复议决定时能否当共同被告.在复议法修改和作出新的行诉法司法解释时应该对这些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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