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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之一,就是总结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在中华法律文化中,最能体现其特色和亮点的成果,就是一个法学学派即法家、一部著名律典即《唐律疏议》、一个庞大法系即中华法系、一门原创学科即法医学、一部经典判例集即《刑案汇览》、一个法律家群体即律家。正是这些成果,使中华法律文化跻身于古代世界法律文明之林。至近代,这些成果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日渐暗淡,不再辉煌。至当代,随着中华民族的重新崛起,如何将上述成果中的精华分离出来,予以发扬光大,使其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优秀的文化遗产,并为铸造当代世界法律文明做出贡献,是当代中国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  相似文献   

2.
"住改商",即《物权法》所谓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是指将原来用于居住用的住宅改为饭店、超市、公司、歌厅等经营性用途的场所。由于"住"、"商"目的之迥异所导致的种种弊端凸显,两者之间的碰撞时有发生,本文围绕"住改商"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认定,并探讨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3.
法律选择和适用是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对于如何进行法律选择从形式正义时期的巴鲁托斯的"法则区别说"到实质正义时期里斯的"最密切联系说",许多国际私法学者均对其进行过探讨。在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以下简称《涉外法》)对国际私法中的涉外法律关系进行了规定,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涉外案件进行利益衡量时所依据的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4.
闫晓君 《法学研究》2007,29(6):152-159
张家山汉简中首次发现汉代的《告律》,可以改变人们对汉代法律的认识。唐代有关著述都认为汉律中有关告劾之事包括在《囚律》之中,但根据张家山汉简有关资料来看,汉初《告律》是单纯的有关告诉之事的法律,而《囚律》则是单纯的断狱之法。汉《囚律》演变为唐之《断狱律》,而《告律》则为唐《斗讼律》中“讼事”之源。秦汉律关于告诉的法律可分三个部分,一是设立各种罪名及相应的刑事责任来规范告诉,二是规定对某些告诉司法官员可以依法勿听,三是鼓励人们告奸及自告但又严格区别诬告与告不审。  相似文献   

5.
所谓“刑起于兵”,战争的严酷性及作战实践需要产生了军事法律,即早期的军法,这些军法的某些规则也构成了早期刑法的重要内容。发动军事行动以及管理士兵要有严格的法律才能号令一致。《易经》卷一《师》中也明确地指出:“师出以律,失律凶也”。本文所论述的“降敌罪”就是古代刑法中来源于军事的一项罪名。而“士家制”是指专列“士籍”的士兵及其家属,在历史上“士家”的社会地住究竟如何?本文中拟以“降敌罪”为切入点进行一定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论医疗立法(2)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三、我国医疗立法的简史和现状我国浩繁的史籍中蕴含着丰富的医疗法史料。从已发掘的史料看 ,早在周代 ,我国已建立一定的医疗制度。西周的法律典籍《周礼》 ,其开卷篇《天官》明确规定医是一种官职 ,并有专业分工和确定的员额。以后各朝各代的律令中 ,都有或简或繁的医制。医制的繁简往往与王朝的强弱兴衰有关 ,强大王朝的医制 ,甚至对周边国家的封建医制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在奴隶和封建制时代 ,各朝都没有医疗法的专门典籍 ,医疗法律规范散见于各种律书和典籍中。我国医疗法专门化、系列化始于中华民国时期。 1912年 1月 1日中华民国建立…  相似文献   

7.
论中国民商法律文化的培育与发展●李本森一、我国民商法律文化的发展现状中国古代没有一部民法典,更谈不上商法典了,民商法律文化极不发达。直到清末修律,西方民商法律观念才开始被一些先进的知识分子所接受,《民律》、《公司律》、《破产律》等民商法律相继被制订出...  相似文献   

8.
<正> 探求中国固有法思想和法文化的特质,不仅是中国法史学研究的应有之义,而且也是当前社会性的文化反思的必然趋势。分析,《唐律疏议》(以下简称《律疏》)的法思想,在这种探求中无疑具有典型意义。我们认为,中国固有法思想是一种伦理型的法思想,或称伦理法思想,而《律疏》的法思想正体现了这一特征。所谓伦理法思想,其含义大体上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以伦理评价统率法律评价,道德价值高于法律价值,将伦理凌驾于法律之上;其二是伦理  相似文献   

9.
席伟健 《法制与社会》2010,(25):281-282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现代中国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出现,是一种所谓对近代的"超克"的产物,即对于西方学术界(包括日本)以往的汉学研究进行反思的产物。总体上,以往西方对中国的研究的相关论点都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为现代社会发展之标准模范的西方文明观及价值观体系,带有浓厚的"东方主义"歧视色彩,是对非西方世界的虚无化。日本学者加加美光行教授在其《构建新的"中国学"》一文中,明确地指出了这种中国研究范式在方法论上的严重缺陷,即目的论和因果论的混淆,并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共同态度性"来克服这种研究弊病。  相似文献   

10.
《唐律疏议》,是后人给与唐永徽年间开始修撰的《永徽律》及其《律疏》的名称.唐代是中国古代法发展的成熟期.仅此一朝制定了多部法典,据《旧唐书·刑法志》的记载,先后颁布有《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及其《律疏》《、开元律》及其《律疏》等.此外还有其他多种法律形式.其中《永徽律》及其《律疏》是唯一现存的唐律.  相似文献   

11.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在推行“新政”和仿行“立宪”的招牌下,进行了一次修订法律的活动。由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主持,制订出诸如《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法院编制法》等一系列中国法律史上所没有的新法律。  相似文献   

12.
, 《法律与生活》2012,(21):62-63
摘自:《法治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 作者:陈俊涛 出版:法律出版社 在现代社会,法律就像空气和水,是生活必需品。而所谓的法治,其实也只是一种大家都依法办事的生活方式。法治,是我们的追求,也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归宿。法律距离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很近。从"私人恩怨"到刑法处罚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实践经验的产物,  相似文献   

13.
许霆案入选"2007年度十大影响力诉讼",《南方都市报》高呼"许霆案重审判决,胜利属于法律",可是本文认为所谓的"胜利"一点也不属于法律,许多法律问题也没有"胜利地结束"。文中以许霆在现有法律规定之下构成盗窃罪为基点,拟从许霆案一审到终审的过程和结果中,反思我国刑法的谦抑性问题。  相似文献   

14.
隋《开皇律》十恶渊源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东平 《法学研究》2005,(4):133-137
《开皇律》首创的“十恶之条”的罪名,不仅有从《北齐律》重罪十条发展而来的实质(即具体内容)的来源,而且还有素来为人们所忽视的形式(即其名称借用自佛教所谓的“十恶”)的来源。认识这一点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把握十恶的实质。  相似文献   

15.
理想的法律模式建构之内容要件刘作翔一、引言所谓理想的法律模式,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其一,是指立法者在法律创制之前,对行将创设的法律从应然状态上的一种价值设定和模式设计,也即西方法律思想中经常提到的"应当是这样的法律"(TheLawasitoughtt...  相似文献   

16.
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出土的秦代竹简(以下简称《秦简》),对进一步研究秦代社会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其中见于《秦简》的有名称的法律共有二十九种,关于调整经济关系的就有《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效律》、《传食律》、《藏律》、《牛羊课》等十余种。  相似文献   

17.
吕志兴 《政法论坛》2012,(1):135-143
南朝律学在魏晋律学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其主要成果有:修订《晋律》律注,去除了张斐、杜预对《晋律》"同注一章,而生杀永殊"的弊端;在对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的探讨中,形成一些新的法律解释;推动了律令法典体例的改进,形成一些新的法律制度。南朝律学具有研究领域宽泛、儒家伦理色彩浓厚、注重法律解释统一等特点,并不比魏晋及北朝律学衰微,学界关于南朝律学的评价与历史不符。  相似文献   

18.
保证担保人的抗辩权李雪冰《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这是新中国法律第一次使用抗辩权这一概念,表明我国法律制度正在与世界法律制度接轨,也标志着我国立法水平的提高。所谓抗辩权,就是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19.
我国历代封建社会的刑法,对共同犯罪人通常分为首犯、从犯两类。《秦简·法律答问》:“甲谋遣乙盗,一日,乙且往盗,未到,得(被捕获),皆赎黥。”所谓“谋遣”,指主谋指使。甲为主谋指使者。所谓“往盗”,指乙按主谋指使者的意图去盗窃。二者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显然不同,前者为主谋、主使,即首犯;后者是根据主谋者的意图实行盗窃,即从犯。唐律和唐以前的魏律及唐以后的元律等,都明确将共同犯罪人分为首犯、从犯。《唐律·名例律》“共犯罪造意为首”条规定:“诸共犯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唐以前的《魏律》:“诸共犯罪皆  相似文献   

20.
钱大群 《北方法学》2013,7(1):139-145
《律疏》在唐代的使用,有可靠的历史记载与文献证实;有关史书上的案例与《律疏》不符,是因有《刑部格》、议请制度与制敕断罪的影响;《律疏》以《刑统》的形式实际行用于宋代;唐代在《律疏》体制内外都有法例。在不同的法例之间,按照其位阶及性质,相互间可以发生取代、依准、类举、比附及补充等关系,以适应社会法律生活的需求。《律疏》的法律环境抑制了"判例"的产生与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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