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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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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社区矫正的立法及机构和队伍建设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社区矫正的试点和发展迫切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 ,这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法律保障 ;而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科学设定和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是我国社区矫正成功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本文主要探讨了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在我国设置的必要性及具体模式,建议在司法部和省(直辖市)级、地(地级市)级、县(县级市、区)级司法部门分别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机构,进行各级社区矫正的业务指导、部门协调和组织必要培训,主张除司法部外,社区矫正的管理机构设为三级,即:1)在司法部设立刑罚执行总局,下设监狱管理局和社区矫正管理局:2)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则设立刑罚执行局,下设监狱管理分局和社区矫正管理分局;3)在地(地级市、自治州)和县(县级市、区)级则分别设立社区矫正处和社区矫正科。  相似文献   

3.
我国首部社区矫正地方法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立法过程中,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考量,对于审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取向具有重要意义。共同原则、矫正小组职责、评估机制、法律监督与被害人救助等问题,直接关系着社区矫正工作方式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作为地方性立法,应当坚持与刑法、刑诉法的刑事法治精神保持一致,并充分体现地方社区矫正工作需求。  相似文献   

4.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始于本世纪初,是低惩罚程度的刑罚执行方式。作为社区矫正制度的根本——《社区矫正法》却仍未出台,这给社区矫正实施带来了很多困难,理论层面上也出现了问题。2016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文章以《意见稿》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理论、实务中的冲突分析研究,从立法名称和主体入手,结合社区矫正的性质及作用,提出重新规划社区矫正的权力配置,以期对《意见稿》的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国社区矫正的合法、有效改革提供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社区矫正法》即将制订,社区矫正工作正在向制度化、规范化、职业化发展,迫切需要加快建立专业化、专门化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结合中国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专业化建设主要是强化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探索建立县级社区矫正工作专门机构,扶植发展社区矫正的民间组织。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概念的多维思考与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社区矫正的概念,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行刑说、救助监督说、处遇说、混合说、教育说等。这些概念,均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国的社区矫正应是广义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置于社区矫正机构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再社会化的活动。在这里,社区矫正是一个“社区制裁”的性质,而不是单纯的“社区刑罚”,它只对其中一部分矫正对象(罪犯)具有社区刑罚性质。社区矫正是一项独立的工作手段。其工作内容是对矫正对象的执行刑罚、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危机干预、社会救助等。  相似文献   

7.
2016年12月1日,《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外发布,社区矫正执行人员的法律地位再次成为理论界及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为解决社区矫正执行人员法律地位不明产生的主体困境,理论界提出社区警察模式、社区矫正官模式和混合模式,实践中产生了北京模式、天津模式和武汉模式,但各模式均有违社区矫正制度的司法属性。根据社区矫正制度的司法属性及矫正目标,建立以社区矫正官为负责人、以监狱警察为法定协助主体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吸收、扩大民间组织、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可有效化解社区矫正执行不力、执行效果有限的主体困境。  相似文献   

8.
中途之家是矫正工作领域中的新生事物,在中国的广大城市乃至乡村中具有不可估量的推广发展前景。开办和推广中途之家标志着中国社区矫正机构的重要进步。而与此相匹配的下一步发展要求,应该是中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职业化。北京市的阳光中途之家的模式要求中途站不仅要向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临时住宿之类生活救济,而且更要提供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等各个方面的服务。实现社区矫正的职业化,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或法规,由专业化的矫正官员组成社区矫正工作者核心队伍,明确规定他们必须具有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的专业资格和经验,并享有相应的薪金和福利及任职和晋升条件。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是我国行刑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一环,拥有行刑权的人民警察是保证刑罚执行的中坚力量。但是,由于社区矫正轻刑化,非监禁性的属性,人民警察在社区矫正中的身份一直无法得到合理的认定。明确警察在社区矫正中的分量,能够有效保证矫正的质量。通过对大量文献和政府政策、法规的阅读,结合了各个省市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数据,辩证分析各学者的观点,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执行现状出发,总结出建设社区矫正中警察队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相似文献   

10.
现行刑事司法控制犯罪无能为力的现状促使人们把目光投向恢复性司法,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借鉴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社区矫正的决定和执行制度上做出了很多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重视社区、重视特殊预防、坚持以人为本等特性决定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社区矫正的可能性。恢复性司法关注被害人、社会和谐的重构及多元主体参与协商沟通,而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仍然是围绕着罪犯矫正。在我国的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应当完善措施,更加注重被害人、社区和罪犯合法权益的维护,尤其是流动矫正对象的权益的维护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相对的行刑方式,是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自2003年我国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斐然成绩,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种种问题。随着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实施及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正式写入我国刑法,社区矫正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有鉴于此,需要从观念层面、立法层面、操作层面、社会层面、保障层面进行转变与完善,为社区矫正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铺平道路。  相似文献   

12.
目前,全国各地普遍依托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框架,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存在着诸多不足。针对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法律体系、矫正项目、适用比例及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完善,以期降低未成年犯的再犯罪率,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3.
建立我国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制度的设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4年起中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启动“为了未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其中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社区矫治是一项重要的对策,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形成专门的未成年犯罪人的社区矫正制度。研究我国已实行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地区的先进经验以及国外一些实行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制度的成功经验,拟从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的立法、组织领导、队伍建设、人员素质、矫正方案和措施、基金保障、监督考评机制等几方面来探讨我国未成年犯罪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4.
论社区矫正制度的司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由试点到全面铺开的情形下,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创造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立法滞后、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程度不高、监控机制尚未形成等。因此,为了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确保社区矫正的有效性,实现刑罪的目的,加快社区矫正法制化建设,有必要从实体上、程序上、组织上加强和完善社会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中国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从立法层面来看,由"两院""两部"的试点通知上升到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部门法规范,但是完整统一的社区矫正法的立法工作尚在推进中。从具体实施来看,由个别省市的试点到全国范围的推广。数据显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在组织模式的构建上。从各地区的探索来看,北京模式、上海模式、浙江模式等各具特色。但从长远发展考虑,社区矫正应鼓励民间社区力量的有效参与。  相似文献   

16.
加拿大社区矫正概况及评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加拿大的社区矫正工作颇具特色,他们有比较健全的社区矫正法规,完善的管理体制和明确的专业化分工,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监狱管理与社区矫正密切衔接,并注重个别化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17.
《社区矫正法》的出台正式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开始由"法制化"向"法治化"转型。作为社区矫正重点工作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亦应积极回应此次转型。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法治化转型应构建完备的未成年人矫正制度法律体系,遵循区别于成年矫正对象的价值理念,并在加强矫正机构专门化、矫正工作人员专业化、矫正措施特别化、监护人职责法律化以及相关部门配合规范化等方面推进法治化转型。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始于2002年8月,上海是全国最早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地区。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指将被依法判处或裁定的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放在社区,运用非监禁的方式,依靠社区力量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的一种行刑制度。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也提到要"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北京、上海、江苏全面推开,司法部确定的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单位已有18个省、市、自治区。这项改革不仅在我国刑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在立法层面和执法层面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9.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始于2002年8月,上海是全国最早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地区。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指将被依法判处或裁定的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放在社区,运用非监禁的方式,依靠社区力量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的一种行刑制度。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也提到要“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北京、上海、江苏全面推开,司法部确定的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单位已有18个省、市、自治区。这项改革不仅在我国刑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在立法层面和执法层面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20.
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历史。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起始于2002年8月,上海是全国最早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地区。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指将被依法判处或裁定的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放在社区,运用非监禁的方式,依靠社区力量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的一种行刑制度。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也提到要"积极推行社区矫正"。目前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北京、上海、江苏全面推开,司法部确定的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单位已有18个省、市、自治区。这项改革不仅在我国刑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在立法层面和执法层面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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