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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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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今社会,性贿赂已然成为重要的贿赂方式,其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蚀力甚至高于其他财物型贿赂。然则我国刑法并未将性贿赂纳入其规制范围,理论界对性贿赂入罪与否争论不断,实务中对性贿赂的处置方式不尽相同,这直接削弱了我国刑法对性贿赂的规制力度。应当试图跳出性贿赂入罪与否的争论漩涡,在现行刑法框架下探寻性贿赂的刑法规制路径;应当将间接性贿赂中的雇佣型性贿赂所涉赃款直接认定为受贿数额,将直接性贿赂与间接性贿赂中的指示型性贿赂直接规定为贿赂犯罪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相似文献   

2.
以性贿赂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与谋取政治利益,这是当前性贿赂突出的表现,危害大。从国家工作人员接受性服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国家工作人员提供性服务两方面来界说性贿赂。遏制性贿赂必须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舆论宣传、揭示性贿赂可耻行为,加强打击卖淫嫖娼活动。  相似文献   

3.
性贿赂犯罪在我国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日益增多,给我国社会的安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作为一种新型的贿赂手段,性贿赂一直以来都是司法部门和刑法学界关注的问题。性贿赂是否构成犯罪,如何正确对待日益严重的这一现象,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一现象加以控制和防治,是司法部门与刑法学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4.
性贿赂犯罪在我国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日益增多,给我国社会的安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作为一种新型的贿赂手段,性贿赂一直以来都是司法部门和刑法学界关注的问题。性贿赂是否构成犯罪,如何正确对待日益严重的这一现象,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一现象加以控制和防治,是司法部门与刑法学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5.
在对我国性贿赂行为的普遍性及其危害性分析之后,对我国设立性贿赂犯罪的刑法学理论基础进行论述,提出在中国现行刑法典中增设性贿赂的相关条款,以更好地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相似文献   

6.
非物质性贿赂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对是否应将非物质性贿赂纳入刑法还有不同的争论,但非物质性贿赂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为社会所公认.实际上,非物质性贿赂也是贿赂的一种方式,且其他国家早有关于非物质性贿赂犯罪的立法规定.因而,刑法应该扩大贿赂的范围,适时地将非物质性贿赂犯罪纳入其规制的范围之内;同时对现行贿赂犯罪"计罪定赃"的原则进行反思,建立起数额犯和情节犯并行的双重评价标准体系.扫清非物质性贿赂入罪的障碍.  相似文献   

7.
性贿赂与性受贿腐败犯罪行为刑事立法问题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性贿赂与性受贿腐败问题乃当前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对性贿赂等腐败犯罪现象是否用刑法加以制裁以及如何制裁是当前刑事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性行贿与性受贿往往引发极其严重的腐败犯罪,致使国家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遏制腐败犯罪现象的蔓延,必须有效打击性贿赂犯罪。我国应尽早研究刑事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8.
性贿赂因其独有的特征 ,成为贿赂犯罪中一种新的犯罪方式 ,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 ,将性贿赂犯罪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十分必要。认定性贿赂为犯罪不会扩大打击面 ,也不是对妇女的歧视 ,在司法实践上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的对"工作人员"的立法解释犯了逻辑和语义上的错误.现行刑法第93条应该用"国家公职人员"取代"国家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10.
现行刑法分则第九章及刑法修正案(六)所规定的渎职罪,共有23个条文34个罪名。其中,现行刑法典吸收了1979年刑法和单行刑法及附属刑法有关渎职罪的部分规定,但缩小了犯罪主体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关涉着渎职犯罪的定罪问题,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由于我国刑法并未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含义,只是在《刑法》第93条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由此导致了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较大分歧。本文拟就渎职罪的犯罪主体的几个问题予以论及。  相似文献   

11.
日本刑法条文未对"贿赂"的内容作出特别规定,而是由法院在相关判例中予以明确规定。根据现有判例,能够满足人类需要和欲望的一切"利益"都属于日本刑法中"贿赂"的内容。我国刑法贿赂犯罪中"贿赂"的内容仅限于"财物",不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从应然角度看,应将我国贿赂犯罪中的"财物"扩大为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除性贿赂以外的非财产性利益在内。为此,应将我国刑法贿赂犯罪的数额标准修改为"数额与情节"并列的标准。  相似文献   

12.
性贿赂·性贿赂罪及其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性贿赂是由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色情腐败引发的。没有色情腐败就不会有性贿赂。色情腐败和性贿赂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另有他图,用公款雇用女色,对有关部门领导或办事人员,施以陪吃陪唱陪玩陪洗陪睡。二是以固定和隐秘的酒店宾馆为场所,以工作餐或休闲娱乐为因由,包女色对较为高级的干部进行全程陪伴。三是出钱包租固定女色,供性爱贿者随  相似文献   

13.
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应全面分析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同时参照渎职罪的相关规定,对"公务说"与"身份说"细加阐述。  相似文献   

14.
当前,国家工作人员欺罔上级的行为比较严重,已给国家和政府的信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为了利用刑法这个利器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欺罔上级行为,必须完善我国的刑法制度,在刑法分则中增设国家工作人员欺罔上级罪。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准确界定 ,涉及到对各类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正确定性与量刑问题。但是 ,由于立法上对国家工作人员规定的有些内容不够明确 ,直接导致了理论与司法上的混乱。作者通过对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标准加以进一步探讨 ,以期对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及司法、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斡旋受贿是否独立成罪的立法论争未曾中断。介入"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后,斡旋受贿与直接受贿、间接受贿不同,其本质是利用职权的"影响力"受贿。《反腐败公约》《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九)》共同"倒逼"斡旋受贿独立成罪的立法进程,其罪名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应依法扩大犯罪对象,合理取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配置法定刑。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旨在严密地打击贿赂犯罪、规制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的利用影响力交易的行为。文章分析研究了该罪在刑法理论和刑事司法中存在较大争议的犯罪主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对近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人进行了界定,认为"近亲属"应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关系密切的人"是指除近亲属以外,与国家工作人员联系紧密、可以对其行为或决定产生影响的人;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从新刑法确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概念出发·对刑法中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的各项罪名进行分析,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归纳界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核心标准,并运用这一标准对有争议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行政组织、全国性的行业总公司、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进行界定。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七)对于受贿罪进行了较为明显的增补,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388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相似文献   

20.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法益是司法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拥有的巨额财产的监督权。国家工作人员“拒不说明”的行为是犯罪客观行为,犯罪的主体是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罪过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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