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对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并未明确规定,仅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文章认为公民、社会组织、检察机关均应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三者相互构成多元、有序的民事公益诉讼提起主体。  相似文献   

2.
2012年,伴随着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的出台,公益诉讼制度正式被规定在我国法典之中,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正式成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措施,然而,我国新《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益诉讼制度,即第五十五条:"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条只对我国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进行原则性规定,尚未对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资格进行具体、明确规定,导致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未能得到较好适用,很难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在立法上不断完善我国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重点完善原告主体的适格问题,这是消费者是否能够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的起点,为此,本文重点在于研究我国公民作为适格主体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问题。  相似文献   

3.
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是对当事人适格理论的突破,亦是对民事公益诉讼缺位的有效补充。然而,哪些主体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是法律适用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尽管域外法中规定了检察机关和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从我国目前情况看,无论是在学理上分析还是从实践中考量,检察机关还不适宜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个人起诉也只有前置程序的铺垫,才能实现权益保障又不滥用权利的平衡。文章试图探究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确立了我国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制度,解决了环境公益可诉问题;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确定了可以提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解决了环境公益谁诉问题。但是,环境公益诉讼面临的大量程序方面的问题是否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普通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规定,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立案难、举证难、胜诉难、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相似文献   

5.
《政法学刊》2016,(1):123-128
检察机关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的机关",一直是学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依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检察机关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机关"范围,因此,不宜直接提起公益诉讼。但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前提下,检察机关以"公益起诉人"的身份针对环境污染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既是其职责范围,也是应然之举。  相似文献   

6.
公益诉讼大约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被作为一个固定的概念,并在本世纪初成为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重点话题,讨论范围涉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环境公益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劳动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等诸多领域。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立法者也顺应这一趋势,在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了有关机关和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随后,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也分别授予消费者权  相似文献   

7.
位文青 《法制与社会》2013,(22):106-107
2012年8月31日新民事诉讼法通过,社会普遍关注、学界呼吁多年的公益诉讼制度,终于从理念成为了立法。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条文中可以得出:正确理解和深入探讨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和原告主体资格特别重要。  相似文献   

8.
新《民事诉讼法》首开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先河,从诉讼程序上确立了该制度的法律地位。但由于该条款的规定过于原则,对于谁有资格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未有明确规定。本文以环境保护的感性认识为逻辑起点,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规则悟性到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制度的实践理性,完成该制度的逻辑自足。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对公益诉讼的有关规定并没用明确该法以外的其它专门法规定公益民事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具体规则、具体条件,以及按照专门法规定具有公益民事诉讼原告资格的机关与有关组织在个案中何者为适格原告主体等。职能相关性原则要求可以担当公益诉讼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职能与宗旨必须与公益诉讼标的具有联系性。有能力性原则要求具有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机关和组织在人力、财力、专业鉴别能力、诉讼举证能力等方面具有比较充分的基础和条件。对作为公益诉讼原告的组织的成立和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年限要求是衡量组织的公益活动经验、公益活动信誉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身份以监督法律规定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行政机关是否提起公益诉讼、是否合法正当地进行公益诉讼为合适。在公益诉讼个案中,应当按照损害公益行为影响区域或者后果影响区域分层次协调;在适用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优先、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居次原则前提下,确立具有提起公益诉讼资格的原告可以联合起诉、组成公共原告的原则。  相似文献   

10.
姚军 《法制与社会》2013,(17):50-51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条款。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上的重要事件,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但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于公益民事诉讼制度还不详尽,还有很多方面存在立法缺失。尽管如此,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表明我国公益诉讼制度正式为立法所接受,公益诉讼制度的大门已经开启。  相似文献   

11.
张卫平 《北方法学》2016,(6):118-125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任务和重心会因为社会时期或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时期,法治初创阶段,民事诉讼法治也处于大规模的建构和实践之中。因此,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任务就应当集中于对民事诉讼制度原理的研究,以适应民事诉讼法治的大量建构和实践的需要。民事诉讼法学的大量研究资源也应当集中投入其中。过去由于受错误司法政策的引导和影响,将有限的学术研究资源投向了与民事诉讼原理研究关系不大的一些领域,从而导致了民事诉讼法学研究重心的偏移,也导致了民事诉讼理论研究本身的贫困化。应当将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和重心回归于民事诉讼法制度原理的探究,真正推动我国民事诉讼法治的发展,提升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的水平。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诉讼主体之一,当法院怀疑当事人存在精神状态异常,考虑到他们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时,可委托鉴定机构对当事人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并评定其有无诉讼行为能力,以此来维护精神病人及各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本文结合民事诉讼能力的研究现状,首先阐述其概念,分析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诉讼能力的区别,然后分析其分级方面存在的争议,最后阐述民事诉讼能力应当的等级划分。  相似文献   

13.
民事公益诉讼的类型化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现代社会中,通过民事诉讼实现公共利益已经突破了传统民事诉讼以保护私益为本旨的目的追求,由此带来了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的新发展。除了承认纯粹的私益诉讼对实现公共利益的作用外,各国相继发展出了不同类型的民事公益诉讼形态:保护扩散性利益和集合性利益的私人公益诉讼、实验性诉讼、民众诉讼、团体诉讼、检察院的民事公诉以及政府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等。  相似文献   

14.
日本民事诉讼费用救助制度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陶建国 《河北法学》2005,23(3):121-124
日本的民事诉讼费用包括裁判费用和当事人费用。为了保障公民接近正义,实现实质上的平等,日本民事诉讼法 中规定了诉讼费用救助条款。原则上,这一救助只涉及裁判费用,救助的效力表现为延缓缴纳裁判费用等诸多方 面。我国目前还未在民事诉讼法中设置诉讼费用救助条款,所以,日本的相关制度对我国极具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民事诉讼领域虚假诉讼现象逐渐引起了法律界的关注。虚假诉讼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民事法律关系、伪造证据骗取法院判决,严重扰乱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为有效预防和规制民事虚假诉讼行为,应该及时修改现行《刑法》,对该行为规定专门的罪名。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法律审的功能及构造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卫平 《法学研究》2005,27(5):41-50
为了满足法律适用的统一性要求,有必要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实行有条件的法律审制度。引起法律审的事由应当是裁判违法,包括违反法院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违反日常经验法则等,裁判违法应当与裁判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当事人提起法律审应经由原审法院;法律审仅审理法律适用问题且仅以上诉人主张的范围为限;法律审的裁决对重审法院应当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与体制性制约的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卫平 《法律科学》2001,(5):104-114
《民事诉讼法》颁布已经整整十年 ,在这十年中我国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就要求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也应当有相应的调整、发展和完善。本文指出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和完善必须要考虑对已经制约发展的诉讼体制的转型调整 ,否则将难以达成发展和完善之目的。本文根据民事诉讼模式的基本理论具体地对这种制约和调整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8.
The news media have the potential to act as a powerful influence on the civil litigation system, influencing decision making in particular cases and on the system more generally as media reports influence the decision making of various participants in the system. This paper reviews the research that has examin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news media reporting and civil litigation and proposes a framework that integrates this work and provides guidance for future research efforts. Specifically, we discuss the nature of media reporting on civil litigation, perceptions of the civil litigation system held by the public and legal actors, and the potential influence of news reporting about civil litigation on the decision making of jurors, judges, civil litigants, and policymakers. Overall, the research suggests that news reporting of civil litigation presents a systematically distorted picture of civil litigation and that this reporting can influence perceptions and outcomes of civil litigation in various ways. However, there are many gaps in the existing research that need to be filled. The proposed organizational scheme helps to identify ways that future research can provide links between the findings of existing research and to identify ways in which this research can be extended to new areas.  相似文献   

19.
从案件审理者的角度看,司法鉴定是其加以运用从而认定事实的一个手段,但现存的规范多是纯粹程序上的规定,对鉴定具体环节中法官的行为殊有约束,导致了法官在运用司法鉴定中行为的随意,表现为滥用司法鉴定、浪费司法资源、造成瑕疵鉴定结论、对当事人及鉴定人权利保障不充分、鉴定结论审查标准不一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从原则上和具体规范上对法官运用司法鉴定的这些诉讼行为引起的问题加以解决,司法鉴定制度也只有关注这些问题才可能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20.
韩思阳 《政法论丛》2014,(4):97-104
在解决行政裁决纠纷应采用何种诉讼这个问题上,我国的相关规定并不统一.相关立法的真正意图难以分辨,似乎只是权宜之计.行政行为的效力、裁决机关的态度、行政裁决的准司法性等命题都不足以成为解决问题的理论支点.必须立足于行政裁决纠纷的圆满解决,从原点出发重新审视问题.所谓的“一并解决”倾向似属庸人自扰,而所谓的“裁判不一致”多属误解.当前最佳方案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各归其位.只有科学合理地设定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纠纷的诉讼选择问题才会彻底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