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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龙  马忠瑜 《山东审判》2006,22(3):73-75
所谓民事再审程序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裁判中的错误而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应尽量维持其稳定性,这是诉讼制度的本质所要求的。由于民事再审程序直接对确定判决的权威性与稳定性提出挑战,所以各国在启动再审程序时都采取了慎重态度,严格限定再审程序的启动事由,而我国立法则采取了比较宽松的诉讼政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启动再审程序的事由大致有七种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  相似文献   

2.
姚晖同志在《律师世界》1993年第12期《法院中止诉讼的裁定是错误的怎么办?》一文中提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裁定,既不能复议,又不能上诉,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像二七区法院这样明显错误的裁定,当事人应如何办?应通过何种方式、何种程序来予以纠正?笔者认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应当由人民法院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中止诉讼的裁定错误,也不应例外。《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规定了三种…  相似文献   

3.
<正>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制度,对判决的执行起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备,对诉讼保全财产归属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笔者对此提供一管之见,共同研究。根据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诉讼保全分为两种:一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二是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诉讼保全裁定。前  相似文献   

4.
法国民事速裁程序及其基本理论思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加快民事裁判的速度,法国在民事诉讼程序立法上采用了"分散性简易与速裁程序性规定"和"集中性‘紧急审理裁定’程序规定"并行的立法体例及其法律规定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产生,不仅与其历史传统、现实需要和司法习惯存在密切的联系,而且与有关的理论思想也存在直接的关系。深入研究法国民事速裁程序制度的立法模式及其规定,对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速裁程序制度的设置与完善很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是一种有别于一审、二审程序的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接受监督,纠正错误的审判救济程序。然而立法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某些规定过于原则,导致实践中难以操作。鉴此,笔者根据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就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若干问题进行简略探讨,以求教于同仁。一、复查与再审从审判实践看,人民法院处理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有两个先后阶段,即复查阶段与再审阶段。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复查,是指接受…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笔者认为: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了先予执行措施后,原告再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时,人民法院应裁定不准许撤诉,必须继续诉讼程序,直至以民事调解或判决方式来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应依此方式结案,其理由是: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重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依照法律规定重新进行审理的诉讼程序。1991年正式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对再审程序作了大量修改,该程序的设定与运用,对纠正错案起过积极地司法救济作用。但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发展,其弊端也显露出来。  相似文献   

8.
所谓民事再审程序又叫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定机关的提起或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的条件下,对民事审判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本文就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9.
于1993年1月在全国法院统一试行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中,诉前和诉讼财产保全以及先予执行新使用的民事裁定书样式,都分别规定了在裁定的主文后另起一行写“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的内容.我认为,这种写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予纠正.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 3款中规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93条第2款对诉前财产保全作出了同样的规定.第94条第3款也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从民事诉讼法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不管是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就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裁定书  相似文献   

10.
姚晖同志在《法院中止诉讼的裁定是错误的怎么办?)(见《律师世界》1993年12期)一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典型意义。我们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中都遇到过类似情况,即人民法院的审判行为和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在同一案件同时交叉进行时,应怎样处理?是否都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136茶有关中止诉讼的规定?如果法院错误认为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为“另一案的审理结果”而裁定中止诉讼,当事人应该怎么办?笔者认为应适用于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现笔者通过最近代理的一具体…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了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依照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这种诉讼所作的判决、裁定具有扩张性,即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如若认定其诉讼请求成立,即应裁定适用此前已经作出的判决、裁定。①显而易见...  相似文献   

12.
《北方法学》2018,(3):57-65
进行中的诉讼程序是否中止,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重大利益,也关系到法院审理的效率。正确地规定诉讼中止的事由,对于合理地运行诉讼中止制度,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提高诉讼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分析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中止事由的制度规定,可以发现存在着较明显的缺陷。其缺陷不仅体现在中止事由的区别方面——没有区分当然中止与裁定中止,而且在法定中止事由的具体规定方面也有缺失和不准确之处。这种缺失一方面是由于对诉讼中止制度的细化缺乏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对实体法以及中止的法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深入的研究。诉讼中止制度需要在法律效果以及若干程序制度的构建等方面进行细化完善,使得诉讼程序的中止以及诉讼程序的恢复都有足够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3.
一、再审司法解释第35条的内容及问题的提出新民事诉讼法有关审判监督制度的部分对当事人在再审中的撤诉问题未作任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25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再审司法解释)第35条作出了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一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当同时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我们在审判实践中体会到,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第三人参加民事诉讼是有很大作用的。因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或调解达成的协议,  相似文献   

15.
谈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重新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具备法定情形,而提起再审或申请再审的程序。狭义的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为了保证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效力但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得以纠正,从而防止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上的偏差,而特设的一种补救和监督的程序。①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的规定来看,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三种,即人民法院自身的审判监督;当事人申请或申诉提起的再审程序;人民…  相似文献   

16.
孙赓 《中国律师》2008,(6):64-66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南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7.
【裁判要旨】对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不服而起诉鉴定机构要求确认鉴定结论无效,实际上是将国家的司法行为纳入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这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时应不予受理,错误受理而进入诉讼程序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相似文献   

18.
李季  谭甄 《广东法学》2004,(4):61-65
民事简易程序与民事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两种独立的诉讼程序,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两种程序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其中有些问题还具有相似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已走在前面,该规定所具有的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司法解释、重视当事人权利、增强规则的可操作性、注重程序的繁简适度、重视调解等改革思路对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是人民检察院根据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再审,从而引发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发生有其特殊性,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未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提起的上诉,也不同于上述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诉。一个案件,能够进入抗诉程序,虽然不能排除当事人申诉所起的作用,但至关重要的却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结果。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相似文献   

20.
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李晓明李文军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民诉法还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的审理程序,视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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