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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晓燕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1,16(3):62-64
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它以其简便、快捷的手段,在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2.
冯琳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1,9(2):34-37
司法在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具体纠纷解决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因此出现了许多其他纠纷解决方式.本文在考察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内涵和生成背景的基础上,分析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完善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法治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徐萍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0)
司法公正是现代法治的首要价值取向,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法治现状的重要标志.实现司法公正,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和创新.公正廉洁司法是实现社会公正最重要的一道关口和最后一道关口.司法能否公正,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司法公正廉洁作为目标与价值所在,需要我们从制度上加以保障,使之不断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7,(1)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和基础,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法治化的进程。从总体来看,基层治理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不强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需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关键作用、健全基层治理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体系、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基层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和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 相似文献
5.
黄佳鹏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5):32-34
中国是一个农民占多数的国家,中国的问题主要是农村的问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农村社会的现代化,中国法治建设遭遇的最大困难也在农村.现代城市社会维持秩序的规范是法律,而乡村社会秩序的维持,在很多方面,起作用的是礼.在众多纠纷解决方式之中,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正是符合乡村社会解决纠纷要求的理想方式之一.中国法制要摆脱在乡土社会的尴尬境地,提供在乡村中适时对路的法律产品,凸显诉讼功能,加强法治,解决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就必须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6.
刘佳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5):94-101
对不同类型的纠纷,农民对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表现出不同的偏好。总体而言,农民对自我解决与民间调解的偏好要大于司法解决,只有在自我解决与民间调解"失灵"时或在部分"涉外纠纷"中司法解决才能获得农民的青睐。农民这一"司法置后"的选择偏好是由中国农村的社会状况、纠纷的特点以及不同纠纷解决机制的优缺点共同决定的。研究这一选择偏好及成因对中国农村法治建设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王彬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0(4):15-19
在当下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建设法治国家不能盲目地进行法律移植,必须正视法治建设的本土资源。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纠纷解决方式,传统民间调解作为法治的本土资源具有浓厚的法治意义。传统民间调解作为国家控制社会的体制性存在,在新旧法律传统下由不同的功能,旧法律传统的民间调解具有教化特征,而新法律传统的民间调解则具备治理特色,要以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作为基点,对传统民间调解进行创造性转化。 相似文献
8.
司法文书的社会价值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秀萍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1(4):24-26
司法文书是现代司法理念的载体,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和谐的工具,是整个司法活动的综合再现。它所反映的不仅仅是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个人素质、学识水平,而且也反映了司法机关的执法形象、执法水平,影响着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对维护社会和谐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为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和保障法治国家建设的成果,应深入探讨司法文书的社会价值,以提高司法文书自身的价值,促进司法文书更趋规范化、合理化,发挥司法文书应有的功能。 相似文献
9.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7,(4)
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民族地区存在一种"法律规避"的现象。法律规避的实质是对国家正式法律的回避。这表明,作为一种正式制度规则,尽管国家制定法已经推进到民族地区,但是,作为非正式制度规则的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依然有着重要影响,事实上发挥着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这样一来,民族地区实际存在着一种二元的法律秩序格局:以国家制定法为代表形成的正式法律秩序和以民族习惯法为代表形成的非正式法律秩序。国家制定法与民族习惯法这两种制度规则如果不能形成合力,民族习惯法就会对国家制定法造成冲击,这对我国法治建设会产生不利影响。所以,我们需要探索两种制度规则之间的合作路径,使这两种制度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法治秩序,才能推进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10.
司法伦理是社会对司法工作者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行为具有应然意义的规定,在法制国家实现的过程中有着重要意义。司法伦理在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显得尤为必要,法律适用的现状呼唤着司法伦理,司法伦理是良法实现的重要环节,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屏障。 相似文献
11.
普米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探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贺玲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4):28-29,52
普米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习惯法在普米族乡土社会纠纷的解决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必要性。如何协调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是我国法治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2.
曹熹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5):12-14
裁判请求权,是指公民在权利遭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纠纷时,所享有的请求司法机关予以公正审判的权利。每个人是否可以更容易的接近司法,并获得公正的裁判,业已成为衡量一国司法水平、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指标。权利能否得到及时的救济、纠纷能否得到有效的解决,关系着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及其他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将裁判请求权规定于宪法中加以保障,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3.
涉诉信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救济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它在实践中出现了异化倾向,引发诸多问题,如冲击司法解决纠纷的终局性,影响司法权威,妨碍社会和谐稳定。这些问题对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为此,必须通过改革,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包括建立"诉"、"访"分离机制,改革与优化涉诉信访机构,构建涉诉信访的听证制度、终结机制、事后疏导机制、恶意信访惩戒机制等系列机制。涉诉信访改革还需要采取一些配套措施,包括推动诉讼程序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发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比较优势,实现诉讼案件的有序分流;培养法治意识,形成信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等。 相似文献
14.
王亚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9(1):45-48
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在我国有其历史传统。它是熟人社会的要求.国家法与民间法契合的产物,无为而治思想引导的结果,也是诉讼成本高昂、调查取证困难、司法对秩序控制的必然结果,诉调对接传统对当代法治秩序构建有启发意义,表明法治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手段.解决纠纷必须关注文化传统,纠纷解决方式是演变的结果,非刻意的主观设计。 相似文献
15.
《党员生活(武汉)》2017,(4)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化解信访矛盾源自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和解决当前社会矛盾的现实必要。在当前司法公信力语境下,各地检察机关必须务实探索,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引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工作机制,将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纳入法治轨道。 相似文献
16.
执法必严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国平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21-24
当前,执法不严是一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从依法治国与执法必严的关系入手,分析了严格执法对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重要意义,并针对司法实践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严格执法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姚鸿波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1):55-57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 ,而实现司法独立则是这一方略的应有之意。在我国司法改革中 ,司法独立的进程已有相当的发展 ,但仍存在司法权的行政化和地方化、司法职业大众化及法院内部管理制度混乱等不足之处。必须解决司法和行政的关系 ,改变现行的法官培养模式和遴选模式 ,完善法院内部管理制度 ,提高全民的司法独立意识 ,以适应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20,(2)
行政诉讼的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法治道路发展的缩影,见证了我国"人治—法制"、"法制—法治"、"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历史性跨越。行政诉讼是公民表达自己诉求和寻求救济的有效方式,有利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权力的新要求,在行政司法实践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行政诉讼解决纠纷的功能、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19.
警察伴随国家的出现而产生且代表国家意志,具有国家性.警察通过现实性或威胁性潜在暴力手段行使公共权力,具有暴力性.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警察的暴力必须在法治范围内正当行使,通过法定原则、比例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司法审查原则以及司法救济原则来达到暴力授权与暴力控权的平衡,坚持最低限度的暴力,最终达到警察国家性、暴力性与法治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20.
段文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1):30-32
ADR发端于美国,是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总称,其对社会纠纷解决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文章通过对ADR的特征与价值的分析,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其在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优势,以及与法治建设的密切关系,以期能够为中国当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