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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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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治与社会》2007,(4):47-47
问:2005年5月,刘某向林某借款14000元做生意,刘某向林某出具借夸并约定借款月利率为0.2%。借款后,刘某一直没有偿还本息2006年初,经法院判决,刘某与王女士解除婚姻关系,2006年9月.林某将刘某及其前妻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林女士认为,与刘某虽然曾是夫妻,但双方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有书面约定:夫妻各自财产,目各自所有,刘先生做生意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与林女士无关,请问:婚姻关系中的债。离婚后该怎样偿还?  相似文献   

2.
《法庭内外》2006,(2):63-63
2005年1月8日。甲因扩大经营之需,准备向乙借款10万元,乙虽同意借出。但要求按月利率一点五分计算利息。期限3个月,并要甲提供担保。于是.甲找到了好友即原野公司的经理丙.丙提出只能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只有甲无力清偿时才担责,并在借据的担保人一栏盖上了公司的公章。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乙多次向甲、原野公司发出“催收通知书”,但因甲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一直没有归还借款本息。2005年10月9日,乙要求原野公司在其提供的《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中写明的“愿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盖上公章,丙加盖了单位公章。不料,一个月后,乙却仅以原野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野公司偿还借款本息。请问,原野公司能否单独成为被告?  相似文献   

3.
《法庭内外》2008,(5):58-59
2006年,我朋友的丈夫因建房向别人借款5万元,出具一份借条,2007年6月,朋友与她丈夫经法院调解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各自所负债务由各自偿还。今年3月,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朋友及其前夫归还借款本息。朋友认为离婚时她与前夫约定夫妻各自所负的债务由各自偿还,该借款与她无关。不知我朋友与她丈夫的约定对该债权人是否有效?  相似文献   

4.
河北邢台某公司问:某厂与信用社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我公司作为保证方也签字盖章,借款期限为1991年12月30日至1992年9月20日、但期满后,某厂求还借款,信用社即以借款合同无明确约定保证责任期限为由,要求我公司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我公司认为,应把借款期限视为  相似文献   

5.
一、案情   S公司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的集体企业,94年3月向B基金会借款8万元,约定月利率21‰,该笔借款由A仪器厂提供担保,96年4月,B基金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公司偿还本息83500元,A仪器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中,S公司和S公司的三位股东与B基金会达成和解协议:应支付B基金会83500元,其中43500元由S公司的三位股东负责偿付(其中B仪器厂支付19000元),其余4000元用S公司的房产冲抵(如果房产不值4万元,由S公司补足;如房产价值超出4万元,多余部分退给S公司).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要求法院不制作法律文书,并将已承担的诉讼费交付了法院.法院于96年9月将该案作结.……  相似文献   

6.
广西玉林市第二百货公司问:个体户文某因向金融社借款,找到我公司下属商店(不具备法人资格)负责人林某,要求其担保。林某未经公司同意,利用职权和掌管公章之便,在借款合同上加盖公章担保。文某逾期不还借款,经到法院诉讼,法院判决我公司及下属商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定某无力偿还情况下对我公司强制扣划款项,造成公司损失,请问:林某私自担保应否对公司承担经济责任,如何追究?本刊法律部答: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情况下,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是法律规定应有之意。担保人不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的,法院可对担保人强制执…  相似文献   

7.
1995年8月16日,栖霞市某镇农户林某与栖霞市某镇农村合作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林某向基金会借款1万元用于买车、借款期限为1年,月利率为8‰,其本村林某某为担保人,同乡马某转借与林某1万元存单做质押。借款逾期后,林某没有偿还借款本息,期间基金会多次催要无果。1998年5月12日,基金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  相似文献   

8.
《法庭内外》2010,(4):57-57
法官:我公司因经营之需开设了一家临时销售部。2009年2月27日,销售部负责人未经公司许可,为李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供了担保,并加盖了销售部的印章。因债务到期后,李某一直没有清偿,刘某遂要求我公司偿还借款本息。请问:我公司能否以销售部不具有担保人资格为由拒绝?  相似文献   

9.
一、问题之提出某银行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支行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合同中有明确的借款期限、利率等。同时,银行又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保证合同,约定B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本息全部偿还之日止。借款合同到期后,银行多次催款无果,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期间。对于涉案保证合同中保证期间的约定形式,是否属于《担保法》所述保证期间有约定的情形,原被告双方存在很大争议,而这一争议在目前司法实践中也争论颇多。二、理论之争议及最高法院判例1、…  相似文献   

10.
问:2011年3月,我父亲向张某借款7万元做生意,后因生意亏本未按期还款。之后,我父亲意外去世,没留下遗产。我和家人变卖所有家产还债,尚欠吴某1万元。吴某认为应当“父债子还”,执意让我偿还剩余欠款。请问这一要求合法吗?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1997年5月3日,台州市红阳甫塑料制品厂(下称红阳甫厂)以购买原材料缺乏资金为由,经台州市液压机械厂(下称液压厂)担保,向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路桥区支行(下称路桥农行)借款人民币20万元,保证借款合同载明:款于同年9月10日归还,月利率为9]Q]24‰,逾期按规定加收罚息,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责任等。期满,红阳甫厂未予偿还,路桥农行这起诉要求红阳甫厂和液压厂连带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法院判决原告路桥农行胜诉,认为借款、保证合同均为有效,被告液压厂应负连带偿还责任。嗣后,液压厂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19…  相似文献   

12.
某农技站职工朱某因家庭承包经营种子、农药、化肥,于1994年10月从信用社立据贷款3万元,由其丈夫刘某去进货,刘某拿到钱后,购买了一万余元的种子,剩余的被其赌博输掉了。ITh年6月朱某在偿还部分借款后申请转据,并重新立下了贷款27万元的措据。lop年7月,朱某与刘某经法院判决离婚,朱某结婚时添置的财产归其所有,婚后共同添置的一套液化气灶具归刘某所有,所大信用社贷款27万元全部由刘某负责偿还。同年8月,该信用社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朱某和刘某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在合议庭合议和审委会研究时形成了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  相似文献   

13.
《法庭内外》2010,(10):57-57
法官:李某在我承包的采砂场上班十几天即溺水身亡,法院判决我应支付其亲属死亡赔偿款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当我前往法院交纳案款并要求从中扣除李某生前向我借的1万元时,法院工作人员未予准许。请问:死者生前借款能否抵扣死亡赔偿款?  相似文献   

14.
黄某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用赵某的房产作抵押(抵押合同无其他特别约定),借期为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借款到期后,黄某未征得赵某同意即与银行签订展期协议,将借款延期3个月。事后,赵某对该展期协议未予认可。展期到期后,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归还借款本息,并要求赵某以抵押的房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对借款人黄某应归还借款本息没有争议,但对抵押人赵某的抵押责任是否应予以免除,有人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本案原债权债务关系已消灭,抵押人的抵押责任应予以免除。理由是:1根据合同法第三十条的…  相似文献   

15.
王栋 《检察风云》2015,(7):68-69
Q:王律师,您好!我是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11月3日,一家信息公司向我们物流公司出具资金拆借承诺书,该承诺书载明:因支付信息公司土地款需要,信息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借用物流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拆借月利率为1%,2013年12月16日17时前归还,如逾期不还,按日5‰0支付滞纳金。2013年11月4日,我们公司将人民币1000万元汇入信息公司账户。然而,借款到期后,信息公司未向我们公司偿还借款。  相似文献   

16.
来 信东华公司因资金困难 ,向当地工商银行贷款 1 0 0万元。当时由我公司作为保证人 ,同时由富瑞公司以自己的生产设备 (价值 80万元 )作抵押 ,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半年的借款期限届满后 ,东华公司因经营不当无力偿还贷款本息 ,工商银行遂要求我公司代为偿还 1 0 0万元贷款本息。我公司要求银行首先就抵押的生产设备行使权利 ,实现债权 ,不足部分由我公司偿还 ,可银行嫌麻烦不同意。请问 ,银行可以放弃担保物权而要求我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吗 ?读者 :关某复 信银行无论是否放弃物权担保 ,都无权要求你公司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债的担…  相似文献   

17.
1995年至1996年期间.债务人杜某因购买运输船舶.先后20余次向10多个债权人共计借贷人民币60余万元,借据上都先后分别写明期限1年,月息3%-4%不等。借款陆续到期后,债权人登门结算催要,杜某均答复:“我没有钱还。”经协商,杜某同意每个债权人将原本金加利息,作为新的借贷本金计算,出具一张新的借据,继续借贷,原借据销毁。后因社某仍然无力偿还欠款,各债权人即先后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杜某归还本金及利息,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用。县法院根据各债权人持有的借据,依照忡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分别…  相似文献   

18.
《法庭内外》2011,(7):60-60
法官:张某曾向我借款10万元用于经商,因未能按期返还本息,我于2010年8月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张某支付本息后,由于张某没有较具价值的财产,以至于案件一直未能得到执行。近日,我发现张某有约5万元住房公积金,去咨询可否强制执行。但住房公积盒管理中心答复拒绝提取。请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19.
被执行人王金因向银光信用社贷款55000元后无法偿还,经当事人申请夷陵区法院作出了第408号支付令,责令被申请人王金自收到该支付令15日内,支付信用社贷款本息。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夷陵区法院裁定查封了王金的三间二层私房。王金提交某矿业公司出具的《债务承担承诺书》,要求法院变更被执行主体,并撤销对其房屋的查封。法院据此裁定王金所欠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由矿业公司承担。银光信用社得知后,要求法院依法撤销变更被执行主体的民事裁定书。其理由是:第一,王金申请得到贷款及使用是王金的行为。第二,王金声称该贷款是受矿业公司委托无实据,信用社不知情。第三,该案适用的是督促程序,在支付令生效前,王金未提出异议。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凭第三人出具的《债务承担承诺书》变更执行主体,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刘建  罗曦 《中国检察官》2014,(22):16-18
本文案例启示:单纯以自有资金从事民间借贷活动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其中的高利贷活动,属于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案例一]犯罪嫌疑人陈某以月利率5%的高利向戴某发放高利贷400万,戴某因工厂效益下降,归还了200万本息后无力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陈某纠集了王某、张某两人采取电话恐吓、威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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