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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权是“人该有之”、也是“人皆有之”的权利。但不一定是人人皆能实际享有的权利。因为它可能受到他人、特别是国家权力的侵害。国家是人权保障的主要义务主体,这是因为保障人权是国家存在的价值所在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对人权的最大威胁也往往来自国家权力。社会主体之间侵犯人权的行为也是仰仗国家的政治。  相似文献   

2.
冉克平 《法学》2012,(3):70-79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了人身自由这一基本权利,这意味着为立法者提出了在民法上创制人身自由权的要求。人身自由权是一项具体人格权而非一般人格权。自然人的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行动自由与精神活动自由,前者是自然人根据自己的愿望自由支配其外在身体运动的权利;后者的实质为意思决定自由,是自然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其他民事活动的意志决定自由。单纯权利行使的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投票自由以及婚姻自主权、性自主权等不属于人身自由权的范畴。侵害身体行动自由的行为,基于侵害主体的不同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侵害精神活动自由的行为,以故意为归责原则而不包括过失。  相似文献   

3.
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一部分人言论自由的行使同时也侵犯着他人的权利,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权、名誉权之间的界限应当如何确定,只有保持好二者的平衡才能使人民权利更长远持久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社会发展带来的公民权利意识觉醒无疑是法治社会和法学家值得称幸的事情,但公民对权利探寻的欲望却使得公民对自己权利行使的方向日益模糊甚至产生自我创设新兴权利的现象。法律的滞后性是难以被克服的,公民在权利行使时,往往会逾越必要的权利行使边界而跳入他人繁杂的权利网中,导致种种权利行使冲突。近一段时间,"广场舞"现象矛盾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讨论,对此,笔者从"广场舞"权利行使角度进行切入,探析广场舞相关主体权利行使逾界而产生冲突的原因,从而对公民权利行使的边界加以论证并提出冲突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5.
宪政下的言论自由空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言论自由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对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世界各国宪法的规定均留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言论自由是有阶级性的,政治自由权利属性是其核心属性。本文认为,正确行使言论自由这项基本权利就必须掌握利益权衡原则、法治原则和公正评论原则。  相似文献   

6.
余向阳  陈晶 《人民司法》2020,(11):57-59
【裁判要旨】公民行使言论自由和举报他人违法犯罪,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不损害他人的权利为限度。将举报信及起诉状在网络上发布是否构成对法人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根据该法人有无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来认定,对法人名誉权的保护尺度应遵循善意与正义的宗旨,采取适当弱化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对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与对滥用言论自由的法律惩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中设置以语言作为行为方式的犯罪,其目的不是为了限制言论自由,恰恰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宪法所确立的言论自由.只有在此目的下修改我国刑法中有关以语言作为行为方式的犯罪,并完善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程序,才能使言论自由这一神圣的宪法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使那些真正滥用言论自由侵害国家、社会、他人的犯罪行为受到惩处.  相似文献   

8.
控烟立法的基础与吸烟者的权利边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控烟立法旨在控制烟草制品的危害,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权,同时也涉及到对吸烟者的权利限制。吸烟自由构成了吸烟者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必须以不得侵害他人为权利正当行使之边界。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由于其可能危及到公众的生命健康权而构成了对这种权利的不当行使,也成为国家公权力介入的正当理由和行使的边界。控烟立法的关键在于正确界定吸烟者的权利边界,合理配置国家公权力,同时也需要对于吸烟者的信息知情权及其生命健康权建立相应的保护和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9.
论集会自由     
关洪涛 《行政与法》2004,(11):103-105,108
集会自由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言论自由的延伸,但是作为政治权利的集会自由权的行使,必然会涉及到个人权利的行使和公共利益的保护冲突问题,即集会自由的界碑。本文从集会自由和公共权力的相互关系,探讨了如何规制集会自由权,并分析了我国的集会自由的不足。  相似文献   

10.
张丹 《法制与社会》2014,(13):242-243
言论自由与隐私权是两项非常重要的宪法权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网络时代的到来,使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日益凸显。本文通过分析二者在权利类别中的归属,从宪法权利新分类的角度,明确了言论自由与隐私权冲突的实质。希望使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得到充分保护的同时,减少冲突和侵害。  相似文献   

11.
自己决定权是指个体可以对自己的思想、言论以及行为按照自己的意愿而不受他人外在的限制及胁迫的自由,包括自我规范、自我决定、自主、选择自由、隐私及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等内容。而在器官移植过程中,自我决定权的行使存在程度、权限以及主体等方面的限制,行使自我决定权不能对他人造成危害或有造成危害的危险;行使的权利系生命权以及行使决定权有碍社会公共利益时受限制;成年人具有完全的自我决定权,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自我决定权则受限制。  相似文献   

12.
张庆东 《山东审判》2006,22(6):64-67
在法治社会,保障公民权利的方式是多元的,但司法救济无疑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保障方式。一个人能“否进入”法院并获得公正的司法救济,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水准高低和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保障当事人诉诸司法的权利,就是要让当事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时,都能够比较容易地行使起诉权。一、现行起诉受理制度的缺陷起诉是民事诉讼的起点,它是裁判请求权中的一项权利。①裁判请求权又称为接受裁判权,是指任何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时有请求独立的法院予以公正审判的权利。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诉诸司法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论抄袭的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抄袭的认定王毅抄袭,又称剽窃,是指将他人的作品据为己有,并以作者自居,在剽窃的作品上行使著作权的行为。①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作者的精神权利,也侵害了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还欺骗了公众,所以历来受到人们的严厉谴责。目前,在各国著作权实践中,剽窃著作权案件...  相似文献   

14.
目次一、经济法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政治学基础二、经济法解决外部性问题的经济学基础三、经济法解决外部性问题的社会学基础四、经济法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伦理学基础五、经济法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法理学基础外部性不仅是一个过程而且是这样的一种结果状态,是经济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以至于利益失衡的状态。负的外部性是一个经济主体在行使其权利时将本应该由自己承担的义务施加给其他经济主体。正如每个人都有拥有权利、行使权利的自由,但自由的行使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前提。侵权即是对他人合法权利的侵害。由此造成的损害实际上就是一种负外部性。外部性损害的基本形式,就是把别人不同意的方案加于人。反之,正的外部性是一个经济主体在行使其权利时将其可由自己行使的权利让渡给他人且没有施加任何义务。  相似文献   

15.
社会主义的权利意识,应该具有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明确权利内容,即自己和他人究竟有些什么权利,具体内容有那些;第二,确定行使权利的界限,即个人权利的行使,以不妨碍他人行使权利为界限,以不损害他人权益为义务;第三,树立崇尚权利的信念,即尊重权利,服从权利,维护权利,正确行使权利,这一权利意识的突出与树立,将会深化普法教育,促进立法和执法工作。  相似文献   

16.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民主法治社会的基石,这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是,任何权利和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言论自由也存在着内在的制约.本文是从公民言论自由的内涵出发,借鉴世界主要国家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与限制,进而探索保障及限制言论自由的三大主要原则.最后重点突出了对官员、大学教授、明星等公众人物言论自由的严格限制,以便公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即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宪法和法律赋予国民自由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权利,同时也相应地保障国民在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平等而充分地寻求诉讼救济的途径。正如法谚所云:救  相似文献   

18.
无论是事关公共安全,还是涉及他人人身权益,网络上的谣言四起最终都将危及到现实中我们共同的生活秩序,所以每个人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都必须恪守必要的界限。与此同时,为了保护略显脆弱的网络监督氛围,尽可能拓展公民表达自由的空间,执法者又必须考虑对违法言行的打击力度,提防造成噤若寒蝉的不良效应。  相似文献   

19.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永恒的话题.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言论自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呈现出了新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公众人物,如何理性地行使言论自由权,引导和教育普通大众,已经成为理论界谈论的一个热门话题.本文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出发,从哲学的视角解读言论自由的深刻含义,并立足现实背景分析公众人物理性行使言论自由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网上发帖”本来是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表现,我们不能因为网络造谣行为会给个人、社会与国家带来一定的危害就因噎废食,全面禁止公民的任何“发帖”行为,但是,自由总是存在一定的限度,那就是任何行使自由的行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不得扰乱正当的社会秩序.更不得损害国家的安全与利益。冈此,对于“网络造谣”行为必须予以整治,注重对“网络造谣”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于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造谣行为,应通过刑法的规制,利用刑事手段加大“网络造谣”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是,在整治过程中应正确区分网络造谣行为与言论自由的界限,防止借打击网络造谣行为限制公民的正当的言论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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