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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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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刑法存在范式转型的需要.基于对传统主客体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进行的反思,现代哲学中出现了主体间性理论.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理论为我们认识现代政治和法律以及完善刑法理论提供了新的视野.法律是理性的实践,主体间性理论对于现代刑事裁判结构具有建构价值,并对传统法律解释论产生了强劲的冲击,强化了刑法论证的必要.主体间性理论为探讨刑法理论体系构造是否科学、合理提供了新的契机,它开拓论辩式犯罪构成论体系,凸显了刑事责任独立评价的现实要求.刑法理论体系当以解决现实问题为理论导向,实现研究范式的转型.  相似文献   

2.
以主体间性重构教育过程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主体间性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中的人的主体性.教育作为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必须置于主体间性的视域中进行考察.主体间性要求的教育过程是一种"主体-客体-主体"交往实践关系.在这一关系中,学生既是占有教育内容的主体,具有主体性,又是师生交往的主体,具有主体间性.  相似文献   

3.
蓝学友 《法学》2023,(11):88-106
秩序法益是主体间性法益。以人身、财产、公共安全等主体性法益为原型的“主体/客体”二分的法益界定模式,并不适用于秩序法益。在界定个罪所保护的秩序法益时,立法者和司法者应当关注主体间互动过程,而不是特定或不特定主体的利益。无论是将秩序法益具体化为管理制度、公共利益或正常状态的实务做法,还是将秩序法益还原为个体法益的理论观点,都忽略了主体间的互动过程,最终都会加剧秩序法益泛在化。从主体间性视角出发,可以推导出界定秩序法益的先在性原则、情境性原则、迭代性原则、去主体化原则、功能导向原则以及网络结构原则。这六项原则共同构成对秩序法益的体系性限制,有助于遏制秩序法益的泛在化。  相似文献   

4.
由于存在决定认知,刑法解释学要平息方法论上的争议,就必须转向本体论,关注刑法的意义如何存在。在本体论范式上,传统刑法学的预设范式是主客间性,将刑法意义视为使用者意识之外存在的客体,但该范式无法合理说明刑法的解释实践。从诠释学原理和刑法解释实践出发,刑法解释必须遵循主体间性的本体论范式,这意味着:刑法意义是使用者与文本主体间对话的产物,使用者天然是刑法意义的创造者。据此,刑法的解释目标应是:在文本的意义界限内,立足于读者全部的案例经验,最大化地实现社会主流价值观认可的罪刑等价关系。  相似文献   

5.
主体间性哲学是当代哲学发展的主要方向,不同的哲学家基于不同的视阈,导致主体间问题出现纷繁混乱的局面。主体间性哲学是从批判主体性哲学中发展起来的,主体间性理论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待自我("我思")。  相似文献   

6.
随着"主体间性"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出现之后,人们开始把视野从主客关系转移到了主体间关系上来,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和飞跃。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平等交往、互为主体的主体间性思想政治教育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将成为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走向。  相似文献   

7.
8.
主体间性是指主体间的相关性和统一性。它是西方现代以来对传统主体性哲学进行反思和超越而构筑的哲学研究新范式。传统法律解释理论是以主体性为分析进路、以正确理解法律文本为核心、以研究具体解释方法为内容的法律理论。然而,随着法律实践的发展,以主体性为分析进路的传统法律解释理论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理论困境。因而,引入以主体间性为分析进路的现代法律诠释学理论就十分必要。它进一步发展了法律解释学,对于人们更全面、更深入地认识和理解法律解释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纵观西方法学发展的轨迹,可以看出无论是大陆法系的理性传统还是英美法系的经验传统,都是建立在主客体思维模式的基础之上的,没有考虑建立主体间性的思维模式。主客体思维模式的缺陷在于缺少平等性的沟通,往往不是在平等的基础上思考问题,没有考虑被接受者的感受,只从自己的角度考虑做出决定;而主体间性的思维模式强调彼此平等,在平等协商中达成一致意见。本文试图从理性传统,经验主义,主客体,主体间性等四个方面来阐述法学思维模式的转变。  相似文献   

10.
侵权法的规则世界需要与社会生活的伦理诉求建立起联系,因而沟通二者的只能是社会事实。基于对侵权法中主体性哲学的反思,侵权法的叙事方式开始发生变化,注重平等沟通的体系不断渗入以自由与责任为核心的主体性叙事之中,侵权法规则呈现出主体间性的语言结构。作为一个伦理的规范系统,侵权法规范为获得正当性必须得到伦理的检验和评估,因而十分关注责任伦理。侵权法体现的是个人责任的伦理原则,但它并不是一个仅仅以个人伦理原则为基础而演绎出来的自足的或封闭的体系,侵权法所包含的责任原则无疑具有社会共同体的责任伦理。  相似文献   

11.
雷兴虎  刘斌 《政法学刊》2010,27(4):5-10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在营利性与社会性并存的现代公司中,该制度尚未能满足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拓宽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又是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2.
诉讼法学界关于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争论是针对法律事实的认定标准所产生的分歧,但是,争论并没有跳出主观与客观、事实与价值、形式与实质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而要探究法律事实的形成,必须重新考察诉讼活动的性质,进而实现分析进路由主体性向主体间性的转换。法律事实建构论的提出就是这种分析进路转换之后的结果,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必须对法律事实建构论的限度保持必要的警醒。  相似文献   

13.
王志远 《法律科学》2013,(6):159-168
在日本共犯制度实践思维当中,以“何为共犯之‘共同”’这一提问为代表的“主体间思维”,以及由此产生的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和所谓共同意思主体说等共同犯罪本质观念一直被作为解释参与犯成立条件和解决和诸多疑难问题的当然前提。然而,“主体间思维”在运用过程中存在“学说贯彻不彻底”、“主体间思维超越”和“学说内部分歧”等三种理论现象,充分说明了其解释能力的有限性。相比之下,德国共犯实践中的“单方化思维”对于共犯问题的解释解决显然具有“主体间思维”无可比拟的优势。这一对比告诉我们:同样在我国共犯制度实践中被运用着的“主体间思维”并不具有当然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债权人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国内学界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存在着争议。在营利性与社会性并存的现代公司中,该制度尚未能满足对利益相关者的法律保护。国外公司立法实践表明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范围不仅应包含债权人,债权人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也可以作为诉求主体启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拓宽公司法人格否认诉求主体的范围又是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5.
辩护权主体和辩护权行使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传统的主体观均以单一主体为认识原点,以主体对客体的单向逻辑关系来认识,必然造成主体关系认识上的缺位,以及主体间相互关系的盲区。根据主体间性理论,被追诉人和辩护人是利益共同体的主体关系,辩护权主体是二元的结构,被追诉人的主体地位是第一位的主导性的,辩护人是共同体中的次主体是第二位的。同时,被追诉人和辩护人既有一致的利益,也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但是,通过充分发挥辩护职能,矛盾可以予以协调。  相似文献   

16.
主体间型立法的概念及其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主体间型立法是在自主型立法与压力型立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内涵包括立法代表之间的立法辩论、立法与"立法性"司法之间、与公民直接立法权之间,以及与行政立法之间的交互作用。主体间型立法对于维护法律的安定性、扩展立法的信息来源、填补成文法的漏洞,以及构建权利信任权力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主体应当根据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等级和违法类型进行科学设计.从而理顺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其司法审查方式可以仿效法国和德国,采用灵活多样的审查方式,如事后附带审查方式、事后直接审查方式、事前直接审查方式等。  相似文献   

18.
姜键  李巍 《行政与法》2009,(11):21-22
公共行政实践活动是伴随着人类活动始终的一种社会活动,全面认识和了解公共行政实践主体极为重要。本文对公共行政实践主体的含义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公共行政实践主体的内涵和特征,认为公共行政实践主体在公共行政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积极的能动作用缘于公共行政实践主体的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9.
现实人与虚拟人的对话—网络时代教育主体的交往方式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网络时代的现实人和虚拟人是有其特殊内涵的,建立在对话基础上的交往关系是他们相互生成的根本,现实人与虚拟人的对话关系与现实世界中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对话关系有着本质差异,它可以超越一定的时空限制,将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弥合现实和虚拟的界限,现实人与虚拟人的对话主要是通过对网上本的选择和解读而发生的,这种对话有利于促进网络教育主体的人格平等与共进,进而达到教育主体的生成与发展。  相似文献   

20.
当今世界,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这是全球化和世界历史纵深发展的表现。伴随着这种时代的到来,各种文明、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交织并加强与融合。同时基于各民族文明的文化血缘冲突展示出来。这就源于文化的多元化、文明的碰撞之后给作为主体的人价值带来了自由式的难以抉择。同时,科学技术在促进生产力飞速发展的同时,过度彰显工具理性主义的物化现实,使人类现代文明价值本身也出现了价值选择的困境,给主体的生存与发展带了价值选择的困惑。而马克思主义实践主体论述凸显了人的主体性、实践性,是价值选择的根本前提,是实践主体的自我发展、自我生成、自我扬弃的过程。所以,只有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主体生存维度及立场的趋向出发,才能找到人的本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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