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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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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波  欧志葵 《政府法制》2009,(19):19-21
去年三聚氰胺“推倒”三鹿奶粉的时候,邓婕、倪萍等代言三鹿奶粉的明星们受到的是道德的谴责,照旧可以在家中安坐,网上骂声一片,眼一闭不看倒也罢了.毕竟没有法律约束力。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1台,明确规定代言食品的明犍对食品质量出现的问题承担连带责任。今后再出现类似事件,恐怕就由不得明星安坐家中了,明星代言食品从此恐怕就要加倍谨慎了.  相似文献   

2.
《食品安全法》正式开始实施之后,如何界定名人代言行为、明晰代言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责任,是目前需要深入探讨的,本文拟对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应承担法律责任作初步探析。首先从三个关键问题人手:第一是明确名人在食品广告中的法律地位,这是明晰名人应担义务,划分名人承担责任的前提。第二是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本文从构成侵权行为的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的四个要件进行分析。第三是确认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共同责任的形态。在解决以上三个关键问题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将所有名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的行为均归为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论断值得商榷。对此问题需要从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行为中获得的利益、主观恶性程度及名人认知的局限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笔者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应承担侵权补充责任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刘义昆 《江淮法治》2011,(13):51-51
据悉,正在修订的《广告法(修订送审稿)》已把名人代言行为纳入规范范围。对于代言虚假广告的行为。代言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食品宣传无孔不入,由名人代言的食品广告也越来越多,而由名人代言食品广告所产生的风波也不断发生.尤其是"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代言三鹿奶粉的明星遭到各方舆论质疑,于是,有人提出明星代言广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5.
9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刊发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吴官正今年8月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摘要。吴官正指出,纪检部门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要深挖腐败分子,震慑腐败分子,让他们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这个讲话显示了高层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信心和决心,读来令人鼓舞。一般说来,腐败分子一旦被查处、被判刑,政治上自然身败名裂,思想上大约也会后悔莫及(至于是否“口服心服”则另当别论),但如何让他们在经济上倾家荡产,却并非易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三款规定:…  相似文献   

6.
四度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增加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产经营者悄担连带责任.(中新网2月25日)  相似文献   

7.
有关名人代言广告这个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的热点。名人代言广告,不仅能获得很高的代言费,更能增加自己的曝光机率,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但是,这些广告中很多存在着虚假,欺骗消费者的成分,所以,由此造成的社会危害不可低估。而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于名人代言的虚假广告并没有进行详细的法律规制,而去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也仅限于食品行业,对其他行业并没有很深的影响力,本文拟就这一问题来进行探讨,以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持市场的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事情频频发生,引发了社会广泛的谴责与议论,同时也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究其原因,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有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等。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应当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9.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巨大的侵害,但是由于《广告法》的自身缺陷,使得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制有待完善。本文将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这一社会现象进行法律剖析,并提出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0.
班凤云 《法制与社会》2014,(18):235-236
近年来,随着微博、博客等网络工具的发展,名人代言广告开辟出了新的方式,即"微代言"。这种营销方式由于没有签订正规的代言协定,故名人们试图以此规避责任。那么"微代言"的性质究竟为何?在"微代言"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下名人们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此即为本文研究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11.
王亮  蔡伟 《法制与社会》2010,(12):91-91
我国涉及广告行业行为规制的法律法规虽然为数众多,但对于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在《食品安全法》发布之前,却没有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名人究竞该不该为其代言的不实广告承担责任呢?因为我国现行法理规定本身存在矛盾和缺失,本文将不探讨名人代言法律责任的法条依据,而是主要从法理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2.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基础是侵权。即便《广告法》修订后将代言人明确规定为责任主体,也不意味着名人一旦代言了虚假广告,就一定承担法律责任。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视其主观有无过错。对于代言了虚假广告的名人其主观可适用过错推定。名人如果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一个正常人应该尽到的注意义务,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3.
尹晓 《法制与社会》2012,(34):271-272
本文在分析名人代言民事责任有关争议的基础上,论证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进一步探讨了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14.
王群念 《法制与社会》2013,(17):232-233
广告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问题,以虚假广告问题最为严重。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事件频发,致使消费者的利益一再受损,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影响面广,危害大。我们在谴责部分名人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同时,更应该思考现象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名人代言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存在缺陷。本文通过经济法视角,分析我国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法律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广告管理制度为我国名人代言广告提出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15.
"酒香也怕巷子深",为了使自己的商品被别人知晓,越来越多的商家意识到对其商品进行介绍、宣传的重要性,纷纷聘请名人为其产品代言。因此要规范明星对其代言广告的行为,明确其对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从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浅谈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及整治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兆武 《法制与经济》2010,(8):27-27,29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要远远高于一般性的虚假广告。近年来,名人代言虚假广告案件层出不穷,给消费者造成了伤害,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社会各界必须对此予以重视。多方协调,加强立法、监察和治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让我国广告行业的发展纳入良性的运作轨道。同时为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相似文献   

17.
左剑君 《法制与社会》2012,(18):270-271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频繁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本文分析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性及成因,提出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规制,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8.
5月3日,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即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知道广告中的食品系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的食品,依法不构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共犯,但明知广告内容虚假而作虚假宣传的,也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而对于明星为问题食品代言要不要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司法解释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一般理解来看,不包括做广告代言的明星。"(5月4日《北京日报》)  相似文献   

19.
高健 《政府法制》2013,(16):14-14
近日,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首次对“地沟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  相似文献   

20.
侯耀华代言十则虚假广告被曝光引发热议,引起人们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严重危害性的关注,本文通过经济学原理对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进行分析,寻求解决这一顽疾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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